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福建 海上風力發電有限公司三墩風電場位于莆田市南日島東北側,南日島以東 1~14km 海域,風電場分 A、B 區兩個場區,A區安裝55臺風機,B區安裝45臺風機,其中 A 區靠近南日島北側岸線,B 北區在 A區東側。A 區水深稍淺,距離石城大陸岸線約 16km,理論水深 5~20m,涉海面積(指風電場 4 個角點風機基礎外緣線形成的面積)為 22.78km²。B 北區水深較深,距離石城大陸岸線約 23km,理論水深 10~30m,涉海面積為 31.35km²,一期工程總涉海面積約54.13 km²。項目共已安裝設置燈樁30座、管線標4座、AIS航標10座、標志牌276套。
2.1.2招標范圍:福建 海上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沿海航標管理辦法》,需委托具備資質的單位進行航標維護保養工作,含燈樁30座、管線標4座、AIS航標10座、標志牌276套,保證航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2.1.3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24個月
2.1.4質量要求: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沿海航標管理辦法》等要求執行,滿足海事、海洋等主管單位的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 或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或航道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海上航標施工或維護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或高級技術職稱(航標管理專業或航標測繪專業)。
(2)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航標工程施工或維護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0-1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0-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