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江蘇省
1. 招標條件
本江蘇公司南京燃機(神舟汽車內飾件、盈德智造二期)6.11378MWp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規模: 江蘇公司南京燃機(神舟汽車內飾件、盈德智造二期)6.11378MWp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建設于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和揚州市廣陵區。本工程利用揚州神舟汽車內飾件有限公司、揚州盈德智造有限公司(二期)廠內建筑物屋頂布置光伏組件。項目建設總規模6.11378MWp,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模式建設光伏發電項目。
2.2招標范圍: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各系統和配套工程勘察、設計、接入系統、對側間隔改造;屋頂彩鋼瓦更換及防腐;屋頂載荷校核、房屋加固設計、房屋加固施工、房屋安全性鑒定;項目設備及材料采購、運輸和管理;項目各系統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準備、施工、調試、投產、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含水保、環保、檔案、職業健康和安全等工程專項驗收)一體化總承包;項目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環境評價、職業健康和安全等專項驗收內容整改;項目驗收移交后質保期服務,實現消防、安全設施、勞動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三同時”等。施工協調、施工產生的政策處理及臨時用地、技術培訓以及其他服務等均包含在總承包范圍內 。
2.4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
2.5施工地點: 揚州 。
2.6計劃工期: 本工程總工期不超過6個月,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暫定于2024年12月31日開工,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網投產。
本項目的最高限價為 1869 萬元(含稅)。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
(1)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應具有以下行政審批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資質之一,須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A.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B.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
C.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
(2)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應具有行政審批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須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3)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應具有行政審批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須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須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來,累計容量不低于20MWp(其中一項業績單個容量不低于2MWp)的光伏電站初步設計階段設計業績(E)和施工業績(C),或累計容量不低于20MWp(其中一項業績單個容量不低于2MWp)光伏電站工程總承包業績(EPC),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業績證明材料,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分包業績無效。
3.2.3其他要求:投標人擬派遣的項目經理應具有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以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須提供證明文件(建造師注冊證書一級建造師需提供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的電子證書,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3.3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含聯合體牽頭人)家數不超過2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2月23日08時30分起至2024年12月30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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