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江西撫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X1000MW)2025-2027 年輸煤除灰渣檢修維護
2.3 建設地點: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鵬田鄉
2.4 建設規模:2000MW
2.5 計劃工期:2025 年 04 月 1 日至 2027 年 09 月 31 日
2.6 招標范圍: 全廠輸煤系統、化學系統、鍋爐制粉系統、除灰渣系統檢修維 護工作,包括機務、電熱設備的日常維護、檢修、保養、設備故 障搶修、小型 技改、文明生產治理等工作。輸煤系統包括翻車機及其調車系統設備、斗輪機 及其附屬設備、帶式輸送機設備及其配套裝置、煤炭篩碎設備、封閉干煤棚及 其附屬設備、含煤廢水系統、輸煤水 沖洗及排污系統、燃料采制存樣系統設備、 汽車衡等。除灰渣系統包括電動給料機、灰庫氣化風機入口加熱器、雙軸濕式攪 拌機電機、布袋除塵器、高效離心耐磨風機、鋼帶輸渣機、斗提機、碎渣機等。 化學系統包括除碳器、超濾設備、活性炭過濾器、高密度沉淀池、污泥回流泵、 樹脂貯存罐、陰、陽離子交換器、混合離子交換器、樹脂分離罐、酸堿罐等。制 粉系統包括磨煤機、給煤機、離心式密封風機、原煤倉等
具體內容以招標文件的記載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 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 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 ”、“黑名單 ”供應商等),且有效 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 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 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 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 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企業資質要求:
(1)應符合以下資質之一:①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 承包二級及以上;②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③有效的承裝類二 級及以上或承修類二級及以上或承試類二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 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 會令第36號)相關要求。
(2)投標人須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內 600MW 及以上火力發電廠兩個及以上檢修 或維護業績(含輸煤系統、化學系統、除灰除渣系統、制粉系統之一),并提 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合同簽訂日期 2019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2 月)。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 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項目經理具有近 5 年內(2019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2月)在 1 個及以上 600MW 及以上規模的機組維護項目經理或主要管理人員(副 經理、技術負責人)的經歷。
3.2.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簽訂 日期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用戶證明(維護業績的用戶證明必須經發包單位或 其業務部門蓋章,否則不予認可)。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 蓋章頁、簽訂日期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 及該合同與擬派項目經理的關聯性文件 等,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 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 一級建造師電子 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象筆跡不一致的,該 電子證書無效;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 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 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 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 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 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 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7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