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廣東公司能源發展廣西防城港市政府、事業單位、地方國企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EPC工程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
廣東公司能源發展廣西防城港市政府、事業單位、地方國企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擬利用防城港市東興市、上思縣等區域,政府、事業單位、地方國企屋頂,例如村委屋頂、黨政機關建筑屋頂、學校屋頂等資源及公共場址安裝81301塊單晶硅615Wp組件,項目規劃裝機容量為50MWp。本項目是以單戶為主體,結合當地現有公變負載情況,優先采用0.4kV并網方式,當低壓并網容量不滿足現有公變承載后,部分對當地公變進行改造擴容,部分容量采用10kV并網方式。采用“全額上網”或“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并入現有供電系統,實際并網接入方案以電網公司接入批復為準。
2.1.2 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本次招標項目共分1個標段:
防城港市東興市、上思縣等區域,政府現有公有物業屋頂,例如村委屋頂、黨政機關建筑屋頂、學校屋頂等資源及公共場址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完成本項目范圍所有勘察設計工作,包括初步設計、接入設計及批復、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并于電站并網后一個月內提交竣工圖及相關檔案資料。
(2)負責在廣西省防城港市范圍內挑選滿足招標人要求的公有物業及小型工商業等公共建筑,落實屋頂資源,并負責合作開發用戶的協商、收集資料、現場勘查及測量,確保用戶屋頂資源條件符合國家、行業等相關法律、法規,滿足招標人及其上級單位相關制度規范要求;
(3)負責協助項目所有場站與發包方簽訂合作協議;根據當地電網公司要求,負責協助項目所有場站辦理報裝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報裝申請、購售電協議簽訂、并網手續等);負責項目建設期協調、配合當地電網公司完成項目并網、驗收。
(4)負責本項目所涉及的所有設備、材料、備品備件采購,包括但不限于:逆變器、箱式變壓器、電纜、配電柜、并網箱(柜)、關口表等,并負責所有設備及材料卸車、運輸、二次倒運、保管、所需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設計聯絡、人員培訓等;負責本項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裝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安裝、基礎施工、組件安裝、逆變器安裝、并網箱安裝、電纜鋪設、防雷接地、 屋面防水、屋面加固改造(若有)以及負責電站 T 接上網以及調試等工作。(組件由發包人供貨,但組件到貨后由承包人負責驗收、卸貨、倉儲保管(代保管)、二次倒運、技術服務、現場性能測試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的提供等,所需費用已包含在本 EPC 項目總價中)。
(5)負責所有設備、材料的卸車、指定地點的二次搬運,自交貨地點卸貨后發生的二次轉運費均由投標方承擔,保管、發放均由投標方負責。卸車、搬運所用的機械設備、工器具以及相關費用由投標方負責解決。
(6)承包人需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擬安裝電站建筑載荷進行檢測,出具載荷檢測報告,并對檢測屋面的光伏組件承重結構載荷設計承擔相應責任及風險,相關費用由承包人負責。擬安裝電站屋頂必須選擇荷載滿足要求,若所開發的房屋需加固,由承包人自行承擔加固費用,發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加固費用。在既有建筑物上增設光伏發電系統時,不應降低既有建筑物使用標準。實施前,必須進行建筑結構安全復核,對屋面進行防水防腐處理(如需),并滿足結構承載力、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水等相關功能要求。投標人在施工過程中若造成房屋漏水等問題,由投標人負責修繕,若造成相關財產損失,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7)投標人按照招標人有關要求,運用招標人提供的屋頂光伏綜合管控系統,進行屋頂光伏的開發、設計、建設、驗收、運維等工作。該系統管理范圍覆蓋項目準入審核、踏勘資料審核、電站設計審核、開工審批、安裝驗收、結算管理以及運營管理等內容。投標人應按照發包人對信息化建設的具體要求,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該系統內信息化建設實施的協調和管理,指定專人負責該系統中各個模塊中有關數據的錄入和維護。
(8)投標人負責項目建設期協調、項目備案,協調當地電網公司進行項目范圍內的電網改造,并完成項目并網、驗收。
(9)投標人須在屋頂光伏電站通過招標人安裝驗收、并網驗收以及電網公司并網驗收后 10天內,完成該屋頂光伏電站的并網發電并保持正常運行,并負責相關協調工作,否則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更換電站安裝位置,由此產生的屋頂資源落實、相關變更審批、電站拆裝遷移等工作以及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
(10)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阻工協調、政策處理等工作,負責所有合法合規性文件 辦理,取得所有必需的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11)投標人負責各項目并網前生產準備工作。
(12)已并網容量在完成移交生產相關鑒定前的所需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13)負責按照國家能源集團《關于加強基石系統電力實時數據規范接入的通知》國家能源集團廣東電力有限公司光伏場站接入調度集控中心指導意見》要求完成所有實時數據采集、匯聚、組態、編碼、入湖,具備條件后方可投運。
2.1.3 計劃工期:
本次招標項目計劃總工期為365天。實際開始工作時間按照開工令中載明的開始工作時間為準。項目地點:廣西省防城港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績2份,且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1MWp及以上光伏項目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MWp及以上光伏項目的設計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MWp及以上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管理人員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本項目允許分包,相關分包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本項目只接受投標人的資質和業績,母子公司等資質業績均不得互相借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如果投標人同時滿足設計和施工的資質要求,需在投標文件格式.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在本項目中承擔的工作內容(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或承擔其中一項工作,另一項分包),未在投標文件格式.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的,視為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則需同時滿足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人員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12 18: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18 16:00:00。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廣東公司能源發展廣西防城港市政府、事業單位、地方國企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EPC工程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
廣東公司能源發展廣西防城港市政府、事業單位、地方國企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擬利用防城港市東興市、上思縣等區域,政府、事業單位、地方國企屋頂,例如村委屋頂、黨政機關建筑屋頂、學校屋頂等資源及公共場址安裝81301塊單晶硅615Wp組件,項目規劃裝機容量為50MWp。本項目是以單戶為主體,結合當地現有公變負載情況,優先采用0.4kV并網方式,當低壓并網容量不滿足現有公變承載后,部分對當地公變進行改造擴容,部分容量采用10kV并網方式。采用“全額上網”或“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并入現有供電系統,實際并網接入方案以電網公司接入批復為準。
2.1.2 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本次招標項目共分1個標段:
防城港市東興市、上思縣等區域,政府現有公有物業屋頂,例如村委屋頂、黨政機關建筑屋頂、學校屋頂等資源及公共場址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完成本項目范圍所有勘察設計工作,包括初步設計、接入設計及批復、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并于電站并網后一個月內提交竣工圖及相關檔案資料。
(2)負責在廣西省防城港市范圍內挑選滿足招標人要求的公有物業及小型工商業等公共建筑,落實屋頂資源,并負責合作開發用戶的協商、收集資料、現場勘查及測量,確保用戶屋頂資源條件符合國家、行業等相關法律、法規,滿足招標人及其上級單位相關制度規范要求;
(3)負責協助項目所有場站與發包方簽訂合作協議;根據當地電網公司要求,負責協助項目所有場站辦理報裝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報裝申請、購售電協議簽訂、并網手續等);負責項目建設期協調、配合當地電網公司完成項目并網、驗收。
(4)負責本項目所涉及的所有設備、材料、備品備件采購,包括但不限于:逆變器、箱式變壓器、電纜、配電柜、并網箱(柜)、關口表等,并負責所有設備及材料卸車、運輸、二次倒運、保管、所需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設計聯絡、人員培訓等;負責本項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裝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安裝、基礎施工、組件安裝、逆變器安裝、并網箱安裝、電纜鋪設、防雷接地、 屋面防水、屋面加固改造(若有)以及負責電站 T 接上網以及調試等工作。(組件由發包人供貨,但組件到貨后由承包人負責驗收、卸貨、倉儲保管(代保管)、二次倒運、技術服務、現場性能測試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的提供等,所需費用已包含在本 EPC 項目總價中)。
(5)負責所有設備、材料的卸車、指定地點的二次搬運,自交貨地點卸貨后發生的二次轉運費均由投標方承擔,保管、發放均由投標方負責。卸車、搬運所用的機械設備、工器具以及相關費用由投標方負責解決。
(6)承包人需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擬安裝電站建筑載荷進行檢測,出具載荷檢測報告,并對檢測屋面的光伏組件承重結構載荷設計承擔相應責任及風險,相關費用由承包人負責。擬安裝電站屋頂必須選擇荷載滿足要求,若所開發的房屋需加固,由承包人自行承擔加固費用,發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加固費用。在既有建筑物上增設光伏發電系統時,不應降低既有建筑物使用標準。實施前,必須進行建筑結構安全復核,對屋面進行防水防腐處理(如需),并滿足結構承載力、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水等相關功能要求。投標人在施工過程中若造成房屋漏水等問題,由投標人負責修繕,若造成相關財產損失,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7)投標人按照招標人有關要求,運用招標人提供的屋頂光伏綜合管控系統,進行屋頂光伏的開發、設計、建設、驗收、運維等工作。該系統管理范圍覆蓋項目準入審核、踏勘資料審核、電站設計審核、開工審批、安裝驗收、結算管理以及運營管理等內容。投標人應按照發包人對信息化建設的具體要求,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該系統內信息化建設實施的協調和管理,指定專人負責該系統中各個模塊中有關數據的錄入和維護。
(8)投標人負責項目建設期協調、項目備案,協調當地電網公司進行項目范圍內的電網改造,并完成項目并網、驗收。
(9)投標人須在屋頂光伏電站通過招標人安裝驗收、并網驗收以及電網公司并網驗收后 10天內,完成該屋頂光伏電站的并網發電并保持正常運行,并負責相關協調工作,否則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更換電站安裝位置,由此產生的屋頂資源落實、相關變更審批、電站拆裝遷移等工作以及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
(10)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阻工協調、政策處理等工作,負責所有合法合規性文件 辦理,取得所有必需的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11)投標人負責各項目并網前生產準備工作。
(12)已并網容量在完成移交生產相關鑒定前的所需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13)負責按照國家能源集團《關于加強基石系統電力實時數據規范接入的通知》國家能源集團廣東電力有限公司光伏場站接入調度集控中心指導意見》要求完成所有實時數據采集、匯聚、組態、編碼、入湖,具備條件后方可投運。
2.1.3 計劃工期:
本次招標項目計劃總工期為365天。實際開始工作時間按照開工令中載明的開始工作時間為準。項目地點:廣西省防城港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績2份,且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1MWp及以上光伏項目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MWp及以上光伏項目的設計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MWp及以上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管理人員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本項目允許分包,相關分包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本項目只接受投標人的資質和業績,母子公司等資質業績均不得互相借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如果投標人同時滿足設計和施工的資質要求,需在投標文件格式.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在本項目中承擔的工作內容(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或承擔其中一項工作,另一項分包),未在投標文件格式.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的,視為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則需同時滿足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人員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12 18: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1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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