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山東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礦井涌水處理站EPC工程總承包項目 ,已由項目審批單位批準,項目業主為山東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項目資金來源為 企業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EPC總承包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 山東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礦井涌水處理站EPC工程總承包項目
2.2項目類型: 工程總承包
2.3項目概況:擬建礦井涌水處理站一座。礦井水處理站日處理能力3000t/d,年運行365d,礦井水經礦井水處理站處理后,經管道排至人工濕地系統,項目排水中排水污染物滿足《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第1 部分:南四湖東平湖流域》(DB 37/3416.1-2018)重點保護區域標準限值。其中總氮滿足濟寧市生態環境局《2019 年-2021 年水污染防治項目中央儲備庫項目申報指導意見》要求限值標準(10mg);COD氨氮等其他因子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Ⅲ類標準。
2.4項目地點:山東省微山縣郗山村
2.5招標范圍及內容:本項目的工程設計、設備采購、施工安裝、總承包管理、整體移交、配合竣工驗收、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
2.5.1項目的初步設計、立項申請報告、施工圖設計(施工圖)以及設計的審查等相關手續的辦理;
2.5.2設計范圍內設備(物資)采購、運輸、保管以及設備的檢測、調試等相關手續的辦理和相關人員培訓;
2.5.3設計范圍內施工包括但不限為達到招標人要求的工程施工、設備安裝。
2.5.4 EPC實施過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各階段的審查、審批、相關手續辦理、協調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評估和檢查、竣工試驗、竣工圖的審核、聯合試運行、竣工驗收等直至滿足招標人要求并交付招標人接收使用。
2.6 質量要求:
2.6.1初步設計、立項申請報告滿足國家相關規范和相關部門審查要求;
2.6.2施工圖設計質量必須達到國家關于工程設計深度的要求并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查;
2.6.3工程所有設備(物資)采購質量需符合設計圖紙及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2.6.4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7工期要求:本項目為EPC工程,總工期270天。其中工程設計60天,施工工期180天,試運行30天。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能夠獨立履行合同。(相關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結果為準)
2.投標人須同時具有并提供以下有效的資質證書:a.工程設計冶金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環境工程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b.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或環保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如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中負責施工任務的單位提供)。
3.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或財務報告)。
3.3業績要求:投標人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個水處理站EPC工程總承包項目類似業績(聯合體投標的,設計單位提供水處理項目設計業績,施工單位提供水處理項目施工業績),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或驗收證明復印件,以簽署日期為準。
3.4信譽要求:
1. 投標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發生重大質量、環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諾書。
2.投標人在項目評審期間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3.5團隊要求:
1.設計負責人要求:具備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或環境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2.施工負責人要求: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現場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要求:為本項目配備現場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不少于1人,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3.6其他要求:
1.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允許最多2家單位聯合組成,須以承擔設計或施工任務的成員作為聯合體牽頭人,牽頭人負責代表聯合體參加投標,提供聯合體協議,并明確聯合體各方分工和連帶責任。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12-11 9:00至 2024-12-17 17:00(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