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閱江路(廣州大道-獵德大道)品質提升項目(黃埔涌步行橋)已由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項目代碼:2404-440105-04-01-386105)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市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涉有軌電車安全監測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項目概況
2.1.1招標項目名稱:閱江路(廣州大道-獵德大道)品質提升項目(黃埔涌步行橋)涉有軌電車安全監測服務。
2.1.2工程建設
2.1.3工程建設規模:本項目包括黃埔涌步行橋及兩側堤岸連接段,黃埔涌步行橋整體呈東西向跨越黃埔涌,橋梁全長約280m,最大單跨95米,橋梁平面上均呈圓弧形布置,橋梁平面呈中間寬,兩側窄的布置,最大寬度21.8m,最小寬度 10.4m。東西兩岸的橋梁輪廓線與堤岸線銜接相切,順應珠江人群走向。橋梁面積約3839平方米,引道面積約1200平方米。
2.2招標范圍
2.2.1招標標段劃分:本項目設1個標段。
2.2.2招標內容:
該項目位于有軌電車控制保護區范圍之內,根據《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同時根據城市軌道交通管理單位要求,需對項目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區域進行保護監測,以便為安全施工及工程驗收提供依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監測點材料供應及安裝(包括但不限于全站儀支架材料及安裝、隧道監測點材料及安裝、基準點材料及安裝、其它材料費及安裝等);變形監測(包括但不限于水平位移、垂直位移、隧道斷面尺寸等國家規范要求的內容,具體內容以工程量清單為準)。除按要求完成本次范圍內的監測工作外,還應完成以下工作:
(1)監測、觀測工作必須滿足國家、廣東省、廣州市相關監測、觀測規范、強制性標準。
(2)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編制、申報監測及觀測方案(方案應包括本項目地鐵監測項目、監測方法及精度要求,監測點的具體布置圖(平面圖、斷面圖)、監測周期、監測頻率、監測預警值和控制值、工程數量等),并確保監測、觀測方案符合有關規范要求及通過工程所在行政區域的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廣州地鐵集團地保辦的審批,保證技術成果能夠通過相關部門認可,確保不因監測、觀測工作影響本工程項目的建設進度和竣工驗收;監測方案需經過廣州地鐵集團地保辦確認;施工前后對地鐵結構內觀、裂縫等進行普查、記錄、評估、確認等,普查方案需經過廣州地鐵集團地保辦確認;施工期間每月1次巡查;結構裂縫監測(如有)。
(3)負責協調地鐵運營單位,辦理監測全過程與地鐵運營相關出入許可及日常巡檢工作,確保監測工作的正常推進實施。
(4)服務范圍除以上工程監測、觀測、試驗工作外,還包括:
①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配備能實時上傳監測數據的相關儀器設備,并具備將監測數據實時上傳至廣州地鐵管理系統的能力及經驗。
②與工程所在行政區域的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進行監測、觀測工作的協調,申報監測及觀測技術成果的審批。保證技術成果能夠通過相關部門認可,確保不因監測、觀測工作影響本工程項目的建設進度和竣工驗收;
③在進行監測及觀測任務的過程中與該工程相關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咨詢單位、建設主管部門等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
④監測及觀測數據的有關信息如需通過連接系統進行傳輸報送,
2.2.3服務期限:9個月,具體進場時間以招標人的通知為準,服務結束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的結束日期為準。從中標單位進場至完成所有監測、觀測項目且技術成果通過審批,監測、觀測工作進度必須滿足現場施工和招標人的要求。
2.2.4最高投標限價:1213500.00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3.2投標人為獨立法人地位的企事業單位,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3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
①投標人須具備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CMA計量認證合格證書或(認證范圍覆蓋本次招標內容:工程監測與測量),且證書在有效期內。如投標人CMA計量認證合格證書或CMA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中的項目與主要檢測內容名稱不同,但表達的意思一致也視為滿足該項條件);
②投標人須具備以下①、②、③之一資質:①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②同時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甲級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甲級資質;③同時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甲級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甲級資質。香港企業參加投標的,須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且備案的業務范圍滿足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注:(依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香港工程建設咨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建規范[2020]1號)規定)]。
3.4投標人近二年(從2022年的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檢測(監測)工作中存在偽造檢測(監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監測)報告的行為被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或通報的(按投標人提供的《投標人聲明》內容進行評審)。
3.5投標人擬委派
3.6資格審查前,投標人已在廣州交易集團 ( )辦理企業信息登記,未辦理企業信息登記的登記申請將不予受理;投標人登記時需提供擬派
3.7投標人已按規定格式簽名蓋章《投標人聲明》(格式見招標公告附件一)
3.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9投標人未被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投標人無需提供資料,按資格審查時廣州交易集團 ( )交易系統比對的結果進行評審。]
注:未在招標公告第3點單列的投標人資格要求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