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國華投資山陰縣100MW采煤沉陷區生態綜合治理+光伏儲氫基地項目(二次),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國華能投(山陰)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規模:本項目為國華投資山陰縣100MW采煤沉陷區生態綜合治理+光伏儲氫基地項目(二次),工程規劃裝機容量100MW,本期一次建成,直流側安裝容量120MWp,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同步配置10MW/10MWh儲能系統。本期光伏項目新建1座220kV升壓站,通過1回220kV線路接入系統站,線路長度約22km。建設地址位于朔州市山陰縣北部北周莊鎮境內。
2.2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1)招標內容:國華投資山陰縣100MW采煤沉陷區生態綜合治理+光伏儲氫基地項目PC工程總承包。
(2)招標范圍:包括不限于:(1)本工程光伏場區等所涉及的光伏項目施工及安裝工程、建筑安裝、設備(材料)采購、試驗、消缺、調試、并網、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全部工作。政府主管部門和電網公司要求辦理的相關準入手續,生產準備及所必須的技術培訓等全部工作;(2)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設備(光伏組件、逆變器、箱變等與項目相關的設備)和材料(含電纜、支架、接地、護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標識標牌、勞保用品、消耗品及技術資料等)的采購、運輸、現場裝卸、保管、轉運等工作;(3)本工程所涉及的大件運輸道路改造、進場道路、施工(檢修)便道、邊界圍欄、場區外臨時道路的改擴建等工程的施工及協調工作及相關費用;(4)場地移交后的所有協調工作。包括:與當地群眾、農民工、勞務工、臨時工、政府部門、電力部門、監督部門等的協調工作;人員、設備和工程車輛進場涉及的協調工作及相關費用;(5)本工程所涉及的環保、水保、安全、職業衛生等費用成,投標人可結合現場實際情況,根據報告及專家評審意見進行優化設計、施工,并通過驗收及核查,方案涉及變更的,投標人負責完善變更手續;(6)本工程所涉及的建設項目的設施設計專篇、“三同時”通過主管單位驗收的全部工作由投標人負責; (7)本工程經調試后,從工程啟動開始無故障連續并網運行時間應符合主管部門試運行調試要求,含質監、并網和驗收各類手續辦理,并承擔此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8)項目建設涉及的土地流轉工作等由投標人負責,招標人配合;集電線路涉及的土地征用、租用、施工臨時便道等工作由投標人自行勘察并負責協調;(9)送出線路工程踏勘、設計、核準批復、驗收手續等、施工臨時便道等涉及的土地征用、租用等工作由投標人自行勘察并負責協調、所產生費用的補償(按項目生命周期一次性補償、補償協議須以招標人名義簽訂)工程涉及林木砍伐(含辦砍伐證)、青苗賠償、構建筑物的拆除、跨越公路和鐵路等的手續辦理、費用補償等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10)投標人如對集電線路路徑進行優化(但要保證線路走向及塔基基位契合度高于80%,國家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塔基不能占管控因素,如不能避讓,由投標人編制專題報告并獲得批復,確保用地的合規性,塔基及線路施工占地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集電線路跨越、穿越引起相關輸電線路的改造和協調工作及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11)本工程涉及需由第三方開展的檢測、試驗、質監、并網、驗收等工作,費用包含在投標總價內;(12)涉及本工程所有道路的新建、拓寬、改造、加固、施工損壞修復及協調工作屬于本工程的招標范圍,產生的相關費用包含于投標報價中;(13)本工程涉及改造村寨道路,在原有道路的基礎上對路面進行優化、亮化、綠化等工作。涉及村組道路應結合地方民風、民俗規劃方案并報招標人同意,現場道路投標人自行勘察,道路全部改造費用包含在投標總價中;(14)項目場地管理:項目建設范圍內可利用土地資源篩選、確權(核實并確認分布式光伏所利用土地的真實性和合規性,并提供相關支持資料),完成項目建設范圍內土地征收工作,支付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負責后期光伏區植被恢復種植,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安置措施,處理征地過程中的各種爭議,負責承擔施工所涉及臨時用地的租賃、補償、協調及恢復等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負責項目永久用地(如需)的征租地手續辦理。
注:協議中光伏區和集電線路統稱為光伏場區
(3)建設地點:朔州市山陰縣北部北周莊鎮境內。
(4)計劃工期:270天
(5)質量要求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設備采購質量標準:達到國家或行業質量驗收標準
具體質量要求詳見第五章發包人提供的資料及要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且許可類別和等級為承裝類二級及以上、承修類二級及以上承試類二級及以上,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財務要求: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經第三方獨立審計機構出具的2021、2022、2023年度財務報告;
3.3人員要求:項目經理須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專業為機電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證;技術負責人須具備機電專業高級工程師。
3.4其他要求:
3.4.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提供承諾書);
3.4.2未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失信企業名單,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網頁截圖為準)。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2024年11月16日08時至2024年11月20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
本招標項目國華投資山陰縣100MW采煤沉陷區生態綜合治理+光伏儲氫基地項目(二次),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國華能投(山陰)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規模:本項目為國華投資山陰縣100MW采煤沉陷區生態綜合治理+光伏儲氫基地項目(二次),工程規劃裝機容量100MW,本期一次建成,直流側安裝容量120MWp,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同步配置10MW/10MWh儲能系統。本期光伏項目新建1座220kV升壓站,通過1回220kV線路接入系統站,線路長度約22km。建設地址位于朔州市山陰縣北部北周莊鎮境內。
2.2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1)招標內容:國華投資山陰縣100MW采煤沉陷區生態綜合治理+光伏儲氫基地項目PC工程總承包。
(2)招標范圍:包括不限于:(1)本工程光伏場區等所涉及的光伏項目施工及安裝工程、建筑安裝、設備(材料)采購、試驗、消缺、調試、并網、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全部工作。政府主管部門和電網公司要求辦理的相關準入手續,生產準備及所必須的技術培訓等全部工作;(2)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設備(光伏組件、逆變器、箱變等與項目相關的設備)和材料(含電纜、支架、接地、護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標識標牌、勞保用品、消耗品及技術資料等)的采購、運輸、現場裝卸、保管、轉運等工作;(3)本工程所涉及的大件運輸道路改造、進場道路、施工(檢修)便道、邊界圍欄、場區外臨時道路的改擴建等工程的施工及協調工作及相關費用;(4)場地移交后的所有協調工作。包括:與當地群眾、農民工、勞務工、臨時工、政府部門、電力部門、監督部門等的協調工作;人員、設備和工程車輛進場涉及的協調工作及相關費用;(5)本工程所涉及的環保、水保、安全、職業衛生等費用成,投標人可結合現場實際情況,根據報告及專家評審意見進行優化設計、施工,并通過驗收及核查,方案涉及變更的,投標人負責完善變更手續;(6)本工程所涉及的建設項目的設施設計專篇、“三同時”通過主管單位驗收的全部工作由投標人負責; (7)本工程經調試后,從工程啟動開始無故障連續并網運行時間應符合主管部門試運行調試要求,含質監、并網和驗收各類手續辦理,并承擔此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8)項目建設涉及的土地流轉工作等由投標人負責,招標人配合;集電線路涉及的土地征用、租用、施工臨時便道等工作由投標人自行勘察并負責協調;(9)送出線路工程踏勘、設計、核準批復、驗收手續等、施工臨時便道等涉及的土地征用、租用等工作由投標人自行勘察并負責協調、所產生費用的補償(按項目生命周期一次性補償、補償協議須以招標人名義簽訂)工程涉及林木砍伐(含辦砍伐證)、青苗賠償、構建筑物的拆除、跨越公路和鐵路等的手續辦理、費用補償等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10)投標人如對集電線路路徑進行優化(但要保證線路走向及塔基基位契合度高于80%,國家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塔基不能占管控因素,如不能避讓,由投標人編制專題報告并獲得批復,確保用地的合規性,塔基及線路施工占地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集電線路跨越、穿越引起相關輸電線路的改造和協調工作及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11)本工程涉及需由第三方開展的檢測、試驗、質監、并網、驗收等工作,費用包含在投標總價內;(12)涉及本工程所有道路的新建、拓寬、改造、加固、施工損壞修復及協調工作屬于本工程的招標范圍,產生的相關費用包含于投標報價中;(13)本工程涉及改造村寨道路,在原有道路的基礎上對路面進行優化、亮化、綠化等工作。涉及村組道路應結合地方民風、民俗規劃方案并報招標人同意,現場道路投標人自行勘察,道路全部改造費用包含在投標總價中;(14)項目場地管理:項目建設范圍內可利用土地資源篩選、確權(核實并確認分布式光伏所利用土地的真實性和合規性,并提供相關支持資料),完成項目建設范圍內土地征收工作,支付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負責后期光伏區植被恢復種植,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安置措施,處理征地過程中的各種爭議,負責承擔施工所涉及臨時用地的租賃、補償、協調及恢復等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負責項目永久用地(如需)的征租地手續辦理。
注:協議中光伏區和集電線路統稱為光伏場區
(3)建設地點:朔州市山陰縣北部北周莊鎮境內。
(4)計劃工期:270天
(5)質量要求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設備采購質量標準:達到國家或行業質量驗收標準
具體質量要求詳見第五章發包人提供的資料及要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且許可類別和等級為承裝類二級及以上、承修類二級及以上承試類二級及以上,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財務要求: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經第三方獨立審計機構出具的2021、2022、2023年度財務報告;
3.3人員要求:項目經理須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專業為機電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證;技術負責人須具備機電專業高級工程師。
3.4其他要求:
3.4.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提供承諾書);
3.4.2未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失信企業名單,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網頁截圖為準)。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2024年11月16日08時至2024年11月20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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