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蒙東新能源有限公司赤峰市2024年防沙治沙和風電光伏一體化工程環評、水保工作咨詢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內蒙古 蒙東新能源有限公司為 電力全資子公司,負責內蒙古東部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及運營,赤峰市防沙治沙和風電光伏一體化工程2024年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寧城縣、林西縣、敖漢旗、翁牛特旗、阿魯科爾沁旗,項目以防沙治沙和新能源開發于一體,項目總裝機容量120萬千瓦,具體開發情況須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和赤峰市政府要求開展,詳情見技術文件。
2.1.2標段劃分:該項目分兩個標段,一標段為敖漢旗、阿魯科爾沁旗項目服務,二標段為城縣、林西縣、翁牛特旗項目服務。本項目由內蒙古 蒙東新能源有限公司統一招標,最終合同由項目所屬公司分別簽訂。
2.1.3招標范圍:根據赤峰市防沙治沙和風電光伏一體化工程情況,提供項目環評、水保手續咨詢服務工作,咨詢內容包含但不限于:為公司2024年實施的9個項目按標段劃分提供環境影響評價服務、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服務,取水證辦理咨詢服務;所有項目須取得相應批復或者證書為止,未能按時取得相應批復按合同違約責任條款執行。
注:所有報告編制過程中需充分與招標人進行對接,積極響應招標人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招標人布置的任務,確保各報告能夠按計劃完成。
2.1.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新能源項目環評和水保合同業績2份(環評和水保可以在一份合同體現,也可以分別單獨提供,如單獨提供,兩份合同相加算一份合格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新能源項目環評或水保工作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職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19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