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江蘇省
1. 招標條件
本江蘇海安分布式光伏三期項目工程總承包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項目擬利用江蘇省海安市科達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屋面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本項目總規劃裝機容量為直流側7969.72kWp,交流側容量計劃為6.3MW;其中5.9MW為10kV高壓并網,所發電量全部由電網收購,為全額上網模式,400kW為400V低壓并網,所發電量部分由企業消納,余量由電網收購,為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
2.2建設工期:自監理下達開工通知載明日期起6個月內全容量并網,1個月試運行。
2.3建設地點:江蘇省海安市。
2.4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項目屋頂載荷校驗、初步設計;各系統和配套工程勘察、設計;項目設備及材料采購、運輸和管理;項目各系統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準備(包含屋面加固、防水、彩鋼瓦更換、除銹及防腐等)、施工、調試、試運行、竣工驗收;項目實施過程中防雷接地驗收、接入系統及并網手續辦理和協調(接入方案、接入批復意見、申領計量表計和流變壓變、并網申請、簽訂并網調度協議、供用電合同及如需開展的送出工程新建或改造等)內容;項目驗收移交后質保期服務,實現消防、安全設施、勞動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三同時”等。施工協調、施工產生的政策處理及臨時用地、技術培訓、總結報告、檔案組卷掃描及其他服務等內容均包含在總承包范圍內(詳見技術規范)。
2.5其他事項:本項目招標結果待項目通過集團投資決策后生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應具有行政審批部門核定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應具有行政審批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以上材料均須提供資質證明影印件)
3.2.2業績要求
聯合體投標須滿足以下條件:
1、施工單位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來,單個容量不低于5兆瓦的光伏電站施工合同業績(C);
2、設計單位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來,單個容量不低于5兆瓦的光伏電站施工圖階段設計合同業績(E);
非聯合體投標須滿足以下條件其中之一:
1、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來,單個容量不低于5兆瓦的光伏電站施工圖階段設計合同業績(E)和單個容量不低于5兆瓦的光伏電站施工合同業績(C);
2、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來,單個容量不低于5兆瓦光伏電站工程EPC總承包合同業績。
備注:投標人業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和發票:具有 XXX 工程合同業績,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業績證明材料,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的二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若提供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明材料需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要求提供,否則按照上述通知的規定視為無效)。
3.2.5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1月28日08時30分起至2024年12月04日17時00分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
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010-68818478
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