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江西公司吉安公司2025年分布式光伏項目可研報告審查框架協議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吉安公司管理的各公司計劃開發分布式光伏項目130MWp(戶用光伏不屬于本次招標范圍),其中地面分布式光伏項目8個、暫估容量80MWp;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6個、暫定容量50MWp,計劃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14份。
2.2 服務地點:廣東省、江西省。
2.3 采購內容:投標人根據吉安公司管理的各單位分布式光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審查并提交審查意見,并提交審查會議紀要,出具正式蓋章版審查意見。
2.4 服 務 期:框架協議有效期自框架協議簽訂生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每一個具體的光伏項目由項目單位與中標人簽訂可研審查技術服務合同,每個項目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后,接招標人通知,5個工作日內組織可研外審。外審后,根據招標人要求,5個工作日內完成可研報告審查意見,最終以通過審查作為項目驗收條件。
2.5 其他需要說明內容: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招標,招標人不保證所有項目在服務期內實施,也不保證所有項目均簽訂合同,招標人有權就該地區的特殊項目進行調劑或單獨采購。如招標人需要,可隨時再次啟動框架協議采購,用于補充新的框架協議服務單位。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
3.2專項條件
3.2.1 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以下資質之一,并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1)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3)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2項單個項目5MWp及以上規模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可研報告編制或評審業績,并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掃描件應包括合同承包范圍、簽字蓋章、簽訂時間等關鍵頁),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無。
3.2.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2月07日08時30分起至2024年12月13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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