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1)本項目劃分一個標段。
2)本項目為包神鐵路神朔公司2024年黃羊城站標準化整修工程,具體內容如下:
拆除及新做黃羊城站內房屋室內地面、踢腳、墻面、吊頂、給排水、采暖、電氣,更換門窗,房屋室外新增鋼屋架及樹脂瓦坡屋面,外墻更換保溫一體板,拆除及新做室外鋪裝、綠化及配套的管網等。
2.1.2工期:該項工程施工總工期為365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12月1日開工,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日竣工。(合同簽訂后開工報告審批之日起至365歷天止)。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建筑工程施工(單份合同總金額3000萬元以上)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 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竣工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單份合同總金額3000萬元以上)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須能體現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3)擬任項目經理未擔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并提供承諾書。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0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