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哈淖爾35萬噸綠電鋁項目(扎鋁二期)商品混凝土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 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 扎哈淖爾35萬噸綠電鋁項目(扎鋁二期)商品混凝土采購
2.2項目類型: 材料
2.3項目概況: 該項目坐落于內蒙古通遼市扎魯特旗扎哈淖爾工業園區,占地面積15510平方米,施工部分為其它項目,包括電解車間所屬的建筑、結構、70臺電解槽及相關制作和安裝工程,電解煙氣凈化,氧化鋁倉庫、超濃相輸送系統和電解煙氣凈化等工程。本項目為商品混凝土采購。
2.4項目地點: 內蒙古通遼市
2.5招標范圍:商品混凝土采購:C20、C25、C30、C35、C40,詳見招標文件。
2.6交貨期:按招標人通知后24小時內將貨物運至現場。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資格項目 |
資格要求 |
資質要求 |
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民事訴訟主體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能夠獨立履行合同。(相關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結果為準)。 2.投標人為混凝土的生產廠家或生產廠家的直接代理。投標人為生產廠家直接代理的,須提供有效期內的由混凝土廠家出具授權代理證明;代理商還應提供制造商授權書或長期供貨合同。投標人為混凝土的生產廠家,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掃描件。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破產或其它關、停、并、轉等狀態,有足夠的流動資金承擔本項目的實施,提供承諾書。或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的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報表(證明材料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注: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財務狀況承諾或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2021年1月至今具有不少于1項商品混凝土生產或銷售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掃描件或合同關鍵頁掃描件或驗收證明掃描件,以簽署日期為準。 |
信譽要求 |
1. 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負面清單。 2.投標人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近三年內,在供貨合同履行、售后服務及產品運行過程中未出現中標后不履約,履約過程中嚴重違反合同規定及供貨產品出現重大質量問題現象,提供承諾書; 3.投標人在項目評審期間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接受代理商投標。 |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4年12月18日18:00至 2024年12月24日18:00(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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