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成都市 目錄(2021年版)》(成辦發(fā)〔2021〕60號)、《關于印發(fā)〈成都市市屬國有企業(yè)資產出租項目進場交易管理規(guī)則〉的通知》(成國資〔2014〕7號)、《關于修訂〈成都市市屬國有企業(yè)資產出租項目進場交易管理規(guī)則〉部分條款的通知》(成國資發(fā)〔2015〕23號)政策文件規(guī)定,邛崍市建設投資集團 以網絡競價方式公開出租下列標的物:
序號 | 編號 | 名稱 | 位置 | 出租面積 | 業(yè)態(tài) | 租賃期限 | 租金遞增率 | 起始價 | 競買保證金 | 增價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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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C(QL):202412-0002 | 金豐雅居小區(qū)2-1-1-2 | 邛崍市金豐雅居小區(qū)2-1-1-2(崇禮路119-131號) | 263.39平方米 | 承租方為從市工商、稅務等允許的各項合法經營的經營戶和個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經營對周邊居民有噪音、環(huán)境污染影響的場所。 | 五年 | 0 | 31607元/年 | 32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數倍 | 2 | ZC(QL):202412-0003 | 文南路495號附72號 | 邛崍市文錦佳苑文南路495號附72號 | 81.52平方米 | 承租方為從市工商、稅務等允許的各項合法經營的經營戶和個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經營對周邊居民有噪音、環(huán)境污染影響的場所。 | 五年 | 0 | 21521元/年 | 22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數倍 | 3 | ZC(QL):202412-0004 | 崇德路北段47號 | 邛崍市高鐵片區(qū)安置小區(qū)一期崇德路北段47號 | 53.05平方米 | 承租方為從市工商、稅務等允許的各項合法經營的經營戶和個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經營對周邊居民有噪音、環(huán)境污染影響的場所。 | 五年 | 0 | 28010元/年 | 28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數倍 | 4 | ZC(QL):202412-0005 | 金豐雅居小區(qū)1-5-1-2 | 邛崍市金豐雅居小區(qū)1-5-1-2(崇禮路153-157號) | 129.44平方米 | 承租方為從市工商、稅務等允許的各項合法經營的經營戶和個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經營對周邊居民有噪音、環(huán)境污染影響的場所。 | 五年 | 0 | 15533元/年 | 16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數倍 | 5 | ZC(QL):202412-0006 | 惠民路74號 | 邛崍市惠民路74號 | 134.70平方米 | 承租方為從市工商、稅務等允許的各項合法經營的經營戶和個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經營對周邊居民有噪音、環(huán)境污染影響的場所。 | 五年 | 0 | 71122元/年 | 7100元 | 1000元/年或其整數倍 | 6 | ZC(QL):202412-0007 | 崇德路北段45號 | 邛崍市高鐵片區(qū)安置小區(qū)一期崇德路北段45號 | 55.77平方米 | 承租方為從市工商、稅務等允許的各項合法經營的經營戶和個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經營對周邊居民有噪音、環(huán)境污染影響的場所。 | 五年 | 0 | 29447元/年 | 29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數倍 | 7 | ZC(QL):202412-0008 | 文南路495號附73號 | 邛崍市文錦佳苑文南路495號附73號 | 79.47平方米 | 承租方為從市工商、稅務等允許的各項合法經營的經營戶和個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經營對周邊居民有噪音、環(huán)境污染影響的場所。 | 五年 | 0 | 23841元/年 | 24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數倍 | 8 | ZC(QL):202412-0009 | 崇德路北段49號 | 邛崍市高鐵片區(qū)安置小區(qū)一期崇德路北段49號 | 53.05平方米 | 承租方為從市工商、稅務等允許的各項合法經營的經營戶和個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經營對周邊居民有噪音、環(huán)境污染影響的場所。 | 五年 | 0 | 28010元/年 | 28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數倍 | 9 | ZC(QL):202412-0010 | 惠民路72號 | 邛崍市惠民路72號 | 263.01平方米 | 承租方為從市工商、稅務等允許的各項合法經營的經營戶和個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經營對周邊居民有噪音、環(huán)境污染影響的場所。 | 五年 | 0 | 135713元/年 | 13600元 | 1500元/年或其整數倍 | 10 | ZC(QL):202412-0011 | 金豐雅居小區(qū)2-1-1-1 | 邛崍市金豐雅居小區(qū)2-1-1-1(崇禮路133-137號) | 130.08平方米 | 承租方為從市工商、稅務等允許的各項合法經營的經營戶和個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經營對周邊居民有噪音、環(huán)境污染影響的場所。 | 五年 | 0 | 15610元/年 | 16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數倍 | 11 | ZC(QL):202412-0012 | 金豐雅居小區(qū)1-3-1-4 | 邛崍市金豐雅居小區(qū)1-3-1-4(崇禮路173-177號) | 129.44平方米 | 承租方為從市工商、稅務等允許的各項合法經營的經營戶和個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經營對周邊居民有噪音、環(huán)境污染影響的場所。 | 五年 | 0 | 15533元/年 | 16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數倍 | 12 | ZC(QL):202412-0013 | 崇德路北段39號 | 邛崍市高鐵片區(qū)安置小區(qū)一期崇德路北段39號 | 82.79平方米 | 承租方為從市工商、稅務等允許的各項合法經營的經營戶和個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經營對周邊居民有噪音、環(huán)境污染影響的場所。 | 五年 | 0 | 40733元/年 | 41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數倍 | 13 | ZC(QL):202412-0014 | 熱電新路267、269號 | 邛崍市惠民小區(qū)熱電新路267、269號 | 75.88平方米 | 承租方為從市工商、稅務等允許的各項合法經營的經營戶和個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經營對周邊居民有噪音、環(huán)境污染影響的場所。 | 五年 | 0 | 30960元/年 | 31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數倍 | 14 | ZC(QL):202412-0015 | 金豐雅居小區(qū)1-6-1-1 | 邛崍市金豐雅居小區(qū)1-6-1-1(崇禮路147-151號) | 162.11平方米 | 承租方為從市工商、稅務等允許的各項合法經營的經營戶和個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經營對周邊居民有噪音、環(huán)境污染影響的場所。 | 五年 | 0 | 19453元/年 | 19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數倍 | 15 | ZC(QL):202412-0016 | 金豐雅居小區(qū)1-4-1-3 | 邛崍市金豐雅居小區(qū)1-4-1-3(崇禮路159-171號) | 262.09平方米 | 承租方為從市工商、稅務等允許的各項合法經營的經營戶和個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經營對周邊居民有噪音、環(huán)境污染影響的場所。 | 五年 | 0 | 31451元/年 | 31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數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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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截止時間 | 2024年12月16日 16時00分 |
報價時間 | 自由報價期:2024年12月06日09:00至2024年12月17日10:00自由報價期結束后,即進入限時競價階段,限時競價的每一應價時間段為90秒 |
對外公示的其它資料 | 出租方案、租賃合同樣本 |
1.請各競租人認真閱讀公告及附件相關內容,慎重報名,報名即代表競租人對報名標的物充分了解,符合競租人使用要求,并對該標的物現(xiàn)狀不持異議(現(xiàn)狀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可視全部概況、權屬登記、消防、水電氣安裝情況等)。
2.競買保證金不得代繳。
3.報名截止時間之前需要完成保證金的繳納并成功領取號牌,才能進入后續(xù)競價環(huán)節(jié)。
4.所有招租標的物均無免租裝修期,且禁止使用/堆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5.該公告租賃合同樣本非最終合同樣本,最終合同將根據實際租賃情況稍作調整。
6.所有標的物均以現(xiàn)狀進行競租,此公告所示出租面積均為商鋪建筑面積。
7.本次競租采用有底價的增價競租方式,一經成交(競拍結果一經公示),不得反悔,在競拍結束當日,競得人須繳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最終成交價的20%),逾期視為放棄競得人資格;公示期結束次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第一年租金一次性繳納至業(yè)主單位指定賬戶,并與業(yè)主單位指定管理部門簽訂國有資產租賃合同,逾期則視為放棄競得人資格。放棄競得人資格將沒收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且已交付的競買保證金、租金、履約保證金均不予退還。
8.成都市邛崍市 服務中心 交易中心辦公 合同樣本1.pdf 合同樣本2.pdf 資產資源系統(tǒng)競買人操作手冊.docx 成都市 服務中心資產資源類項目網絡競價競買須知.doc 成都市 服務中心資產資源類項目網絡競價實施細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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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崍市建設投資集團
202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