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浙江公司浙江新能源區域生產管控系統(智能監盤、經濟運行)建設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以“雙碳”目標任務作為引領,大力發展綠色能源,持續加大可再生能源開發力度。集團公司“十四五”時期預計新增新能源裝機1.2億千瓦,并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新能源區域集控中心是提升新能源生產管理水平的有效抓手,迫切需要在集團頂層設計基礎上,依托先進經驗,開展“一區域一集控”建設,在“遠程集中控制、現場少人值守”的管理模式基礎上,實現對區域內新能源場站全面監管,拓展深化區域級集中控制、區域調度、系統協同能力,進一步聚焦區域調度能力,發揮區域競爭力。
新能源區域集控中心主要包括集控類與管控類兩大類業務,二者有機融合形成高效的“集控+管控”管理模式。
集控類業務由新能源區域集控系統支撐,在區域側以本地集中方式部署區域集控應用,實現“遠程集控、控制閉環”,對區域內新能源場站實時遠程控制,形成區域內運行人員集中管理模式,具備生產運行監視、遠程控制、生產調度等功能。
管控類業務由新能源區域生產管控系統支撐,實現“業務協同、管理閉環”,在管理大區通過對集控數據的標準化匯聚,以及對管控業務數據的標準化治理及入湖,全面提升智能化應用水平;通過智能監盤、經濟運行等管控功能的建設,實現生產智能化管理,支撐運、檢模式的創新,及生產管控的綜合優化和決策指揮,提升新能源運營管理水平,實現減員增效、資源優化、價值創造。
2.2 其他:2.2.1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2.2.2地點: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天城路與環站東路交叉口浙江公司生產指揮中心大樓。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發電企業信息系統建設項目合同業績2份(業績類型為:信息一體化/一體化管控、新能源集控、智能電廠(含智能應用)、智慧管理平臺,包含其中任意一項即可),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3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2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2-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