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海南公司萬寧禮紀香斑 5MW 分布式光伏項目 EPC 總承包
2.3 建設地點:海南省萬寧市禮紀鎮香斑種養基地香斑(萬寧)科技有限公司 內
2.4 建設規模:5MW
2.5計劃工期:2024 年 12 月 05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176 日歷天,項目 要求 2024 年 12 月 30 日前實現首次并網發電。
2.6 招標范圍:萬寧禮紀香斑 5MW 分布式光伏項目EPC 工程總承包包含 但不限于光伏場區、集電線路、送出線路施工、用電和用水等臨建設施、消防系 統、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等整個工程項目的的設計及優化、設備供貨、電纜附件、 組件支架、樁基、材料采購等設施建設、工程施工安裝、調試、試驗(含特殊試 驗)及檢查測試(含組件安裝前功率測試,包括組件功率特性、隱裂、組件功率 測試等所有內容;組件投用后檢測,含熱斑、隱患、EL、功率等檢測內容);協 調與電網關系,編制并網接入方案,取得電網接入報裝批復,完成相關施工,實 現項目并網;協同發包人辦理并網手續(包括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供用 電合同等),電力公司調度及供電手續、消缺、培訓、驗收和最終交付投產、質 保等,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等;施工許可證等手續辦理;對外協調(含電網、政府、村民);建設期工程保 險(除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甲供設備材料卸車、保管、場內二次倒運;工 程驗收(含水保、安全設施、環保、消防、職業衛生、防雷檢測等各項專項驗收、 檔案竣工移交、歸檔和竣工驗收) 、通過工程質量檢查檢測(包含配合送出工程 驗收、倒送電)、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
(1)建設項目的設計及優化(包括但不限于此,光伏安裝場地的測繪,樁 基礎布置,光伏組件布置方案設計,消防系統設計、組件支架系統及其基礎設計, 集電線路設計,箱變布置設計,送出工程設計),所安裝屋頂荷載復核,設備材 料技術規范書,施工圖審查、竣工圖編制和現場服務等。
(2)設備材料部分:招標人提供光伏組件、光伏逆變器、直流電纜、廠區 內集電線路電纜;除甲供設備外(箱變、SVG 設備及送出線路電纜等其余設備和材料、電纜及附件、組件支架、支架基礎、材料采購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設備及材 料)由投標人采購、供貨, 所有設備和材料(含招標人提供的設備和材料)由投 標人負責卸車、保管、二次倒運等。
(3)建筑安裝部分:項目的建筑安裝施工(土地清表、平整及恢復、樁基 礎施工、支架及電氣設備基礎施工, 支架及組件安裝,防水施工,消防系統施工, 電氣一次、二次設備、施工期和運營期視頻監控系統、并網系統安裝, 集電線路 施工,電能計量與采集裝置安裝,施工用電、用水, 遮擋樹木修剪,新建門式剛 架結構、陽光擋雨棚、光伏車棚和地面電站、送出工程等。) 調試、試驗(含特 殊試驗)及檢查測試(含組件安裝前功率測試,包括組件功率特性、隱裂、組件 功率測試等所有內容;組件投用后檢測,含熱斑、隱患、EL、功率等檢測內容)
(4)其他服務:環境監測儀的采購、施工期視頻監控系統、運營期視頻監 控系統(帶火災探測報警功能)、安裝及調試;完成整體項目并網首年的信息安 全等級保護測評;配合招標方簽訂屋頂租賃合同或能量管理協議;并網接入工作 所需的一切費用,配合完成項目的報建,根據電網批發的接入方案,負責接入部 分的設計、采購、施工、調試(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設備費用、用戶側或站端與調 度運行間的通訊、繼電保護設備費、設備檢測費、并網驗收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等, 其中配電柜、線纜、計量、通訊、控制部分選型必須滿足電網相關標準);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備案、安全設施、質量監督檢查、職業衛生、檔案驗收、消防(包 含報建、檢測、驗收) 、防雷設計審核及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等所需辦理的各種手 續,配合項目整體驗收移交生產,培訓的服務,由承包人以招標方的名義辦理并 承擔費用。不論招標文件是否提及、投標報價高低, 凡涉及本工程設備材料采購、建筑 安裝、試驗、檢查測試、調試試運、質量監督、安全設施、環保、消防、職業衛 生、防雷檢測等所有專項驗收、檔案竣工驗收和竣工驗收、咨詢協調等相關方面 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
集電線路施工范圍、分界點、接入情況:采用 0.4kV 并網的光伏方陣的集電 線路就近接入用戶專用變壓器 0.4kV 側,施工范圍為逆變器至用戶專用變壓器 0.4kV 側斷路器之間的線路和設備。采用 10kV 并網的光伏方陣的集電線路就近 接入光伏專用變壓器 0.4kV 側,施工范圍為逆變器至升壓變壓器 10kV 側斷路器 之間的線路和設備、升壓變壓器及升壓變壓器至開關站內并網柜的斷路器之間的 線路和設備。
與電網對端間隔的分界點:各項目接入的開關站用戶計量表下端。
屋面結構分界點:屋頂光伏的光伏組件安裝結構需根據現有屋面結構進行設 計并施工;車棚光伏采用即鋼結構車棚作為光伏支架,光伏組件作為車棚棚頂。
本項目因采取錨固式支架基礎,投標人需按招標文件要求對屋面防水破壞區 域進行修復。
該項取得海南公司開工批復后開始實施,具體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 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 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 ”、“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 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 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 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 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 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 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 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四級和承試類四級電力設施許可 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 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5MW(或 MWp)及以上(光 伏電站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 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 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5MW(或 MWp)及以 上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聯合體允許最多 2 家單位聯合組成,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 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 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 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 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 “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 及以上資質;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5MW(或 MWp)及以上已投運的光伏電站 設計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水利水電工程 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5 年須具有 2 個 及以上 5MW(或 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 包業績。
3.2.5.4 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有有效的承裝類四級和承試類四級電力 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 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 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 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 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 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 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 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 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 一級建造師電子 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 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 《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 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 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 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 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 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 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 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下載電子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