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黑龍江分公司擬在吉林省長春市建設集控中心,對吉林省區域內投資建設的新能源電站進行遠方集中監視與控制,對黑龍江省區域內投資建設的新能源電站進行遠方集中監視,實現“遠程集中監控、現場少人值班(少人值守)、區域檢修維護、統一規范管理”的科學管理模式,降低運行維護成本,提升電站綜合管理水平。
2.2招標范圍
(1)本工程為吉林集控中心EPC總承包,招標范圍包括:
吉林集控中心自動化及通信系統設計方案制定,自動化和通信系統施工圖設計,集控中心自動化、通信及其他輔助設備等所有設備的采購及供貨,集控中心建設用房原有建筑設施的拆除、通信工程實施及建設期的電力專線租賃費、蓄電池室結構加固、相關隔墻(包含集控大廳背景墻)、門窗、建筑強弱電、消防、暖通等內容的新建及改造、房頂、墻面及地面裝修裝飾、電源引接、設備安裝調試等所有建安工程施工;房屋結構安全性檢測、加固鑒定、黑龍江分公司所屬14座場站至吉林集控中心及三峽能源北京智慧運營中心的接入工作、項目管理、系統調試、消缺、培訓、驗收、性能質量保證等工作及其他相關服務
(2)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3計劃工期
合同簽訂之日起,90天內完成集控中心系統搭建及接入。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①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或新能源發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
④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承裝五級及以上、承修五級及以上和承試五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資質;
⑤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說明:聯合體參與投標時,各方資質要求按照聯合體協議分工內容確定。
(2)業績要求需滿足以下兩種業績之一(須提供合同文件等證明材料,材料中須體現項目具體工作內容,合同證明材料須體現蓋章及合同簽訂時間等信息):
①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獨立投標人具有至少3項新能源(風電或光伏)集控中心或電網調度中心(地市級及以上)或新能源(風電或光伏)項目本體工程EPC(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至少3項新能源項目(風電或光伏)集控中心或電網調度中心(地市級及以上)或新能源(風電或光伏)項目本體工程設計業績;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至少3項新能源(風電或光伏)集控中心或電網調度中心(地市級及以上)或新能源(風電或光伏)項目本體工程施工業績(若投標人提供EPC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以聯合體成員在該業績中承擔具體工作和在本項目承接工作聯合認定,以合同文本等證明材料及聯合體協議分工內容為準);
(3)人員要求: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須提供合同或任命書或完工證明等證明材料):
①項目負責人:具有有效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擔任過1項新能源(風電或光伏)項目本體工程或新能源集控中心或電網調度中心(地市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及以上的經歷;
②設計負責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擔任過1項電網調度中心(地市級及以上)或新能源集控中心項目設計負責人經歷;
(4)財務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財務無連續兩年虧損;
(5)信譽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均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3家,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聯合體各方應按本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并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3.3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標。
3.4各投標人可就本招標項目投標標段的要求:/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5年1月10日09時至2025年1月16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