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墩頭 77.4MW 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已由海安市行政審 批局以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項目代碼 2305-320621-89-01-393631)批準建 設,最終中標單位與本項目實 際注冊的法人單位簽訂合同,建設資金來自,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EPC 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海安墩頭 77.4MW 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
2.3 建設地點:江蘇省海安市
2.4 建設規模:交流側 77.4MW,直流側 100MWp
2.5 計劃工期:2024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247 日歷天(具 體開工工期以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時間為準)
2.6 招標范圍:海安墩頭 77.4MW 光伏發電 EPC 總承包工程,包含光伏 發電場、集電線路、升壓站、進場(站)及場內道路 EPC 總承包工程。包括但不 限于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調試、服務(含開工手續辦理、項目竣工驗收備 案涉及的專題以及各專項驗收工作、各類協調工作等)等與工程相關的所有項目, 直至最終取得轉商業運營手續。EPC 單位帶設計方案投標,若與招標人提供的可 研報告工程量差別較大時(10%及以上),需提供詳細說明或計算過程。EPC 總 承包工程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勘察設計:包含整個工程項目的地形測繪(測繪比列不低于 1:500,需測量 水下標高及水深)并出具報告。光伏發電場、升壓站、集電線路、魚塘改造等全 部圖紙設計、竣工圖設計等全過程的所有設計及服務工作, 所有設計方案(含設 計優化)實施前應經招標人審查確認,并滿足大唐集團公司相關文件及審查要求。 勘察設計(包含不限于巖土初勘、詳勘, 魚塘改造、光伏電站、道路工程、升壓 站、集電線路、施工用電和用水等臨建設施、安全設施、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設 施、接入江蘇公司、如皋公司集控室及信息管理系統等工程的施工圖設 計、設計優化或者設計變更、竣工圖設計及現場服務等) ,設備、材料技術規范 書編制(含甲供設備、裝置) 、試樁、竣工圖編制和現場服務等。設計方案及專 題評估方案等深度不滿足要求時,應對其優化調整,以保證現場施工安全和質量。
采購:除甲供設備和材料(詳見專用合同條款附件二)外的所有設備和材料 的采購、監造、催交、運輸、接卸、二次倒運、設備就位、保管、資料移交, 也 包括甲供設備和材料接卸、二次倒運、保管、資料移交(含場地租用)。為保證 設備性能、質量, 投標人采購的主要設備和材料須滿足招標人的要求,且不得是 公司不良供應商名錄企業生產,并滿足并網技術標準及要求。
施工:包含光伏發電場、升壓站、集電線路等的所有施工內容及配套設施 (含魚塘改造),同時包含為落實環評、水保、消防、安全設施等相關專題及行 政批復文件要求實施的項目。施工檢測部分包含升壓站、光伏區試樁、樁基檢測、 地基檢測、施工期的地基沉降觀測等。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場地平整,施工 臨時道路,臨時通道,施工用電和用水等臨建設施,光伏組件、支架、逆變器、 箱變等基礎及制作、安裝工程,接地工程,環水保工程,道路工程,場區圍欄, 消防系統,生活給排水系統,污水處理系統,集電線路工程,升壓站土建及安裝 工程等。施工過程協調, 臨時道路、集電線路施工清表、魚塘收儲協調費用, 集 電線路施工占壓、跨越等補償費用及施工停電等手續協調辦理等。
服務:投標人負責(a)以招標人名義辦理并網、供用電合同、購售電合同、 發電業務許可證、調度及供電手續辦理;(b)漁光互補專項方案及方案專家論 證、安全、職業病危害驗收、第三方機構施工圖審查、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 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電力 工程質量監督及其會務、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備案登記表、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消防(備案、驗 收)、防雷檢測、施工所需臨時設施及永久性生活用水、用電、中斷道路交通等 許可和批準以及其它相關所有手續辦理的工作;(c)人身意外傷害險、施工設 備險、工傷保險等(除建筑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 手續 辦理;(d)負責開展網絡安全等保測評、網絡風險評估報告及備案工作;以上 全部工作內容涉及費用均屬于投標人。
投標人負責包含水保(含水土保持補償費)、環保、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 設施、消防、防洪、勞動安全和職業衛生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地方職能部門等 的專項論證、批復、專項驗收、三同時辦理、備案、檔案竣工移交、驗收及相關 費用。
投標人負責數字智慧光伏電站建設,規劃設計、建設、運行、維護管理滿足 大唐集團公司對智能光伏電站要求,實現電站“無人值守 ”,機器人巡檢、機器 人清掃、無人機巡檢、自動化運行;負責全站安防視頻監視系統、門禁系統建設, 納入同一平臺統一管理,項目投產后要求場區、站區視頻監控無死角。設備狀態 數據(含逆變器全量數據、開關站全量數據、光功率預測全量數據、AGC、AVC 數據,電能量數據、箱變數據等) 、視頻監控上傳至集團公司、江蘇公 司、如皋公司集控中心,實現對光伏單元遠程監視及設備啟停。投標人負責 光伏項目一整套智能光伏電站集控系統設計、建設,經招標人確定后進行實施, 配合現場設備數據采集的第三方接口費并向遠方集控轉發,在項目并網前投入使 用。滿足《公司“無人值守 ”新能源場站建設指導意見》、 《智慧光伏典型設計規范》等要求。
主要工程項目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以 110kV 等級接入電網,主要包括升壓站出線門型構架,分界 線內所有設備、材料、附件及建筑安裝工程(含送出工程光纜引接、熔接、附件、 保護/通信光纜套管、接頭盒、光纖測試等所有工作);包含接入系統對側變電 站涉及的改造工作及費用。最終以供電公司界定的工作分界點為準。
(2)光伏發電場、升壓站所有新建道路(含進站道路、現有道路加固拓寬)、 施工便道鋪設/拆除、臨時鋼便橋、橋梁加固、交通手續辦理、損毀道路修復及 部分區域永臨結合道路、集電線路、五通一平、樁基、試樁、樁基檢測、土建檢
測、電氣檢測(含甲供設備材料)、沉降觀測、防雷檢測、站用和備用電源、視 頻監控系統(含火災識別視頻監控)、站用水源、排水渠及積水坑等所有建筑、安 裝工程(包含清表、余方棄置、垃圾清運、環境整治),以及上述項目與政府、企 業及個人的協調、手續辦理工作及相關費用。
(3)光伏發電項目試驗(含電氣交接試驗、特殊試驗和電網公司要求有關試 驗)及檢查測試(含組件安裝前功率測試,包括組件功率特性、隱裂、組件功率測 試等所有內容,組件投用后檢測(含熱斑、隱患、EL、功率、逆變器轉換效率、 功能和性能試驗、光伏電站整體效率測試等檢測內容) ),提供正式的檢測實驗 報告;負責甲供設備及材料的檢測及試驗(如組件、電纜等),滿足質監站規范 要求,并提供報告;提供項目全站電氣設備繼電保護定值清單及整定計算書,負 責對接電網公司取得涉網設備電氣定值單;以上全部工作內容涉及費用均屬于投 標人。
(4)光伏發電項目設備安裝、性能檢測試驗(第三方)、單體調試、分系統 調試、整套試運、涉網試驗(按照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及發電廠并 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SVG、電能質量、AGC、AVC、一次調頻、整站建模、 低電壓穿越能力驗證、并網運行特性、有功無功功率控制系統聯調、電壓、頻率 適應能力等滿足江蘇電網要求的全部涉網試驗)、消缺、培訓、試運行、驗收、 最終交付投產、質保期服務等, 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 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
(5)魚塘改造需經專業設計開展施工,滿足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政府要求, 施工方案及建設原則需經專家論證并通過當地政府審查后方可實施,并最終驗收 通過。
(6)環境保護與水土保持工程(含過程監測及相關驗收)。
(7)光伏區域發電場區(含場區紅線內道路、集電線路)的租地費用、升 壓站所涉及的土地征地拆遷由招標人辦理,承包人應負責配合完成土地測量丈量 工作;其他所發生的有關林地、土地臨時占用、青苗補償、房屋拆遷、墳墓遷移、 魚塘改造、場地清理、植被林地恢復、耕作層土壤剝離、稅費及集電線路涉路、 涉航、涉公用管線(電力線路)等專題及審批手續等由投標人負責處理協調并承 擔費用。
(8)負責協調電網公司關于接入系統及送出線路建設事宜,負責對接供電 公司完成升壓站初步設計、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方案、通信方案、倒送電方案 等審查及相關驗收,取得審查意見;負責省調、地調自動化、安防設備接入技術 服務及接入費等;負責地調要求的通信代維合同簽訂。以上全部工作內容涉及費 用均屬于投標人。
(9)負責接入公司大數據中心、江蘇南京生產調度指揮 中心、如皋公司控制中心及生產信息管理 MIS、SIS 系統相關軟硬件設備采 購、調試、專用鏈路開通、接口費用,滿足國網公司電力監控系統“安全分區、 網絡專用、橫向隔離、縱向認證、綜合防護 ”原則進行網絡安全建設,負責組織 數據治理工作。以上工作涉及費用均屬于投標人。
(10)配合招標人完成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各類檢查,配合招標人完成全過程 造價咨詢、工程結算審計等工作。
(11)負責招標人臨時辦公區,辦公房間強電弱電、網絡及電話布線、空調、 照明燈具、衛生間上下水、衛生器具等設施,院區內地面硬化、綠化、旗桿臺、停車位(車位劃線)、門衛、監視視頻系統、臨時門禁、圍欄等設施采購、施工 及日常修繕、維護和管理均由投標人負責。施工期間全廠治安保衛、門衛、全廠 視頻監控工作,施工期間全廠保潔工作由投標人負責。施工期施工區域現場監控, 現場布置遠程無線視頻監控終端,滿足公司智能視頻調度融合平臺視頻 數據接入要求(滿足《公司電力建設項目視頻監控指導意見 (試行)》(集團工[2024]38 號);要求每個作業現場實時視頻監控并上 傳至上級公司,配置無人機定期檢查作業現場安全文明作業。
(12)全域內展示牌、標語制作安裝, 設備、裝置正式標牌, 開工儀式、安 全標識,消防器材,房間門牌等均由投標人負責制作、安裝, 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預制艙設備為甲供,包含艙體、高低壓開關柜、充氣柜、接地變兼站用變、 接地變、站用變、光功率、風功率、綜自、交直流電源工業電視(只包含升壓站 內,光伏風電廠區的不含)、柴油發電機、GIS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 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 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 ”、“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 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 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 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 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 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 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乙級與工程勘察(巖土工程) 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巖土工程勘察、巖土工程設計、巖土工程物探測 試檢測監測等巖土工程分項專業資質不能等同于資質要求中的巖土工程專業資 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 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三級和承試類三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 (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70MW(或 MWp)及以上平原 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光伏電站已竣工 EPC 總承 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 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 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70MW(或 MWp)及以 上平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光伏電站已竣工施 工總承包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聯合體允許最多 2 家單位聯合組成,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 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 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 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 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
“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乙級和工程勘察 (巖土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 上資質(同時具有巖土工程勘察、巖土工程設計、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等 巖土工程分項專業資質不能等同于資質要求中的巖土工程專業資質);近 5 年須 具有 2 個及以上 70MW(或 MWp)及以上已投運的平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 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光伏電站設計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水利水電工程 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5 年須具有 2 個 及以上 70MW(或 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 光)互補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4 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有有效的承裝類三級和承試類三級電力 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 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 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 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 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 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 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 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 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 一級建造師電子證 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 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 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
《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 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 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 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 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 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 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 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 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 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 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11 月 0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 17 時 00 分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詳情請咨詢
聯系人:馬友
手 機:18701298819 (微信同號)
咨詢電話: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