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能源天津南港海上風電示范項目海上升壓站及陸上集控中心電氣二次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31100121435)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三峽能源天津南港海上風電示范項目海上升壓站及陸上集控中心電氣二次設備采購已獲批準采購,項目業主為三峽新能源(天津)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天津南港工業區東部海域,風電場場址中心離岸距離約41.8km,風電場址中心距離南港工業區東側防波堤約28.3km,水深在10-12m之間,場址南北長約2km,東西寬約8.3km,場址包絡面積約12km2,規劃容量204MW,擬安裝24臺8.5MW風電機組。
本項目擬建設一座220kV海上升壓站和一座陸上集控中心。風電場所發電能經機組升壓變升壓后,通過35kV海纜接入到220kV海上升壓站。經海上升壓站升壓至220kV后,通過1回220kV海底電纜由風場址西側
2.2 招標范圍:
采購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海上升壓站及陸上集控中心二次設備:1、變電站綜合自動化設備;2、一體化電源系統;3、智能一體化監控管理平臺;4、通信系統;5、接入系統配套設備,包括風電場AGC、AVC設備,系統調度數據網、計量系統、PMU功角相量監測設備、故障錄波設備、電能質量在線監測設備、風電場信息上報系統、電力調度端配套設備及服務等;6、三峽遠程集控系統配套設備;7、風功率預測系統設備;8、次同步及安全穩控設備;9、運營商基站無線系統;10、220kV海纜在線監測系統;11、視頻監控及周界安全防范系統(含線纜敷設、安裝、調試);12、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含線纜敷設、安裝、調試);13、公共廣播系統(含線纜敷設、安裝、調試),同時還需提供設備安裝和現場試驗的指導、調試等技術服務。
2.3 交貨時間和
(2)陸上電氣二次設備:2024年02月28日前全部供貨完成,期間交貨進度須連續均衡,且需滿足現場施工進度要求(具體以買方通知為準)。
交貨
交貨條件:
(1)海上二次設備采用車板或船板交貨,即賣方負責將貨物運抵買方指定的項目現場買方指定地點,并承擔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前的所有手續、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或其指定的施工單位從賣方的車板或船板上將貨物卸至指定地點。
(2)陸上二次設備采用車板交貨,即賣方負責將貨物運抵買方指定的項目現場買方指定地點,并承擔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前的所有手續、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或其指定的施工單位從賣方的車板上將貨物卸至指定地點。
買方有權根據項目實際進展情況調整供貨時間及交貨地點,賣方不得據此要求調整合同價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資質條件:
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為一般納稅人;
②投標人擬供的綜合自動化設備和繼電保護設備必須具有國家權威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或檢測報告。
(2)業績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至少有一項海上升壓站綜合自動化設備和繼電保護設備(需在同一項目中同時包含以上兩項)的運行業績(須提供供貨合同及業主出具的投運證明材料)。
(3)財務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無連續2年虧損。
(4)信譽要求:未處于中國長江三峽集團 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4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標。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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