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分公司昌賢公司七里、前坊、羅溪光伏發電項目完善工程DB總承包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
2.2項目概況:
2.2.1七里光伏發電項目和華能前坊光伏項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民和鎮、七里鄉,二者光伏區位于同一坑塘水面合并設計布置,光伏區占地面積約2300畝。華能前坊光伏項目不新建升壓站,通過兩回35kV集電線路送至華能七里光伏發電項目新建110kV升壓站。項目已建成110kV升壓站一座,5回35kV集電線路(七里項目3回,前坊項目2回),已建成并投產容量120MWp(七里項目80MWp,前坊項目40MWp)。擬充分利用光伏區剩余土地約170畝和升壓站內構建筑物屋頂布置光伏組件對項目進行完善,新增光伏組件由光伏區、升壓站附屬建筑屋頂、升壓站車棚組成。規劃增加建設容量為10.66MWp,其中七里項目部分增加直流側容量7.13MWp(升壓站內0.07MWp),前坊項目部分增加直流側容量為3.53MWp。。
2.2.2羅溪光伏發電項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羅溪鎮、架橋鎮和張公鎮附近,項目總容量100 MWp,安裝標準功率575~585Wp的雙面太陽能電池組件,配置新能源箱式變壓器(歐式)、組串式逆變器,已建成一座110kV 升壓站,并通過新建單回110kV 電壓等級的線路接入至溫圳220kV變電站。擬充分利用#1光伏區剩余土地對項目進行完善,規劃建設容量約為5.45664MWp。
2.3招標范圍: 本項目包含七里、前坊光伏發電項目完善工程DB總承包和羅溪光伏發電項目完善工程DB總承包兩部分,主要工作內容包含但不僅限于:
2.3.1七里、前坊光伏發電項目完善工程DB總承包招標范圍:包括完善工程的設計、土建、安裝、調試、檢測、試運行、驗收、移交等全過程的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1) 工程勘察設計及所必須的審查服務、全過程咨詢服務(初步設計、施工圖、竣工圖),一切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2) 工程施工,包含完善工程所涉及的光伏支架基礎、支架、組件、電纜、逆變器、箱變等建筑工程、電氣安裝工程、視頻監控及所必須的試驗及檢查測試,以及因施工航道所涉及的現有光伏發電單元拆除、恢復;
(3) 除組件、箱變、逆變器、交直流電纜、光纜外,其它所有設備材料采購均由投標人負責。所采用設備技術標準不能低于公司相關設備采購技術標準,所有選擇的設備和材料的詳細技術參數必須經招標人認可。甲供設備材料到場后由投標人負責其裝卸、二次轉運、保管等;
(4) 調試并網(系統調試、涉網調試、試運行),投標人負責將完善工程接入場站原有系統,使完善工程部分與原有系統形成一整套系統,滿足生產監控及調度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接入原監控系統,修改后臺畫面,計算及修改保護定值,接入華能集控中心,修改并調試AGC、AVC、一次調頻等設施等,投標人負責聯系原設備廠家并承擔具體調試工作及相關一切費用;
(5) 工程驗收(包含消缺、驗收、交付投產、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移交和竣工驗收),與驗收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投標人負責;
(6) 質保期內的消缺、服務、培訓;完善工程光伏組串如接入已完工工程逆變器,此部分逆變器后續消缺工作由投標人負責;
(7) 投標人負責光伏發電工程內設備標示牌、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指示牌的制作、懸掛等一切工作;負責光伏場區電子水位計的安裝調試工作;
(8) 投標人負責進場道路協調,臨時堆場協調及施工過程中的一切施工協調(對政府、對村民),一切費用均由投標人負責;
(9) 投標人負責新建一座光伏車棚(車棚須采取裝配式方案);負責戊類庫房(危廢暫存間)環?;脑?;負責建筑物旁室外樓梯及爬梯改造。
(10) 投標人負責改造集電線對應35KV開關容量的復核工作,如原開關容量不足,由投標人負責改造開關的采購及安裝調試工作,一切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11) 投標人負責七里、前坊光伏發電項目光伏區飲用水源地調查報告服務;
(12) 投標人負責完善工程及設備進場協調、進場道路以及進場道路損壞后的修復、施工過程中與當地政府及當地村民、魚塘承包人的協調(施工所在魚塘均已投放魚苗)、原始地貌恢復、棄土棄渣處理等。包括不限于:由于施工干擾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協調;由于施工設備、材料(含甲供設備材料)等運輸所引起的占壓、損壞影響到第三方的權屬物的協調;施工期間造成的水土流失環保林業罰款費用;因施工人員、機械、環境的改變導致的農田家畜受損傷亡的協調及費用;因施工導致的粉塵、噪音、交通阻塞而引發的群眾不滿的協調及費用;他人為索要錢財進行的故意無理取鬧、騷擾阻撓施工的協調及費用;因魚塘水位影響施工產生的抽水或排水作業的協調及費用;因施工造成魚苗死亡等情況的賠償費用;因投標人技術、設備、人員問題,導致的超出設計臨時用地范圍需要增加臨時用地而進行的協調及費用;需要當地群眾或者政府出面協助施工而進行的協調及費用;其他為促進本工程順利進展的協調工作及費用等。
2.3.2羅溪光伏發電項目完善工程DB總承包招標范圍:包括完善工程的設計、土建、安裝、調試、檢測、試運行、驗收、移交等全過程的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1) 工程勘察設計及所必須的審查服務、全過程咨詢服務(光伏區地質勘察、初步設計、施工圖、竣工圖),一切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2) 工程施工,包含完善工程所涉及的光伏支架基礎、支架、組件、電纜、逆變器、箱變等建筑工程、電氣安裝工程、視頻監控及所必須的試驗及檢查測試;
(3) 除組件、箱變、逆變器、交直流電纜、箱變通訊光纜外,其它所有設備材料采購均由投標人負責(但華能集團公司集中采購范圍外電纜和施工用電(永臨結合)電纜乙供))。所采用設備技術標準不能低于華能集團公司相關設備采購技術標準,所有選擇的設備和材料的詳細技術參數必須經招標人認可。甲供設備材料到場后的裝卸、二次轉運、保管等由投標人負責;
(4) 調試并網(系統調試、涉網調試、試運行),投標人負責將完善工程接入場站原有系統,使完善工程部分與原有系統形成一整套系統,滿足生產監控及調度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接入原監控系統,修改后臺畫面,計算及修改保護定值,接入華能集控中心,修改并調試AGC、AVC、一次調頻等系統,投標人負責聯系原設備廠家并承擔具體調試工作及相關一切費用;
(5) 工程驗收(包含消缺、驗收、交付投產、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移交和竣工驗收),并負責性能試驗等試驗工作的配合工作,與驗收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投標人負責;
(6) 質保期內的消缺、服務、培訓;完善工程光伏組串如接入已完工工程逆變器,此部分逆變器后續消缺工作由投標人負責;
(7) 投標人負責光伏發電工程內設備標示牌、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指示牌的制作、懸掛等一切工作;負責光伏場區電子水位計(三個光伏區各一套)的安裝調試及接入場站后臺工作,并負責相應的費用;
(8) 投標人負責進場道路協調,臨時堆場協調及施工過程中的一切施工協調(對政府、對村民),一切費用均由投標人負責;
(9) 投標人負責升壓站環境整治,并負責相關的協調工作;
(10) 項目#1光伏區現交流側容量為16MVA,直流側容量19.91MW;架空集電線路采用JL/G1A-240/30鋼芯鋁絞線,進站及上塔電纜采用ZC-YJLHV22-26/35-3*240、ZC-YJV22-26/35-3*185兩種,預制艙集電線路開關采用KYN61-40.5型戶內鎧裝式交流金屬封閉開關設備,額定電流600A,額定短時耐受電流31.5KA,額定峰值耐受電流80KA。投標人負責集電線路以及對應35KV開關容量的復核工作,如原容量不足,由投標人負責改造開關的采購及安裝調試工作,除集電線路電纜采購費外,其他一切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11) 投標人負責完善工程及設備進場協調、進場道路以及進場道路損壞后的修復、施工過程中與當地政府及當地村民、魚塘承包人的協調(施工所在魚塘均已投放魚苗)、原始地貌恢復、棄土棄渣處理等。包括不限于:由于施工干擾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協調;由于施工設備、材料(含甲供設備材料)等運輸所引起的占壓、損壞影響到第三方的權屬物的協調;施工期間造成的水土流失環保林業罰款費用;因施工人員、機械、環境的改變導致的農田家畜受損傷亡的協調及費用;因施工導致的粉塵、噪音、交通阻塞而引發的群眾不滿的協調及費用;他人為索要錢財進行的故意無理取鬧、騷擾阻撓施工的協調及費用;因魚塘水位影響施工產生的抽水或排水作業的協調及費用;因施工造成魚苗死亡等情況的賠償費用;因投標人技術、設備、人員問題,導致的超出設計臨時用地范圍需要增加臨時用地而進行的協調及費用;需要當地群眾或者政府出面協助施工而進行的協調及費用;其他為促進本工程順利進展的協調工作及費用等。
2.3.3本工程不包含的范圍:設備監造、施工監理服務、竣工驗收所需現場性能測試;
2.3.4投標人負責辦理除建設/安裝工程一切險、安全生產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除外其他工程建設所需保險;
2.3.5 投標人負責為完成工程建設所必須的其他工作。
2.3.6 詳見技術規范,以技術規范為準。
2.4標段劃分: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6計劃工期:本項目暫定計劃于2024年12月15日開工,2025年03月15日全容量并網投產。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時間為準,總工期3個月。
2.7 其他:合同為部分固定容量單價、部分固定總價合同,結算方式約定如下:
2.7.1七里、前坊項目合同結算價格中,“進場協調、道路維修、漁業補償等費用”一項按200萬元包干,其中七里項目133萬元,前坊項目67萬元,如投標人按招標人要求完成此項工作,此項費用按200萬元結算,如投標人未按招標人要求完成此項工作,招標人可自行安排本項工作并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扣除合同款。“光伏區飲用水源地調查報告服務費”和“升壓站光伏”按投標報價包干不調,其他部分按照“直流側實際通過驗收的容量*投標容量結算單價”據實結算。
2.7.2羅溪項目合同為部分固定容量單價、部分固定總價合同。合同結算價格中,“進場協調、道路維修、漁業補償等費用”一項按70萬元包干,如投標人按招標人要求完成此項工作,此項費用按70萬元結算,如投標人未按招標人要求完成此項工作,招標人可自行安排本項工作并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扣除合同款。“升壓站環境整治”按投標報價包干不調,其他部分按照“直流側實際通過驗收的容量*投標容量結算單價”據實結算。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
3.2.1 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設計單位應具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以下資質之一,并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1)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2)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3.2.2 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施工單位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并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3.2.3業績要求: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施工單位需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少1項光伏發電項目光伏區施工業績,且容量不少于10MWp,并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掃描件應包括合同承包范圍、簽字蓋章、簽訂時間等關鍵頁),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應取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需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少1項光伏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業績,并提供證明材料。
3.3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1 聯合體成員不超過兩家,聯合體牽頭單位由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承擔,由聯合體牽頭單位負責本項目投標報名、遞交投標文件等相關事項。
3.3.2 聯合體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成員承包范圍、職責分工。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投標。
3.4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1月13日08時30分起至2024年11月19日17時00分止。
備注:公告查詢以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為準!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查看詳細的招標公告或報名表格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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