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電力 靈武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儲能電站項目二期EPC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為促進寧夏電網源網荷儲一體化及多能互補發展,有效提升電力系統調峰備用容量,促進新能源消納,加快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實現清潔能源一體化配套發展,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 寧夏電力有限公司擬在 靈紹直流配套200萬千瓦復合光伏基地項目配套建設容量為200MW/400MWh儲能電站,本項目為二期100MW/200MWh儲能電站。項目場址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市馬家灘鎮及白土崗鄉境內,場區地形相對平緩,周邊50km范圍內分布有鴛鴦湖電廠、 寧東電廠、方家莊電廠等多個大型火電廠,距離靈紹直流±800kV換流站約30km,距離青山750kV變電站約50km。本項目區位優勢顯著,交通便利、場址地勢起伏較小,海拔高程約為1350m,公網接入近、光照資源好、運維管理方便,建設條件良好。
本項目建設100MW/200MWh儲能電站,擬通過至少4回35kV集電線路(每回長度約為5.5km)接入光伏項目配套建設的1座330kV變電站35kV間隔(接入方式待定,以電網最終接入系統批復為準)。本期采用構網型儲能變流升壓一體機(PCS)。
施工現場全封閉管理,項目臨建參照 靈紹直流配套200萬千瓦復合光伏基地項目部標準,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附件。承包人需配置專職安保人員和門禁系統(含車輛);全范圍、全過程部署視頻監控,做到視頻監控全覆蓋,并上傳至招標人指定后臺。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計1個標段,招標范圍為國能靈武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儲能電站項目二期EPC總承包工程。
(1)招標內容如下:
① 靈武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儲能電站項目二期EPC總承包工程為EPC交鑰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儲能系統、消防系統(氣體消防及水消防)、照明系統、排水系統、防雷接地系統、場區集電線路、送出集電線路、電纜溝、附屬用房、危廢暫存間、場內道路、入場道路、圍墻、儲能電池艙防火墻(相鄰電池艙之間)、大門、廠內綠化、標準化打造(按發包人要求進行設備標識標牌、安全警示牌等全站標牌標語及基礎、臺階警示線刷漆等)、監控、廠區所有數據接入智能管控一體化平臺系統并上傳至銀川集控中心(包括廠區所有信息,并實現遠程控制)、等全部工程的設計、建安施工和設備材料采購、調試、培訓,項目竣工驗收后移交及電站并網后一年的運行及維護等。
②承包人應按發包人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劃要求,負責在現場設計并修建現場所需要的臨時設施(包括臨時生產、生活與管理房屋、現場的道路、需硬化的場地、供水、供電、通訊、管理網絡等設施),設備鎖具采用銅芯鎖,由承包方按照發包人要求統一配置。項目臨建參照國能靈紹直流配套200萬千瓦復合光伏基地項目部標準,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附件。以上所涉及到全部費用,均包含在投標報價范圍內。并在合同工程竣工或在承包人使用結束時,按發包人的要求拆除并恢復場地。
③本工程為EPC交鑰匙工程。電站投運的相關安全措施、投運方案、啟動調試方案等編寫由承包人負責并報發包人和監理審核同意,設備帶電的相關操作和組織工作、全部并網前運行管理和維護、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前所有消缺整改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負責。
④負責儲能管控一體化系統項目的全過程的設計、建安施工和設備材料采購、調試、培訓等。
此外本工程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建設、滿足項目并網的并網前、后所有試驗、測試、抽檢等,滿足國家能源集團《鋰離子電池儲能設備驗收規范》(試行)、《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關于印發寧夏電網構網型儲能研究及示范應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寧夏電力調度控制中心關于印發《寧夏電網構網型儲能系統接入電網測試規范(試行)》的通知要求。負責完成國家、寧夏政府及國網公司要求的所有電化學儲能電站并網測試工作,以及構網型儲能相關試驗、認證及測試工作。
承包方須承擔本項目接入330kV升壓站一次、二次、通信、土建、消防、監控等所有接口工作,并承擔全部接口費用,且要將廠區所有數據接入智能管控一體化平臺系統并上傳至銀川集控中心(包括廠區所有信息,并實現遠程控制),并承擔信通公司第一年長途運維服務所有費用。將消防系統與一期儲能項目消防、330kV升壓站消防系統合理優化,滿足各自消防要求的情況下結合為一個整體消防,并承擔所有優化費用。
承包方須負責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支持性文件的取得,臨時征地、線路征地(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審批土地預審、文物局回函批復、壓覆礦批復、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水土保持報告、林木資產評估報告書、勘測定界等征地支持性文件的取得)、進站道路永久征地,負責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消防備案驗收手續、施工許可證、規劃核實、房產測繪報告、以及房屋不動產權證等政府相關手續,項目檢驗、試驗、抽檢、單體調試及分系統試運與整套啟動、安全備案、質監備案及驗收、圖審、消防備案及驗收、電網驗收、達設計值投產、竣工驗收、全站全容量并網安全穩定運行、消缺、整套系統啟動的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人員培訓、直至移交生產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含安全設施標準化至正式投運。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投產所需的各類檢查、檢驗、驗收及證照辦理。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發包方辦理的,承包方代為辦理時,發包方應出具相應授權委托書。
④將治安反恐防范系統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運行,保證項目投產之日即是反恐達標認定之時。根據屬地公安局認定的治安反恐防范等級,滿足人力防范要求、實體防范要求、電子防范要求,包括但不限定以下內容:為保衛執勤人員配備棍棒、鋼叉等必要的護衛器械、對講機等必要的通信工具;對確定的防范重點目標周界設置實體圍墻或金屬柵欄,在主出入口外設置機動車減速帶、車輛引導區和“限速”標志;在防范重點目標周界出入口設置視頻監控裝置,可監視及回放圖像,清晰顯示防范重點目標周界區域的人員活動狀況、人員的體貌特征、出入車輛的車牌號及通行情況等;在防范重點目標控制室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本工程反恐怖安全防范建設工作嚴格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地方標準,同時遵循“突出重點、預防為主、屬地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根據GA標準《電力系統治安反恐怖防范要求第5部分:太陽能發電企業》(GA 1800.5-2021)的相關要求,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堅持電子防范、實體防范、人防相結合的原則,對本電站樞紐區的反恐怖的重要目標分類、安全防護等級劃分、防范區域劃分、人防配置、實體防范設施配置、電子防范設施配置進行設計和建設,確保本工程通過儲能電站一級重點目標驗收。
儲能電站治安反恐包括人防、物防、技防三個部分,其中技防包括視頻監控系統、入侵和緊急報警系統、出入口控制系統、反無人機主動防御系統等。為規范治安反恐防范工作,提高治安反恐智能化、智慧化水平,根據《電力系統治安反恐防范要求》,部署治安反恐監控系統,具有系統集成、聯動控制、權限管理、存儲管理、檢索與回放、設備管理、統計分析、系統校時、指揮調度等功能,該監控系統應滿足智能管控一體系統的兼容要求。
(2)承包人的具體工作如下:
①設計工作
本站工程的施工圖設計(含環保、水保、安全設施、職業健康、消防等專項設計文件及各階段圖紙,全部場區水管網設計、防洪及排洪設計),內、外部評審、儲能電站及送出部分勘察設計、10kV站用電源及線路勘察設計、施工圖預算、技術規范書、竣工圖紙編制等,滿足項目達標投產要求。各設計階段文件編制深度應分別滿足國家和行業現行的標準、規程、規范及相關規定的要求。負責項目整體設計協調和服務(含現場服務),負責完成所有設計文件和圖紙的審核通過和各項審查、驗收、備案、文件歸檔,負責各類設計交底、設計審查工作。根據電網接入系統審查批復,完成接入系統施工圖設計,完成建筑工程、圍墻、站用電源、備用電源及站外線路、消防(包括光伏基地消防系統整體性優化)、照明、安防系統、進站道路、污水排放、屋頂防水設施等所有室外配套工程設計等工作;完成項目集控系統設計,儲能電站應全量接入國能寧夏電力已建成投產的銀川新能源區域集控系統。區域集控應能對接入的儲能電站實現運行監控(包括儲能EMS系統、BMS系統、AGC/AVC系統),遠程單體/群體控制,綜合智能報警,綜合指標統計,智能報表,視頻監控功能。負責接入銀川集控中心并實現所有信息遠程控制功能;負責項目設計協調和服務(含現場服務),負責所有設計文件和圖紙的審核通過和政府、電網及招標人的各項審查、驗收、備案、文件歸檔,負責各類設計交底、設計審查等工作。解決現場施工出現的與設計相關的技術問題等現場服務工作,滿足有關環保、水保、安全、職業衛生、消防等方面的規范標準并編制安全設施、消防、環評、安防、水保等設計專篇并滿足專項驗收。按照政府審圖中心完成電站規劃總平面布置圖、效果圖繪制及審核并承擔相關費用。特別的,房屋建筑類優先考慮預制艙式。
②設備及材料采購
儲能場區包括但不限于儲能電池系統、構網型儲能變流升壓一體機(PCS)、站用變、電池管理系統(BMS)、能量管理系統(EMS)、智能輔控設備、接入銀川集控中心所需的場站側及集控側所有配套設備、線纜及終端頭、場區視頻監控系統、預埋件、電力調度數據網、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設備、監控系統網絡安全監測裝置、電能質量在線監測裝置、避雷針、防雷接地、消防水泵系統、消防預警系統等消防設施、反恐系統設備設施,滿足國家和行業現行的標準、規程、規范及相關規定的要求;送出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送出集電線路,一次設備、二次設備、綜自保護與通信設備、滿足電網接入系統批復的所有設備。安防監控、設備標示標牌、安全標示、絕緣工器具、辦公自動化,線纜、預埋件、防雷接地、通訊、消防設施、直流電源、蓄電池、不停電電源、備用電源等,設備與自身設備、其他設備間所有連接材料。所有設備、材料的催交、監造、運輸、接車、倒運、接貨驗收、倉儲保管等均由投標人負責,包括招標人提供的材料接卸、儲存、保管、安裝全部由承包人負責。
③工程施工(儲能場區及送出工程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儲能場區施工圖標明的所有構建筑物、安裝工程施工、特殊施工,儲能電池集裝箱(電池艙)、構網型儲能變流升壓一體機(PCS)及其基礎在內的所有材料、設備的安裝,構網型儲能變流升壓一體機(PCS)、電纜敷設、35kV集電線路、對側間隔接入等。
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平、施工臨時設施、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備品備件庫、附屬用房、變配電建筑物、構筑物工程、全部設備及安裝工程、工程預埋件、防火封堵、站內外道路工程、圍墻工程、給排水及消防工程、建筑裝修工程、廠界周邊美化等,以及檢驗、試驗、單體調試、分系統試運、調試與整套啟動、質監驗收、試運行、達設計值投產、竣工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培訓、消缺、直至移交生產所完成的全部工作等。原材料取樣和送檢;鋼筋接頭連接取樣和送檢、閉淋水試驗;外加劑、摻合料取樣和送檢;見證取樣和送檢,見證量不少于30%;現場混凝土坍落度的測定;回填土實密度性試驗等相關試驗;一體化管控系統設備安裝、接線調試,實現遠程管控要求。
承包人應在招標人征地范圍內施工,若施工需要臨時占地超出征地范圍的,由承包人負責辦理合規性手續,以滿足連續施工要求,臨時占地所發生費用包含在合同總價內。
④辦理相關審查、驗收手續及政府支持性文件的取得(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工程所有試驗工作(包含電力系統等級保護檢測及職能部門備案、并網測試、性能專項檢測等項目);負責辦理并網前、后的各項手續(包含政府、發包人等組織的各類驗收、西北能監局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備案等相關政府部門備案工作、電力質監中心、可再生能源質監站按照規定工程階段進行質監并通過質監),并取得相應報告及轉序通知書;執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8號,《電能質量管理辦法(暫行)》要求的所有電能質量工作,開展電能質量評估,配置電能質量在線監測裝置,采取必要的電能質量防治措施。治理設備、在線監測裝置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運。在試運行階段(6個月內),應當開展電能質量監測,指標超標時應當主動采取治理措施。辦理施工圖審查手續(含政府、電網、消防等相關部門施工圖審查、備案)、電能質量測試、保護定值計算;負責辦理工程建設所需的臨時征地、線路征地(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審批土地預審、文物局回函批復、壓覆礦批復、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水土保持報告、林木資產評估報告書、勘測定界等征地支持性文件的取得)、進站道路永久征地等土地相關手續;負責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圖審、消防備案驗收手續、施工許可證、以及房屋不動產權證等政府相關手續;負責辦理項目竣工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竣工驗收、防雷、消防等最終備案及最終驗收工作;負責依照評審通過的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環境污染、土地復墾及治沙等相關措施的實施,達到政府要求的驗收標準;負責設備系統標示牌(包括安全警示牌)制作及安裝滿足質監、電網及招標人的驗收;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投產所需的各類檢查、檢驗、驗收及證照辦理)。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招標人辦理的,投標人代為辦理時,招標人應出具相應授權委托書。上述相關審查、驗收、手續辦理、驗收報驗文件的編制、咨詢、報審、承辦會議等、直至竣工驗收通過的所有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
2.1.3工期:計劃開工時間2024年12月,2025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本項目并網時間不得影響國能靈紹直流配套200萬千瓦復合光伏基地二期項目并網節點;如影響,投標人提前采取租賃儲能的措施,租賃期至全容量并網后,租賃費及各類費用均包含在合同總價內。
2.1.4工程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市馬家灘鎮及白土崗鄉境內。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個業績規模容量不低于100MW/200MWh的電化學儲能EPC總承包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單個業績規模容量不低于100MW/200MWh的電化學儲能項目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單個業績規模容量不低于100MW/200MWh的電化學儲能項目的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單個業績規模容量不低于100MW/200MWh的電化學儲能項目的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所投設備(儲能電池電芯、儲能變流器PCS、儲能電池管理系統BMS)有效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或產品認證證書。
【11】其他要求:①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②【重要提示】一級建造師證書有效性判斷標準(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規定):(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2)一級建造師打印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2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2-02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