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江西公司萬安電廠2024年第三批50MWP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及運維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背景:
(1)本次江西公司萬安電廠2024年第三批50MWp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位于江蘇省泰興市及周邊,在滿足條件的斜屋面和平屋面上安裝光伏組件用于發電,屋頂總面積約25萬平方米。擬建設裝機容量直流側50MWp,交流側47.6MW,為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項目采用“全額上網”或“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接入方案以供電公司批復為準。投標人按照實際資源及現場條件,提供最優方案,保證容量、利用小時、收益率達到最大化。
(2)招標人有權就本次招標范圍的項目容量和區域進行調劑。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2.1.2 本項目招標范圍
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基建工程
1) 負責完成本項目范圍所有勘察設計工作,包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并于電站并網后一個月內提交竣工圖。
2) 負責在江蘇泰興市及周邊范圍內挑選滿足招標人要求的建構筑物,落實屋頂資源,并負責合作開發用戶的協商、收集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戶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銀行卡、電表戶號等資料)、現場勘查及測量,確保用戶屋頂資源條件符合國家、行業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招標人的要求;負責所有用戶與招標人簽訂合作協議﹔根據當地政府要求,負責辦理招標人以異地項目公司( 江西電力有限公司萬安水力發電廠)取得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根據當地電網公司要求,負責辦理招標人以異地項目公司( 江西電力有限公司萬安水力發電廠)報裝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報裝申請、電網接入方案批復、購售電協議簽訂、并網手續等);負責辦理招標人與國網公司的電費結算,負責配合招標人電費回收及配合農戶租金的支付等工作。
3) 投標人負責在簽訂合同后10天內至少完成200戶電站合作協議的簽訂,至少完成辦理100戶電站政府主管部門投資項目備案證并具備進場條件,否則招標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并扣除投標人的履約保證金。請投標人慎重權衡,謹慎投標。
4) 負責本項目所涉及的所有設備、材料、備品備件采購,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組件(投標人乙供組件為45MWp,不包含招標人甲供的5MWp組件)、逆變器、電纜、并網箱、關口表、變壓器等,并負責所有設備及材料卸車、運輸、二次倒運、保管、所需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設計聯絡、人員培訓等;負責本項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裝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安裝、基礎施工、組件安裝、逆變器安裝、并網箱安裝、計量箱、匯流箱、電纜鋪設、防雷接地、10kV設備、屋面防水、屋面加固改造(若有)以及并網以及調試等工作。
5)投標人與項目范圍內泰興市及周邊區域用戶簽訂的協議中用戶固定收益為斜屋面租金按前10年每塊光伏組件50元/塊/年,后15年30元/塊/年,對屋面進行租賃;平屋面按20元/塊/年對屋面進行租賃,招標人有權根據市場變化調整租金,合作期限均為25年。如超過招標人下達的標準,超出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6)投標人負責本項目完成平屋面的容量不得低于44MWp,斜屋面容量不得高于6MWp。
7)投標人需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擬安裝電站房屋100%開展屋頂結構承載進行檢測,并出具相應正式檢測報告文件,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8)投標人在施工過程中若造成房屋漏水等問題,由投標人負責修繕,若造成相關財產損失,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9)負責按照招標人有關要求,運用招標人開發的屋頂光伏綜合管控系統,進行屋頂分布式光伏的開發、設計、建設、驗收等工作,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負責項目基建可視化視頻監控系統建設。
10)投標人負責項目建設期協調、配合當地電網公司完成并網申請、并網調度協議、并網驗收(電網公司驗收、防雷驗收等)、并網檢測,簽訂購售電合同等一切手續辦理。
11)投標人須在每戶光伏電站通過招標人安裝驗收、并網驗收以及電網公司并網驗收后,10天內完成該戶光伏電站的并網發電,并保持正常運行,并負責相關協調工作,否則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更換電站安裝位置,由此產生的屋頂資源落實、相關變更審批、電站拆裝遷移等工作以及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
12)負責完成后臺移動終端監視調試、設備消缺、培訓等。
13)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阻工協調、政策處理等工作,負責所有合法合規性文件辦理,取得所有必需的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14)負責項目并網前生產準備工作,直至項目整體竣工驗收期間的所有光伏電站生產運行維護管理,所需費用由投標人負責,包含在基建部分報價中。逆變器產生的電費移交運維前由投標人承擔。
15)負責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質量監督、并網前技術監督、保護定值計算、啟動驗收、并網驗收、并網安全性評價、計量系統、安全驗收(安全專篇)、竣工驗收以及國家、地方政府、電網公司要求開展的所有驗收及專項驗收(包含現場一致性核查、通信、監控、綜合自動化控制及遠程監視)等,上述驗收報驗文件的編制、咨詢、報審、承辦會議等、直至驗收通過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標人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
16)負責按國家能源集團工程管理檔案要求完成檔案移交工作。
17)負責項目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后,移交運維前,每個月15號前提供已并網發電戶號上個月當地電網的結算電量和結算金額。
18)投標人必須首批完成招標人提供的5MWp 555Wp光伏組件的施工安裝及并網。
19)投標時投標人必須提供完整、真實、詳細的當地縣級及以上國網公司蓋章版臺變容量數據和不低于項目總容量20%在當地縣級及以上國網公司的支持性接入意見。
20)所有到貨的設備、材料的卸車、指定地點的二次搬運,自交貨地點卸貨后發生的二次轉運費均由投標方承擔,保管、發放均由投標方負責。卸車、搬運所用的機械設備、工器具以及相關費用由投標方負責解決。
21)建設期間的電站維護及其他一切風險由投標人負責承擔,至辦理電站移交手續為止。
2.電站運維
(1)負責各項目竣工驗收后 3年所轄范圍內所有電站的運行、維護、檢修和發電量保障, 并對光伏電站運維服務期內的安全性、經濟性負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內容:
1)負責項目所轄所有電站的日常運行監控工作,包括光伏電站/設備系統的日常運行狀態、運行數據、故障報警監視等,及時發現設備故障及缺陷并及時處理;
2)負責項目所轄所有電站的巡視檢查以及設備維護工作,包括定期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排查設備缺陷、問題;大風、雨雪、冰雹、沙塵等特殊天氣后要進行特殊巡視,負責定期開展所轄電站的防火及遮擋清除(包括灌木、雜草以及樹木等遮擋物清除及相關民事協調)、組件清洗及防雷檢測(所有電站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及時處理設備缺陷、故障,消除隱患,確保光伏電站處在良好、經濟運行狀態;
3)按照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范對光伏電站進行定期檢修、臨時檢修、應急搶險和相關的預 防性試驗、絕緣監督等技術監督工作;
4)負責光伏電站運行維護人員、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實現預期安全目標;
5)負責辦理招標人與國網公司的電費結算,負責配合招標人電費回收及配合農戶租金的支付等工作。
6)負責協助招標人進行電量統計上報、電費結算統計、農戶租金統計等工作;
7)負責代招標人向國網公司支付運維期購電費,支付完成后由投標人負責統計匯總支付情況,并提交明細表以及相應發票后,由招標人支付給投標人(該部分費用不含在運維費報價中);
8)負責提供日常運行維護、檢修所需的工器具、消耗性材料,負責備品備件計劃的提報、驗收和保管工作,對于光伏組件、逆變器、并網箱、變壓器、交流電纜等主要部件質保期內出現損壞的由投標人免費負責更換,質保期外由投標人按月提報備品備件需求計劃,招標人審核后采購,投標人負責備品備件的驗收、保管保養等工作,并保持合理庫存;
9)配合招標人做好各項管理工作,協助招標人處理應急事件,負責協助招標人妥善處理屋頂業主、保險公司、電網、政府等單位關系;完成招標人安排的其它相關工作,確保設備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投標人運維費報價應包含確保光伏電站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所必須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所發生的修理費、材料費、運維人員費用、其他費用,不含技改費用。
(2)項目運維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3 .其他:
(1)招標人有權就本次招標范圍的項目容量進行調劑。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2)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投標人必須完成50MWp全容量投產發電,且合同簽訂當月起連續兩個月并網容量不低于5MWp。如因電網或地方政府限制項目開發,可調減容量,并網容量據實結算,不予考核。投標人投標時需編制月度施工及并網進度計劃,計劃可提前完成,但不可延后完成,投標人請評估自身履約能力,謹慎報價。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1MWp及以上光伏EPC(非聯合體)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如提供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應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 40號要求,使用有效期以投標截止時間計算)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1MWp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1MWp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1MWp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2-3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1-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