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45/16-QT-054)
一、 招標條件
華電內蒙古能源 包頭發電 包頭公司粉煤灰處置拉運項目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 2.2項目規模:2×600MW等級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2月29日(具體開始執行日期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包頭公司粉煤灰處置拉運項目(CHDTDZ045/16-QT-05401):包頭公司2024年-2025年度粉煤灰處置拉運,暫估55萬噸。(其中:每年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期間產粉煤灰暫按30萬噸,1月、2月、3月、11月、12月期間產粉煤灰暫按25萬噸計。2024年10月6日2025年12月31日(具體開始執行日期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包頭公司粉煤灰處置拉運項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自有儲存場地的產權證明或提供儲存場地租賃或合作合同證明資料。儲存場地需提供環保驗收合格證明材料或環保備案證明材料及相關批復(全封閉固廢儲存場地無需提供相關環保材料,但需提供該儲存場地用途為固廢儲存的證明資料) 8.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
項目 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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