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國華(赤城)風電有限公司秦皇島昌黎50萬千瓦海上光伏試點項目勘察設計服務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秦皇島昌黎50萬千瓦海上光伏試點項目場址位于河北省秦皇島市昌黎縣東側的海域之上,場址中心離岸距離約7.5km,區域內水深初步估計約在6m~14.5m,場地工程地質條件較好。光伏區域擬全部采用固定式支架,本期規劃建設直流側總裝機容量520.506MWp,交流側總裝機容量400MW,容配比約為1.3013。由41個9.6MW光伏發電單元和1個6.4MW光伏發電單元組成,采用743580塊峰值功率為700Wp的光伏組件、1250臺320kW組串式逆變器。經逆變器逆變后接入箱式升壓變壓器升壓至66kV,通過6回66kV海底電纜登陸后轉換為66kV陸纜最終接入至新建的陸上220kV升壓站,按10%、4h配置儲能系統,儲能容量為40MW/160MWh,站內設置1臺主變壓器,升壓至220kV后,擬由1回220kV線路送至國網系統變電站。
2.1.2招標范圍:
本項目涉及的全部勘察測繪(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電場、升壓站、儲能及送出線路等)、樁基靜載試驗、初步設計、招標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紙等滿足項目并網的全部勘察設計工作。
海上光伏項目勘測設計范圍為滿足本項目論證、建設以及運行發電所需的所有勘測設計,包括不限于:海上光伏場區內部分含光伏支架基礎地質詳細勘察、光伏布置、基礎設計、樁基靜載試驗、逆變器布置、箱變布置、場內集電線路、220kV送出線路及對端站、進場道路、檢修通道及陸上升壓站的設計。
設計應滿足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滿足電網公司要求,并符合國家能源集團,國華投資公司道路、基礎、66kV集電線路、220kV送出線路、升壓站土建及電氣配套相關設計要求。
其中:送出線路需編制滿足核準要求的申請報告,核實限制性因素,保證路徑符合建設要求,并取得相關部門的路徑協議。
2.1.3服務周期要求:
計劃開始勘察設計日期:實際日期按照發包人在開始勘察設計通知中載明的開始勘察設計日期為準,勘察設計服務直到發包人收到全部竣工圖為止。項目處于機會研究階段,合同一次簽訂,分階段執行,各階段執行依據以發包人通知為準。
(1)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內完成詳勘(光伏電場、升壓站),并取得詳勘報告;
(2)接到甲方通知后45日內完成初設報告;
(3)詳勘完成后30日內完成基礎施工圖設計;
(4)初設完成后35日內完成集電線路施工圖設計;
(5)初設完成后60日內完成升壓站及儲能土建施工圖設計;
(6)設備招標完成后25日內完成升壓站及儲能電氣施工圖設計;
(7)接入系統落實后30日內完成送出線路詳勘,并取得詳勘報告;
(8)接入系統落實后自招標人通知之日起50日內完成送出初步設計編制;
(9)接入系統落實后45日內完成220kV送出線路施工圖設計;
(10)完工后60天完成竣工圖設計。
2.1.4服務成果:
1)初步設計報告的初稿及定稿版(包括上報投資公司及國家能源集團、上報電網公司):每次報告20份,電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2)施工圖紙:紙版 20份,電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3)施工圖預算:紙版10份,電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4)竣工圖:紙版10份,電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5)勘測報告文件:紙版5份,電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6)施工招標文件(技術部分)及施工招標工程量清單:電子版1份(只交電子版)
7)設備招標技術規范書:電子版1份(只交電子版)
8)招標技術文件、概算分劈表、圖紙:紙版3份,電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9)電網公司等其他相關單位驗收要求的技術文件,按需。
2.1.5質量要求
滿足行業及國家有關規程、規范要求;達到國家、行業和地方驗收標準,單位工程質量合格率100%。工程獲得省(部)級優秀工程設計獎(電力規劃設計協會及省級設計獎),確保項目達到國家優質工程水平,力爭達到國家優質工程金獎水平。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海洋工程勘察甲級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0MW(含)以上水上光伏項目勘察設計或EPC總承包的合同業績1份及200MW(含)以上海上風電項目勘察設計或EPC總承包的合同業績2份,且為已執行完成合同。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執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設總)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2)項目負責人(設總)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00MW及以上水上光伏項目勘察設計或EPC總承包,或200MW及以上海上風電項目勘察設計或EPC總承包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投標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無效。同時須提供項目負責人在投標單位近12個月的社保證明。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設計代表在投標單位近12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2)投標人須提供第五章發包人要求中“主要人員安排表”標注☆專業所有設計人員的相應注冊執業資格(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和其在投標單位近12個月社保繳納證明。
【7】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0-09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0-14 16:00:00。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國華(赤城)風電有限公司秦皇島昌黎50萬千瓦海上光伏試點項目勘察設計服務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秦皇島昌黎50萬千瓦海上光伏試點項目場址位于河北省秦皇島市昌黎縣東側的海域之上,場址中心離岸距離約7.5km,區域內水深初步估計約在6m~14.5m,場地工程地質條件較好。光伏區域擬全部采用固定式支架,本期規劃建設直流側總裝機容量520.506MWp,交流側總裝機容量400MW,容配比約為1.3013。由41個9.6MW光伏發電單元和1個6.4MW光伏發電單元組成,采用743580塊峰值功率為700Wp的光伏組件、1250臺320kW組串式逆變器。經逆變器逆變后接入箱式升壓變壓器升壓至66kV,通過6回66kV海底電纜登陸后轉換為66kV陸纜最終接入至新建的陸上220kV升壓站,按10%、4h配置儲能系統,儲能容量為40MW/160MWh,站內設置1臺主變壓器,升壓至220kV后,擬由1回220kV線路送至國網系統變電站。
2.1.2招標范圍:
本項目涉及的全部勘察測繪(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電場、升壓站、儲能及送出線路等)、樁基靜載試驗、初步設計、招標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紙等滿足項目并網的全部勘察設計工作。
海上光伏項目勘測設計范圍為滿足本項目論證、建設以及運行發電所需的所有勘測設計,包括不限于:海上光伏場區內部分含光伏支架基礎地質詳細勘察、光伏布置、基礎設計、樁基靜載試驗、逆變器布置、箱變布置、場內集電線路、220kV送出線路及對端站、進場道路、檢修通道及陸上升壓站的設計。
設計應滿足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滿足電網公司要求,并符合國家能源集團,國華投資公司道路、基礎、66kV集電線路、220kV送出線路、升壓站土建及電氣配套相關設計要求。
其中:送出線路需編制滿足核準要求的申請報告,核實限制性因素,保證路徑符合建設要求,并取得相關部門的路徑協議。
2.1.3服務周期要求:
計劃開始勘察設計日期:實際日期按照發包人在開始勘察設計通知中載明的開始勘察設計日期為準,勘察設計服務直到發包人收到全部竣工圖為止。項目處于機會研究階段,合同一次簽訂,分階段執行,各階段執行依據以發包人通知為準。
(1)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內完成詳勘(光伏電場、升壓站),并取得詳勘報告;
(2)接到甲方通知后45日內完成初設報告;
(3)詳勘完成后30日內完成基礎施工圖設計;
(4)初設完成后35日內完成集電線路施工圖設計;
(5)初設完成后60日內完成升壓站及儲能土建施工圖設計;
(6)設備招標完成后25日內完成升壓站及儲能電氣施工圖設計;
(7)接入系統落實后30日內完成送出線路詳勘,并取得詳勘報告;
(8)接入系統落實后自招標人通知之日起50日內完成送出初步設計編制;
(9)接入系統落實后45日內完成220kV送出線路施工圖設計;
(10)完工后60天完成竣工圖設計。
2.1.4服務成果:
1)初步設計報告的初稿及定稿版(包括上報投資公司及國家能源集團、上報電網公司):每次報告20份,電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2)施工圖紙:紙版 20份,電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3)施工圖預算:紙版10份,電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4)竣工圖:紙版10份,電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5)勘測報告文件:紙版5份,電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6)施工招標文件(技術部分)及施工招標工程量清單:電子版1份(只交電子版)
7)設備招標技術規范書:電子版1份(只交電子版)
8)招標技術文件、概算分劈表、圖紙:紙版3份,電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9)電網公司等其他相關單位驗收要求的技術文件,按需。
2.1.5質量要求
滿足行業及國家有關規程、規范要求;達到國家、行業和地方驗收標準,單位工程質量合格率100%。工程獲得省(部)級優秀工程設計獎(電力規劃設計協會及省級設計獎),確保項目達到國家優質工程水平,力爭達到國家優質工程金獎水平。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海洋工程勘察甲級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0MW(含)以上水上光伏項目勘察設計或EPC總承包的合同業績1份及200MW(含)以上海上風電項目勘察設計或EPC總承包的合同業績2份,且為已執行完成合同。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執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設總)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2)項目負責人(設總)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00MW及以上水上光伏項目勘察設計或EPC總承包,或200MW及以上海上風電項目勘察設計或EPC總承包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投標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無效。同時須提供項目負責人在投標單位近12個月的社保證明。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設計代表在投標單位近12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2)投標人須提供第五章發包人要求中“主要人員安排表”標注☆專業所有設計人員的相應注冊執業資格(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和其在投標單位近12個月社保繳納證明。
【7】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0-09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0-1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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