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包頭化工雙聚及硫磺產品人工裝卸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2.1.1項目概況:主要承擔業務包括(但不限于)70(暫定)萬噸/年雙聚及硫磺產品人工裝卸服務。
2.1.2招標范圍:具體業務為裝卸工將叉車叉出來的聚乙烯、聚丙烯及硫磺產品裝上火車或汽車。除上述業務外,要服從招標人管理,保證裝卸等工作正常進行。
2.1.3服務期限:兩年,自招標人上一個裝卸服務合同結束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開始日期,服務期限依據上個合同到期時間順延。
2.1.4服務地址:內蒙古包頭市九原區哈林格爾鎮九原工業園區 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人工裝卸服務的合同的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業績內容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單個合同火車(或汽車)裝卸量不小于60萬噸。
(2)單個合同金額不小于1000萬元。
注:業績要求內容若在合同中無法體現時,在中標通知書或技術文件或用戶證明中體現也可,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有效的應急管理局下發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管理人員(1)有效的應急管理局下發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2)有效的在投標單位注冊的安全工程師證。
注:可以是同一人同時具有上述兩個證或兩個人分別具有其中一個證。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27 15: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2-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