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新城學校周邊過街天橋及交通組織設施工程(第一標段)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曹妃甸新城學校周邊過街天橋及交通組織設施工程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曹新城項目核字(2024)5號文件(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設管理 ,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和銀行貸款(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20%企業自籌和80%銀行貸款,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曹妃甸新城學校周邊過街天橋及交通組織設施工程(第一標段)工程監理;
(2)建設地
(3)項目情況: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橋梁工程、橋梁亮化及交通設施等工程。本標段共包含兩座橋梁。兩座橋梁對稱設置于華北理工大學南門東、西兩側,橫跨渤海大道連接珠江電競街區,單座主橋長51m,主橋采用等截面鋼箱梁結構,兩端設置引橋、梯道和自動扶梯。
(4)質量標準:合格;
2.2 招標范圍:本項目全部工程建設監理工作。
2.3項目實施周期:包括工程準備期、工程施工期、竣工交付階段及質量保修等階段。
2.4 監理服務期限:施工準備階段至缺陷責任期滿結束。
2.5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國內獨立法人資格并處于合法有效的經營狀態,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3.2總監理工程師最低要求:擬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且注冊單位與投標人單位一致。
3.3 財務要求:良好的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承諾函。
3.4 信譽要求:評標時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評標時現場查詢結果為準。)
3.5其他要求: 滿足“附表 A:監理機構人員配備”相關要求, 擬投入本項目的所有監理人員應是投標人本單位人員,并提供社保證明(已退休人員可附退休證明+勞務合同);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投標。
4.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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