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內蒙古能源公司察哈素煤礦礦務工程施工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國電建投內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境內,距伊旗約 35km,距東勝區70km,距包茂高速約15公里。項目總體規劃是在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布連分期建設6×600MW 級空冷燃煤發電機組以及配套建設察哈素年產800萬噸大型現代化煤礦項目。
2.1.2招標范圍:1、通防設施的運行維護服務及下料孔運營維護;2、災害治理礦務工程(含砼工程、噴漿、基礎施工及新型混凝土材料施工等);3、通防設施工程施工(含負責井下密閉、行人風門、行車風門、電動風門、正反向電動風門、風墻、應急行人通道、防火門墻、風橋、測風站、臨時板閉等設施以及附屬裝置的安裝、拆除工程);防塵設施工程施工;防火設施工程;4、零星工程(主要包含臨時架棚施工及拆除,管路安裝、拆除及改造,井底車場交通標示線施工,鋪墊混凝土預制塊,水倉施工,壁龕施工,抹面,不銹鋼防護欄制作安裝,警示牌板制作安裝,安拆工字鋼,更換大理石,更換鋁扣板,新增照明系統安裝,警示標識施工,木質反光桿制作、安裝,不銹鋼反光桿制作、安裝,反光輪廓標安裝,防護柵欄制作、安裝,防撞裝置安裝,反光紙粘貼,翻新測風站,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偶角碼放沙袋堵墻等零星工程);5、臨時性工程;
2.1.3工期:工期三年或完成主要合同工程量(災害治理工程及通防設施構筑工程),以先到為準,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4質量要求:詳見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2 其他:本項目要求的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是與投標人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不接受勞務派遣工,必須在與招標人簽訂合同時提供本項目服務人員與投標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審核通過后簽訂服務合同,本項目合同到期后招標人不負責人員后續安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5000萬元的礦務工程施工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對應的用戶證明和付款發票(與合同對應的任1張發票)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付款發票至少一張(須包含項目名稱、付款方、收款方)。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派項目經理的有效的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專業:礦業工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 [2021]40號文的要求)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建安B證)。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擔任礦務工程項目經理的業績1項,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3)項目經理須為投標人在冊正式人員,提供近1年內(2023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至少連續6個月投標人為其繳納養老保險的繳納證明(須具有社保機構公章)。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1)投標人擬任安全負責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2)安全負責人須為投標人在冊正式人員,提供近1年內(2023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至少連續6個月投標人為其繳納養老保險的繳納證明(須具有社保機構公章)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21 08:3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28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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