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測風塔采購及安裝
項目(A-C包)招標公告
項目名稱: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測風塔采購及安裝項目(A-C包)
合同編
招標項目編
發包
A包:黃南尖扎綠合新能源 ;
B包: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共和風力發電 ;
C包:黃河公司西寧太陽能 。
黃河水電物資 受國家電投*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立塔測風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投標人中標后分別與發包人簽訂合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1項目概況
本招標項目分為A、B、C、3個標包。其中:
A包為:在青海省黃南州同仁市境內新立2座測風塔,均為180米高度測風塔;在青海省黃南州河南縣、澤庫縣、同仁市新建3座輻射觀測站
B包為:在青海省海南州貴南縣新立1座180米測風塔;
C包為:在青海省西寧市湟中區(上馬申村附近)新立1座180米高度測風塔。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招標范圍
A包:在青海省黃南州同仁市境內新立2座高度均為180米的測風塔;在青海省黃南州新建3座輻射觀測站,分別位于河南縣、同仁市、澤庫縣。
B包:在海南州貴南縣境內新立1座180米測風塔;
C包:在青海省西寧市湟中區新立1座180米高度測風塔;
注:投標人需對本項目A包—C包同時進行投標,招標人不接受投標人對部分標包的選擇性投標,招標人對本項目統一進行評審,并授予1家投標人中標。
1.2.2主要工作內容
1、測風、輻射觀測站
1)對測風、輻射觀測方案進行復核,對測風、輻射觀測站坐標糾偏;
2)測風、輻射觀測站(含設備)基礎地基勘察、設計(包括基礎、平臺、防雷等)、采購、運輸、施工、安裝、調試及期滿拆除;
3)測風、輻射觀測站相關支持性文件辦理(按照當地政府主管部門要求,完成能源主管部門、氣象部門、安全及相關部門備案、用地及草原征占用等合規性手續辦理);
4)測風、輻射觀測站周期為3年,周期內提供設備維護、技術服務、缺陷修復、以及數據采集服務(若當地不允許采用無線傳輸,安排人員前往現場收集測風數據;)
5)提供現場培訓和配套的售后服務(包含每月提供一次測風數據報表、每季度提供一次風資源分析報告、每年提供一次風資源、光資源評估報告等)。
6)測風、輻射觀測站設備均采用成熟國產設備。
1.2.3工期
1)合同簽訂生效后,20日內完成測風塔及輻射觀測站相關支持性文件辦理(含征地,能源主管部門、氣象部門及國安部門批復文件等);50日內完成測風塔架立、輻射觀測站建設、調試工作,具備測風、輻射觀測條件。
2)測風、輻射觀測周期為自測風塔投入測風工作起3年。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測風塔、GHI輻射觀測站生產制造企業或授權代理企業。
投標人須具有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若投標人不具備該資質,可委托具有該資質的企業承擔安裝工作,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擬委托單位資質證件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投標人須提供DTU、AWS、EMD或Windsim中至少1個的授權文件。
授權代理企業須提供所代理測風塔、GHI輻射觀測站制造企業出具的有效授權書。
同一設備/產品(同一品牌同一型號)只能有一家投標人。如為代理商投標,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作無效處理。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4.2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 )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5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3年內,具有至少1座高度≥180米的測風塔及1座輻射觀測站的相關項目成功案例業績(附合同復印件)。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現場踏勘
A包由黃南尖扎綠合新能源 提供場址坐標,B包由海南風電 提供場址坐標,C包由西寧太陽能 提供場址坐標,招標人不統一組織踏勘,投標人根據需要自行現場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費用自行解決。
B包:張守炫(15597110189)
C包:馬衛廷(18909716144)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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