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
規模:江蘇徐礦綜合利用發電有限公司爐內升降平臺供貨施工項目
工期要求:根據招標人計劃執行,簽訂合同后30天生產完畢,單臺爐爐外部分安裝施工20天完成,兩臺機組爐內部分分2次指導組裝并負責調試合格,具體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法人應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事業法人應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其他組織應提供合法登記文件證明其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
(2)投標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業績要求:近三年(2021年8月至2024年8月)具有3家300MW及以上電廠鍋爐檢修升降平臺供貨業績,要求提供合同復印件,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未處于有關禁止投標的行政處罰期間和未處于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提供信息查詢渠道:“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證明材料);
(6)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所供貨設備未發生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提供承諾函);
(7)未發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資質或業績的情況(提供承諾函);
(8)投標人應如實填寫投標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關附件。提供的所有資質文件必須真實有效,保證合同執行期間有關證件、文件處于有效期。開標后一旦發現投標人不具備投標資格,或提供虛假文件或內容,無論多么微小,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9)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投標。
(10)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投標人可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17時30分獲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