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包頭化工 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系統工程結算及變更、簽證初審造價咨詢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包頭煤制烯烴項目投產后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良好的社會效益,為了進一步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綜合開發利用煤炭資源,提升煤制烯烴這一新興煤化工產業的核心競爭力,打造 包頭新型煤化工基地,招標人擬啟動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將現有工程規模能力擴大。 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以布爾臺煤與上灣煤的混煤為原料生產200萬噸/年甲醇(折純)并進一步加工生產75萬噸/年聚烯烴,同時送往一期項目MTO裝置10萬噸/年甲醇(折純),以彌補一期項目甲醇需求量不足。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3套制氧量為8萬標準立方米/小時的空分裝置,合成氣產量為60萬標準立方米/小時(以CO+H2計)的煤氣化裝置(設置5臺水冷壁粉煤氣化爐,4開1備),與煤氣化配套的CO變換及凈化裝置,硫磺產量為3萬噸/年的硫磺回收裝置,200萬噸/年甲醇合成裝置(折純),下游產品方案暫未定;在充分依托一期項目公用工程和輔助設施的基礎上,對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驗室、卸儲煤系統等進行改擴建。配套新建循環水場、污水處理場、庫房、灰渣場等公用工程和輔助設施。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招標范圍:系統工程合同結算及變更/簽證費用初審。
2.1.3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2.1.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項目結算審計、財務決算完成(預計為2028年12月31日)。
2.1.5項目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九原工業區神華科技園1號。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化工項目的造價咨詢服務的業績1份,且單份合同金額(或結算金額)不小于2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注:合同中未體現的業績要求內容用戶證明體現也可,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證明項目履約情況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造價工程師的執業資格注冊證書(須在投標單位注冊),提供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掃描件;
(2)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需具有并提供至少1個化工項目的造價咨詢服務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04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11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