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益陽市沅江市向陽湖漁場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湖南省益陽市沅江市陽羅洲鎮向陽湖漁場境內,位于沅江市北部區域,區域總面積約1600畝,初步規劃建設直流側裝機容量為119.0927MWp,交流側并網容量為80MW。項目中心坐標為北緯29°4′30.20″,東經112°37′51.98″。距離湖南益陽城區直線距離約63km,距離沅江市直線距離約37km。項目場址整體平坦開闊,周圍無高大建筑物遮擋。工程場區目前為退漁還湖水域,不涉及基本農田、生態紅線、林地、草地、軍事設施、自然保護區等敏感因素,擬采用漁光互補方式進行開發。
本工程設計安裝201852塊590Wp單晶硅光伏組件,裝機容量為119.0927MWp。電站采用分塊發電、集中并網方案,將系統分成17個3.3MW光伏發電單元和8個3MW光伏發電單元。
本工程新建1座220kV升壓站,本期建設規模為80MVA,最終規模按340MVA設計。光伏場區以4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220kV升壓站1#主變35kV母線,經220kV主變升壓后擬以1回架空線路π接河壩金盆-普豐變220kV線路,按終期容量考慮,導線型號暫定為JL/G1A-2×400/45,線路直線長度約8km。最終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統報告及其審查意見為準。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本項目為EPC 總承包項目,共1個標段。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場區:勘察設計、設備采購供貨(光伏組件和逆變器甲供)、場地平整,場內道路、光伏支架基礎施工及防腐,箱變基礎施工、場區集電線路,箱變圍欄(不包括光伏陣列圍欄),防雷接地,消防設備的配置等附屬工程,所有設備及材料采購及安裝、調試等,完成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工程施工;工程質量監督驗收及備案、技術監督檢查及驗收、消缺、性能試驗、整套系統的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人員培訓、達標投產,按照國家能源集團規范完成場內安全標志、設備設施標牌、安全標線等的制作及安裝。
本工程35kV集電線路采用架空與電纜混合敷設方式,其中架空線路(同塔雙回)共兩條,總長為22km,采用 LGJ-240/30導線同塔雙回線路長11km,采用LGJ-185/30導線同塔雙回線路長11km。投標方依據可研文件架空線路總長22km按照單位公里數報價,待接入系統報告批復后,按實際設計的線路長度根據單位公里數報價據實結算;每條35kV同塔雙回架空線路長度的計量起點為線路距離升壓站最遠(第1基)的桿塔,計量終點為線路距離升壓站最近(最后一基)的桿塔(自箱變通過電纜連接引上架空線路桿塔、經架空線路引下桿塔送至升壓站35kV開關柜電纜、及架空線路中間電纜部分不單獨計算長度,相關報價在架空線路報價中考慮并計入架空線路單價)。集電線路需按批復的接入報告的要求完成送出線路的:送出線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及評審、勘察設計、核準、提交合規性資料、地面(含既有附屬設施)的清理賠償、協調、設備采購、施工、驗收等所有工作。
(2)新建220kV升壓站:勘察設計、工程施工、設備采購供貨、場地平整,場內道路、站區圍墻、防雷接地、消防設備的配置等附屬工程,所有設備及材料采購及安裝、調試等,完成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工程施工;工程質量監督驗收及備案、技術監督檢查及驗收、消缺、性能試驗、整套系統的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人員培訓、達標投產(含升壓站并網和驗收等各種證照手續辦理、并網調度協議、網絡安全協議、高壓供用電合同和購售電合同辦理等),按照國家能源集團規范完成站內安全標志、設備設施標牌、安全標線等的制作及安裝。
(3)完成送出工程的所有工作但不限于:
按批復的接入報告的要求完成:送出線路的勘察設計及審查、線路核準、提交合規性資料、建設用地,地面附著物的清理賠償、協調、設備采購、施工、驗收等所有工作。投標方依據送出線路長度按照單位公里數報價,暫按8km送出線路長度進行報價,待接入系統報告批復后,按實際設計的線路長度根據單位公里數報價據實結算。
包括本工程按照接入批復要求建設送出線路,接入220kV升壓站工程以及對側間隔改擴建工程。
(4)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項目的設備材料到貨檢驗、性能試驗、質量/技術監督、新能源場站涉網試驗(主要包括電能質量測試、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測試、無功/電壓控制能力測試、無功補償裝置并網性能測試、慣量響應和一次調頻測試、場站建模與模型驗證、逆變器/SVG單機建模及仿真驗證、電壓/頻率適應性能力驗證、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的其他測試、以及SVG、主變等性能專項檢測等輸變電工程進入正式運行前,需完成的所有試驗)、視頻監控系統安裝及調試等。
(5)負責進場道路、設備堆場、施工供水、供電等與工程有直接關系的臨時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驗收、定期維護、退場復墾等工作。
負責所有設備及材料(含甲供設備及材料)卸車、運輸、二次倒運、保管、所需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設計聯絡、人員培訓、資料提供等。
(6)負責與本項目相關各項專題的專項申報、實施(含過程監測)、評價和驗收(含檢查和驗收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環保、水保、消防、質量監督、技術監督、安全性評價、檔案驗收、達標投產驗收、職業健康、安全設施、供電、防雷接地。除招標人已開展的專題(見第六章附件一)。
(7)負責工程建設范圍內所需的征租地、施工臨時租地及協調費(除升壓站永久征地、光伏場區正式租地外)、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樹木砍伐補償、魚塘清塘倒運及漁業補償、施工臨時占地賠償、路橋加固及線路桿遷等;負責施工用地、運輸通道、地方政府協調和施工過程協調等工作。同時投標人負責協助辦理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權證手續等。
投標人需詳細勘測現場,自行負責設計棄渣場選址,并辦理好臨時用地手續(國土、林業),按要求做好復綠并按要求通過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驗收,并在水保、環保等專項驗收時同步完成變更手續辦理(含重大變更)。所有因投標人原因未辦理好合規性手續造成的一切影響及處罰由投標人負責。
投標人應在交鑰匙的基礎上實施和完成所有工作和服務。若因投標人辦理的手續證照不符合監管要求導致項目公司受到處罰,由投標人承擔項目公司相應損失。
(8)本項目質保期為一年,質保期從通過達標投產開始計算時間。重要設備及結構按國家規范要求執行保修。
(9)投標人需繳納政府鄉村振興融合發展資金,該費用為投標人代繳,如后期因政策原因無需繳納或退回,該費用應退還給招標人。
投標方應對上述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負全部責任,所有費用及組織均由投標方負責。
(10)投標人應按合同進度計劃的要求,及時配置施工設備和修建臨時設施,承包人在工程期間為招標人在項目現場提供一輛越野車服務、現場為招標人預留兩間辦公室和一間會議室做為臨時辦公場所,辦公室需至少滿足四人同時辦公條件,各配置4工位辦公桌椅、空調、網絡、打印機及其它必要辦公設施,會議室面積需不小于40平方,配置容納16人開會的會議桌、椅和空調、投影儀等必要會議設施,為招標人提供4間宿舍(含床上用品、網絡、電視、空調、熱水)、不低于四人的食宿。
2.1.3服務期:預計2024年11月30日至 2025年11月30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按照監理人書面通知中載明的開始工作時間為準。總工期為365日歷天,2025年11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
2.1.4項目地點:湖南省益陽市沅江市陽羅洲鎮向陽湖漁場境內。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證書;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且須包含承裝類二級及以上、承試類二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自2019年10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止(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5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績,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5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5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5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承擔施工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施工單位;承擔設計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設計單位;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認定為既是施工單位,也是設計單位,須滿足對應資格要求并提供證明材料。
(2)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格式6.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在本項目中承擔的工作內容(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或承擔其中一項工作,另一項分包),未在投標文件格式6.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的,視為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0-2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0-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