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為確保招標人所采購的設備質量嚴格符合國家、行業、集團公司有關標準和制度要求,特對相關設備開展設備監造、驗收技術服務,對相關設備的質量進行全流程監管。
2.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為框架采購。確定2名中標人對預估容量2.5GWh的儲能系統設備進行監造,采購內容包括儲能設備的駐廠監造及第三方實驗室測試等工作。具體包括:
1)駐廠監造(工廠質量保證能力的檢查、關鍵原材料和零部件質量控制的監督、關鍵生產工藝的質量控制的監督、過程檢驗和出廠檢驗質量控制的監督、成品質量控制的監督、包裝運輸檢查等內容);
2)實驗室檢測。
2.3計劃工期
框架協議計劃有效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框架協議有效期內,實際執行項目數量未達到招標人預估數量,招標人有權延續至2027年6月30日。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
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具備有效的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頒發的CNAS檢驗認可資質證書;
(2)業績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2個100MWh及以上的儲能系統設備的監造或檢測業績(須提供合同文本等證明文件,須顯示合同簽訂日期、合同金額及服務內容等關鍵信息)。
(3)人員要求:2021 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總監理工程師須至少具有1個儲能系統設備監造的項目負責人業績(須提供投標人當期任命文件或業主出具證明、相關業績合同證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須包含具體工作內容及項目容量等信息)。
(4)財務要求: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無連續兩年虧損;
(5)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 不允許 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標
3.4 各投標人可就本招標項目投標標段的要求: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4年10月18日9時整至2024年10月25日17時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