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江蘇公司南京熱電2025年度石灰石粉單價采購材料招標 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資金來源,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江蘇省南京市新材料科技園玉帶片區玉成路21號 。
2.2規模: 南京熱電有限公司3×480t鍋爐、2×50MW機組采用石灰石濕法煙氣脫硫工藝,脫硫裝置按一爐一塔布置。每臺脫硫裝置的煙氣處理能力為相應鍋爐BMCR工況時的100%煙氣量,脫硫能力:按煙囪入口SO2排放濃度≤35mg/Nm3控制,每臺鍋爐最大連續蒸發量為480t/h蒸汽,煙氣量600000Nm3/h(濕態、標準狀況、鍋爐設計煤種)。三臺鍋爐的脫硫裝置公用一套石灰石漿液制備及供漿系統。三臺爐設一座石灰石粉倉和兩座石灰石漿液箱。石灰石粉倉能儲存兩臺爐BMCR工況下,燃用脫硫設計煤種5天的量,石灰石粉倉容積448m3。粉倉頂部設有脈沖布袋除塵器,收集粉倉內的揚塵。粉倉下設兩座石灰石漿液箱,滿足兩臺爐燃用脫硫設計煤種時BMCR工況下,4小時的石灰石漿液量。
2.3本次招標采購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詳見技術規范書。
2.4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劃分為兩個標段:江蘇公司南京熱電2025年度石灰石粉單價采購材料招標標段包1和江蘇公司南京熱電2025年度石灰石粉單價采購材料招標標段包2。
全年預估用量為18000噸,標段一為全年預估用量60%,數量為10800噸;標段二為全年預估用量40%,數量為7200噸;兩個標段必須同時參加,每個標段報價文件的綜合單價必須相同,且投標品牌相同,不得有偏差,否則予以否決,但只允許中一個標段。本項目評標采用經評審最低價法,對通過資格審查和符合性審查的投標人,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按照標段一、標段二的先后順序依次推薦中標候選人,低價優先中標段一,后續標段不再推薦。如最低價相同,業績多者優先,如業績數量也相同,由評標委員會投票決定。
2.4.1標段中數量為預估量,實際數量以招標方采購訂單量為準。
2.4.2根據招標方實際石灰石粉年度生產用量,招標方合同量兌現排序為標段一、標段二;但不保證足額兌現。
2.5交貨地點:江蘇省南京市新材料科技園玉帶片區玉成路21號。
2.6交貨期:2025年3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自行運輸的須提供粉罐車運輸車輛有效期內的行駛證,投標人委托第三方運輸的須提供粉罐車委托協議或意向書。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有至少1項石灰石粉供應的合同業績(單個業績供貨量不少于5000噸),需提供相關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體現供貨設備規格型號的內容、簽字蓋章頁等)業績證明材料,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4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投標人為代理商的,須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商出具的授權證明。同一制造商出具多份授權證明的以投標價格最低為準。如制造商和其授權的代理商(經銷商)一同參加投標,只接受制造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2月24日9時00分起至2024年12月30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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