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吉林公司 吉林熱電廠“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熱電聯產項目物資代保管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工程位于吉林省吉林市。廠址地處龍潭區徐州路35號。本工程規劃裝機本期建設2×350MW燃煤發電機組。本期工程建設規模本期建設2×350MW燃煤發電機組。 本工程建設及臨建場地為 吉林熱電廠“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熱電聯產項目的預留場地。本招標文件提供的施工區的總平面布置是原則性的方案,投標人根據招標人提供的施工總平面,編制投標人的庫區建設總平面,經招標人審批后,作為最后確定的總平面的布置。庫區施工總平面布置由招標人統一管理,因工程進展實際情況,招標人對施工區平面布置進行調整,投標人應配合實施。
招標范圍:負責倉儲區域臨時庫房的改建或修繕、庫區場地碎石敷設壓實及區域內所有道路等附屬設施施工,負責所有甲供設備及材料的物資代保管工作及配合催交、催運。具體詳見委托人要求。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23個月。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300MW等級及以上火電廠建設項目甲供設備物資管理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擬任項目負責人須至少擔任2臺300MW及以上等級機組設備材料代保管項目的管理經驗,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2)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在本企業投標截止日前連續3個月及以上的社保繳納證明。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1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