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0 24-12-01 |
宣城市楊柳 鎮 170MW 茶 光互補光伏 發 電 項 目 EPC 總 承 包 工程 |
項目地點: 安徽省宣城市楊柳鎮 建設規模:項目利用約 4000 畝茶園,規劃建設交流側 裝機容量約為 170MW 的光伏發電項目,采用分塊發電、 集中并網的系統設計方案,共計規劃 7 條集電線路, 經 35kV 集電線路并聯后,接至站內 35kV 母線;新建 一座 220kV 升壓站(匯流站),同步建設配套儲能系統, 通過 1 回 220kV 送出線路接入甘露變電站。 項目整體進度:12 個月 招標范圍: 工程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建設用地落實 (含征、租地(建設期,含臨時租地,含相關稅費))、 項目勘察、設計、采購(組件甲供)、施工總承包、工 程調試、項目并網、項目整體驗收等交鑰匙工程,包 括但不限于:項目升壓站(匯流站)建設用地的征地 及費用(含相關稅費);負責場內集電線路周邊清理、 臨時租地及費用;負責項目全壽命周期內的檢修道路 的費用;整個光伏區建設期間的臨時用地的征地工作 及臨時用地補償費用;包括與征、租地相關及地上附 著物相關的補償費用(含相關稅費);支持性文件取得、 相關手續辦理;工程施工協調、政府地方關系協調等 工作;施工措施性臨時租地的協調及費用等;負責對 建設期內損壞的房屋、道路、樹木等進行修復和賠償; 光伏區、升壓站(匯流站)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階 段的勘測、設計、設備材料采購、運輸管理和協調; 項目建設施工、調試、竣工驗收及施工期間的水保、環保施工、監測等;所有場內、站內工程施工準備與 施工(含本項目配置的儲能工程),所有設備安裝與調 試;光伏發電系統發、送、變電系統試運行、消缺和 成功通過 72 小時,并網商業運行及竣工驗收;工程質 量檢查檢測、必要的科研試驗;工程保險;接入國家 電投集團產業數據中臺和安徽公司數據運營中心;智慧場站建設實施;項目全部安全目視化建設;工程驗 收(含水保、環評驗收、消防、安評、質監、技術監 督、并網前的安全性評價、供電、職業衛生、安全設 施、綜合性能試驗、檔案等各項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 等)并承擔相關費用;工程檔案整理、組卷和移交存 檔;工程創優,本工程相關的各專項驗收、聯合試運 轉、并網及相關手續辦理等全部工作的“交鑰匙工程 ”、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場區、升壓站(匯流站)、集電線路、檢修道路、 儲能系統等勘察設計(包括地形測量、地質勘察(含 水文)、初步設計、設備招標技術規范及圖紙的編制、 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全部合規手續辦理(專 題報告的編制及批復、施工四證、交叉跨越公路、鐵 路、河道等重要設施手續辦理等),設備升級、系統擴 容接入等。負責電力專線接入安徽公司運營中心、集 團公司后臺工作,設置監控數據接入的相關接入設備。 2.設備材料采購、設備材料監造(主變、箱變、 GIS 等 主設備監造需滿足招標方要求)和催交、運輸、卸車、 二次倒運、保管、安裝(含設備標識牌及安全標示牌 的制作與安裝)、調試、試驗(含特殊性試驗)、組件 檢測、儲能檢測、試運行、完成各項驗收、竣工決算 審計、建設期工程保險、質保期保修服務、工程咨詢 服務、相關手續辦理、備品備件、生產準備等。逆變 器、交直流電纜(不含送出和站內集電線路)、箱變、 開關柜、SVG 執行《采購管 理規定》《電商化采購管理辦法》,需承包人在企業商城申請開通賬號(發 包人配合),在電能 e 購企業商城下單采購;除集采配 送外的其他設備材料(如二次設備等),承包人采購前 需將供貨商及采購設備清單等相關資料報發包人審查, 并提供供貨商相應的資質、業績等證明文件。 3.施工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場區、升壓站(匯流 站)、集電線路、檢修道路、儲能系統等建筑工程和安 裝工程,場區內外道路工程、辦公和生活臨建、調試 及配合整套啟動、售后服務、本工程保險、試驗、接 入、調試、并網等為完成工程整體達到投產目標的所 有工作 |
12 個月 |
1000 |
注:以上為參考參數和數量,具體參數、數量及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 2 ) 投 標 人 經 營 狀 況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資 信 和 信 用 (以 “ 信 用 中 國 ” 網 站 (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查詢為準, 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 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 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標人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通過第三方認證審核,并獲得認證證書;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6)投標人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承包商安全管理“黑 名單 ”;未被列入供應商不良名錄,未被列入涉案供應商;
(7)投標人近 18 個月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近 12 個月在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專項資格要求:
(1)資質要求 :
若投標人單獨投標,滿足以下①②條件之一
①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 證;
②投標人應具有新能源發電工程設計專業乙級資質及以上資質,擬分包單位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 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若投標人以聯合體投標,根據聯合體成員分工,在承攬范圍內需對應滿足以下①②條件
①設計方資質:具有新能源發電工程設計專業乙級資質及以上資質;
②施工方資質:投標人必須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關于項目涉網工程升壓站(匯流站)的安裝、維修和試驗,應由取得相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 許可證的企業負責,應具有承裝(修、試) 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承試)二級及以上資質;若不具備 相應資質,應按照《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 2020 年第 36 號令)要求進行 分包。
(2)業績要求 :
投標人應具有近 5 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完成至少 2 個單體 100MW 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項目 EPC 總承包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包括合同首頁、承包范圍、簽字頁)、竣工 證明(竣工驗收證明或業主出具的證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證明資料))等相關證明文件)。若以聯合體進行投標,以聯合體各方獨立承擔或作為牽頭方承擔的單體 100MW 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項 目 EPC 總承包業績為準。
(3)項目經理: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必須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安裝工程)執業資格且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 證書(建安 B 證);并擔任過至少 1 個單體 100MW 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項目總承包項目經理或總工程師, 且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
(4)其他要求
①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并 承諾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②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否則各相關投標均無 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12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