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雄飛(南寧西鄉塘區)新能源有限公司59.58MW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EPC工程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西鄉塘區
2.2 規 模: 項目規劃裝機容量59.58兆瓦(交流側),建設區域位于南寧市西鄉塘區域內,利用農戶屋頂開發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項目分期進行實施。
2.3 標段劃分: 雄飛(南寧西鄉塘區)新能源有限公司59.58MW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EPC工程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廣西壯族自治區西鄉塘區
2.5 計劃工期: 2023年12月30日開工,2024年6月28日完工,總工期180個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為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生效之日為準。項目進度計劃表(project三級進度計劃,包含人員、機械、物料需求等)作為合同附件執行。
2.6 招標范圍:工程承包范圍: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全部前期手續辦理、各類合規性手續辦理、負責本項目59.58兆瓦(交流側)屋頂光伏項目場地落實(含安裝屋頂及周邊環境現場踏勘審查;屋頂結構質量檢測評估和建筑電氣安全復核檢查等,并出具報告(抽取不低于總屋頂數量20%的屋頂進行屋頂結構質量檢測評估);施工過程所有對外協調和糾紛的處理、工程勘察設計、設備監造(監造單位及標準應符合華能集團有關要求)、設備(含備品備件、支架、組件和逆變器設備采購、卸車、存儲場地及保管)、材料采購供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技術服務及培訓、調試、試運、并網發電、性能試驗(試驗單位及標準滿足建設單位有關要求并經建設單位確認使用)、達標驗收、工程竣工驗收、項目整體驗收、專項驗收以及在質量保修期內的維修、服務等全部工作、電網公司各項手續辦理,接入施工。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A.設備采購供貨,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組件及逆變器、項目支架及配件、電纜、支架底座等所有設備及配套設備的采購,以及上述設備的接貨、卸車、保管、成品保護、轉運及二次轉運、安裝、匯線、調試等全部工作,投標人采購的設備要滿足合同質量要求和電網并網要求。
B.項目所需的材料采購、制作及安裝,包括但不限于光纖、電纜槽盒、接地扁鋼(銅絞線、接地極等)、標識標牌(符合華能集團VI標識設計要求)、電纜標識樁(符合招標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設備設施及其相關的材料。
C.項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所有進場道路和場內道路的新建和改擴建、道路障礙物清除、屋頂障礙物清除、光伏組件支架基礎、接地、消防、截排水、擋護、屋頂防水處理等相關工作,以及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工作直至并網發電。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電、臨時設施由投標人自行解決。
D.完成項目質量監督、并網驗收、防雷檢測、消防驗收、檔案驗收、環保水保驗收、勞動安全衛生驗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內容的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工程的臨建設施用地由投標人負責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招標人予以協助。
E.配合招標人完成質量監督、并網驗收、防雷檢測、消防驗收、檔案驗收、環保水保驗收、勞動安全衛生驗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內容的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F.項目設備性能試驗由投標人按照招標人要求委托由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若性能試驗不滿足設計性能指標,投標人負責消缺直至滿足要求。性能試驗的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G.其它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光伏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滿足國家及集團竣工驗收需求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
H.服從招標人和監理人的工作安排。
I.負責協助光伏組件系統監測APP軟件平臺開發及安裝部署,監控系統可監視到每戶發電量、逆變器數據等信息,并具有相應的數據統計分析功能、故障檢測、運維派單、拓展、手機APP等功能,負責接入招標人既有集控中心(含相關設備采購及施工),接入數據項目及規范應兼容招標人原有系統要求。
J.全權負責協調政府機關,農戶確戶工作,全權負責所有對外協調工作。
K.其他
(1)簽訂合同后15天內完成不低于500戶農戶的確戶工作并簽訂相關協議(協議模板由雙方確認),如無法達到招標人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與房屋所有者簽訂的協議中的單塊組件租金價格不高于30元/塊/年,租期20+5年,如租金超過該標準,超出費用由中標人自行承擔。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中承擔勘察設計任務的單位,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或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
3.2.2 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3 業績要求:
(1)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須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少5個15MW及以上光伏發電工程施工業績(上述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2)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中承擔設計任務的單位,應提供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少5個30MW及以上光伏項目的設計業績(上述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 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擬派項目總負責人(在項目管理機構組成表中職務明確“項目總負責人”,未備注視為不滿足資質要求)須取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和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員工,并提供社保證明材料;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以項目總負責人身份完成過至少1個光伏項目工程,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如果能證明),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本工程擬任設計負責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少具有1個光伏工程擔任設計負責人的經歷,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如果能證明),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5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由一個設計單位和一個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成員不超過2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12月01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12月07日17時00分止。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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