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門關新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師鐵門關經濟技術開發區輪 臺產業園 10 萬千瓦光伏項目,已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視同賦 碼備案(2406-000015-04-01-289174)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銀行貸 款/企業自籌,銀行貸款 80%,企業自籌 2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上述項 目升壓站 EPC 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第二師鐵門關經濟技術開發區輪臺產業園 10 萬千瓦光 伏項目
2.3 建設地點:第二師鐵門關經濟技術開發區輪臺產業園 10 萬千瓦光 伏項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輪臺縣境內,場區中心點東距鐵門關市約 97km,場區西距輪臺縣約 15.1km 處,場區位于陽霞鎮西南側約 21km 處。
2.4 建設規模:本項目交流側裝機容量為 100MW,直流側容量為 138.8137MWp (容配比約 1.3854),本工程擬選用 N 型 695Wp 單晶硅雙面組件,共計安裝電
池組件 199732 塊。光伏場區共劃分為 30 個光伏方陣,全場劃分成 30 個 3.3MW 及 1 個 1.2MW 的太陽能發電單元。配套建設 10MW/20MWh 儲能系統。本期光伏電 站新建 1 座 110kV 升壓站,升壓站以 1 回 110kV 線路接至都護府 110kV 變電站, 導線選用 JL/G1A-240 型導線,送出線路長約 10km。接入系統最終方案根據電網 主管部門批復的接入系統批復意見為準
2.5 計劃工期:本標段計劃 2025 年 3 月 1 日開工,2025 年 6 月 30 日全容量 并網,122 日歷天。具體現場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2.6 招標范圍:設計部分(包含但不限于):110kV 升壓站、110kV 送出線 路、配套 10MW/20MWh 儲能系統、都護府 110kV 變電站擴建(擴建 1 回 110kV 間隔)的勘察設計、地質詳勘、1:500 地形圖測繪、初步設計、安全設 施標準化(含圍欄、標識、標牌,滿足大唐安全設施標準化清單)、施 工用電和用水等臨建設施、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設施等整個工程項目的 工程勘測設計、施工圖設計、設計優化或者設計變更;施工部分(包含 但不限于):110kV 升壓站建筑安裝工程(含調試)、10MW/20MWh 儲能 系統建筑安裝工程(含調試)、消防、升壓站進站道路、施工臨建、施 工用電和用水引接;110kV 送出線路土石方開挖、桿塔基礎、桿塔組立、 導地線架設、桿塔接地、電纜敷設、配合線路整套啟動調試、線路架設 材料運輸、工程臨時用地征占用;都護府 110kV 變電站擴建間隔建筑安 裝工程(含調試);設備、材料采購部分:負責除招標方提供的設備材 料(發包人提供的設備和材料詳見附件二)以外的 110kV 升壓站、配套10MW/20MWh 儲能系統設備材料采購,包括(不限于):110kV 送出線路 全部、通信系統、調度數據網、穩控裝置、全景監控系統(含 31 臺源控 終端,緊急態控制裝置、屏柜及附件)、都護府 110kV 變電站擴建設備 等設備材料采購;專項驗收服務部分(包含但不限于):110kV 升壓站、 110kV 送出線路(包含所有協調工作及手續辦理)、配套 10MW/20MWh 儲 能系統、都護府 110kV 變電站擴建間隔負責試驗(并網性能檢測包括電 能質量測試、有功/無功功率控制能力測試、SVG/F-C 性能測試、并網性 能評價、低電壓穿越能力、一次調頻檢測、儲能聯調及性能試驗)等,負責辦理并網手續(包括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供用電合同、電 力公司調度及供電手續等)和涉網試驗;項目各系統工程和其他配套工 程施工手續的辦理(施工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 用地規劃許可證、不 動產證、工程質監站質量監督(電力/建設局質監站)、電科院技術監督、 施工圖審查、消防驗收等)、施工準備、施工、調試試運和竣工驗收、培 訓、移交生產、移交后的質保期服務;以發包人名義協調試驗、驗收、
2.5 計劃工期:本標段計劃 2025 年 3 月 1 日開工,2025 年 6 月 30 日全容量 并網,122 日歷天。具體現場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2.6 招標范圍:設計部分(包含但不限于):110kV 升壓站、110kV 送出線 路、配套 10MW/20MWh 儲能系統、都護府 110kV 變電站擴建(擴建 1 回 110kV 間隔)的勘察設計、地質詳勘、1:500 地形圖測繪、初步設計、安全設 施標準化(含圍欄、標識、標牌,滿足大唐安全設施標準化清單)、施 工用電和用水等臨建設施、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設施等整個工程項目的 工程勘測設計、施工圖設計、設計優化或者設計變更;施工部分(包含 但不限于):110kV 升壓站建筑安裝工程(含調試)、10MW/20MWh 儲能 系統建筑安裝工程(含調試)、消防、升壓站進站道路、施工臨建、施 工用電和用水引接;110kV 送出線路土石方開挖、桿塔基礎、桿塔組立、 導地線架設、桿塔接地、電纜敷設、配合線路整套啟動調試、線路架設 材料運輸、工程臨時用地征占用;都護府 110kV 變電站擴建間隔建筑安 裝工程(含調試);設備、材料采購部分:負責除招標方提供的設備材 料(發包人提供的設備和材料詳見附件二)以外的 110kV 升壓站、配套10MW/20MWh 儲能系統設備材料采購,包括(不限于):110kV 送出線路 全部、通信系統、調度數據網、穩控裝置、全景監控系統(含 31 臺源控 終端,緊急態控制裝置、屏柜及附件)、都護府 110kV 變電站擴建設備 等設備材料采購;專項驗收服務部分(包含但不限于):110kV 升壓站、 110kV 送出線路(包含所有協調工作及手續辦理)、配套 10MW/20MWh 儲 能系統、都護府 110kV 變電站擴建間隔負責試驗(并網性能檢測包括電 能質量測試、有功/無功功率控制能力測試、SVG/F-C 性能測試、并網性 能評價、低電壓穿越能力、一次調頻檢測、儲能聯調及性能試驗)等,負責辦理并網手續(包括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供用電合同、電 力公司調度及供電手續等)和涉網試驗;項目各系統工程和其他配套工 程施工手續的辦理(施工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 用地規劃許可證、不 動產證、工程質監站質量監督(電力/建設局質監站)、電科院技術監督、 施工圖審查、消防驗收等)、施工準備、施工、調試試運和竣工驗收、培 訓、移交生產、移交后的質保期服務;以發包人名義協調試驗、驗收、
接入、租賃等(含電網公司、政府、企業);建設期工程保險(除建筑 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甲供設備材料卸車、
保管、場內二次倒運;辦理工程驗收(含水保、環保、安評、職業衛生、 防雷檢測、消防等各項專項驗收),檔案竣工移交歸檔、牽頭負責委托 具有檔案驗收資質單位對本項目檔案驗收,其他標段配合、電網公司設 計審查、驗收及并網有關手續辦理的全部工作內容并承擔相應費用;施 工用水、施工用電、等保測評;負責 110kV 送出線路環評、水保;均屬 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投標人負責電磁暫態建模工作,包含提供 SVG、
PCS、逆變器等電磁暫態單機模型, 場站模型建模,寬頻振蕩風險評估及 區域性電磁暫態評估建模以及驗證工作,取得國網公司審查意見,通過 驗收。第二師鐵門關經濟技術開發區輪臺產業園 10 萬千瓦光伏項目 110kV 送出線路工程、接入都護府 110kV 變電站及都護府 110kV 變電站擴 建間隔工程范圍內電氣一、二次、遠動、繼電保護、計量、網絡安全、土建、安裝、通訊工程施工及其相關調試、驗收工作應包含但不限于此: 所有設計、供貨范圍內涉及的土建、安裝工程施工及其相關調試、驗收 工作;與電網公司所有調試及工作協調,負責二次設備通信室配線架至 送出工程光纜的熔纖,負責通信通道開通調試、上傳調度數據網、遠動 信息的業務通道開通及調試。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項目工程所必 需的相關設計、設備、材料、施工、調試、驗收及協調等均屬于本招標 范圍。對本項目招標范圍內,如果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及,但它對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是必不可少的,以上建筑、設 備或服務,由投標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升壓站征租地工作由 發包方完成,投標人配合。施工臨時用地租賃費及相關的費用均由承包 人承擔(如土地補償、青苗補償、遷移補償、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安 置補償、農網(通訊)線路改遷等)。本次招標不包括升壓站及儲能區 永久土地征用費。 與各標段分界點:1.建筑工程與光伏區工程分界點為: 升壓站圍墻或護欄以外一米(包含地面、地下工程);其他區域為光伏 區圍欄外一米。2.安裝工程與光伏區工程分界點為:升壓站 35kV 開關柜 電纜進線下裝口(含電纜頭制作),光纜為二次設備間光纜熔接盒。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 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 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 ”、“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 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 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 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 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 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 總承包二級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工 程測量)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 業甲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三級和承試類三 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 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1 個 110kV 及以上輸電線路工程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和 1 個 110kV 及以上升壓站工程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 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 110kV 及以上輸電線路工程 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或 1 個 110kV 及以上升壓站工程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聯合體允許最多 2 家單位聯合組成,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 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 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 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 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 “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工程測量)專業甲級及 以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近 5 年須 具有 1 個 110kV 及以上輸電線路工程設計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和近 5 年須具有 1 個 110kV 及以上升壓站工程設計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水 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5 年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輸電線路工程已竣工 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和近 5 年須具有 1 個 110kV 及以上升 壓站工程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4 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有有效的承裝類三級和承試類三級電力 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 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 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 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 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 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設 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 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 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 一級建造師電子 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 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
《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 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 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 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 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 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 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 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 17 時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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