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天津公司大港電廠新建1萬噸日海水淡化擴能保供項目海水淡化和除鹽水系統成套設備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大港電廠新建一套1萬噸/日低溫多效蒸餾(MED)海水淡化裝置及三套160噸/小時除鹽水裝置系統。
2.1.2招標范圍:包括天津公司大港電廠新建1萬噸/日海水淡化擴能保供項目海水淡化和除鹽水系統成套設備(不含暖通、消防、給排水、通訊、一次接地網)的設計、供貨、檢驗、試驗、包裝、運輸和安裝指導、技術配合和提供系統工程設計優化工作等,包含配合本工程約定區域內(含樁基)基礎及建筑設計配合工作。工藝系統包括低溫多效海水淡化處理系統、除鹽水(陽床、陰床、混床)處理系統(含樹脂)、加藥系統、再生系統、壓縮空氣系統、儲罐、水泵、管道、保溫、閥門、平臺、油漆、設備本體照明、起吊設施、控制系統(DCS)、儀器儀表、電氣設備、電纜與橋架及附件等。
2.1.3供貨周期:設備供貨時間暫定為合同生效后10個月內全部到貨,且投標人應保證自合同簽訂日起,各批次設備到貨進度滿足天津公司大港電廠新建1萬噸/日海水淡化擴能保供項目施工進度及投產工期的要求(項目計劃2024年11月開工,2025年12月投產)。
2.1.4質量要求:見招標技術文件。
2.1.5交貨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項目現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日期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額定處理量≥10000m³/d的熱法海水淡化(MED)系統成套供貨合同業績1份(單份合同至少同時包含蒸發器、換熱器、水泵、管道和電控系統),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1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