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2024年陸上風電項目第三批(1001MW)塔筒連接法蘭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2024年陸上風電項目第三批(1001MW)鋼塔連接法蘭采購公開招標項目,本項目分二個標段,均為“寧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 100 萬千瓦風電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海原縣境內,本項目共分為3個地塊進行建設,各地塊距海原縣城直線距離約25km~65km,海拔高程在1590m~2350m之間。擬安裝140臺單機容量為7.15MW風電機組。
2.1.2招標范圍:包括法蘭及配套技術服務采購,車板交貨,法蘭從投標人工廠至塔筒生產廠家的運費、保險及道路協調費用,詳見技術協議。
標段1:67套塔筒連接法蘭采購(聯合動力UP7150-222機組)
標段2:73套塔筒連接法蘭采購。(中車WT7150D220機組)
2.1.3交貨地點:以買方通知地點為準,車板交貨。
2.1.4交貨期:合同簽訂后30天,具體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5質量要求:滿足國家現行規程規范及技術文件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壓力管道元件)(鋼制鍛造法蘭)證書;或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許可子項目為鋼制鍛造法蘭)。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供貨完成的風機塔筒用法蘭合同業績2份,且每份合同不少于50套。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可以是到貨簽收單、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成供貨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2-17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2-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