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攀枝花市仁和區太平320MW光伏發電項目已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招標人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攀枝花市仁和區太平320MW光伏發電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攀枝花市仁和區太平320MW光伏發電項目場址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區太平鄉,海拔位于1100~1900m之間。場址中心坐標約為N26°32′24.38″,E101°30′32.44″。場地覆蓋范圍廣,區域相對分散,地形以山地為主,坡度主要在10°~35°左右,局部地方較陡可達35°~40°。場址距攀枝花市區直線距離20km,工程場區附近有攀大高速、蓉麗高速、省道S217及鄉鎮道路,交通便利。
攀枝花市仁和區太平320MW光伏發電項目擬規劃交流側裝機容量320MW,直流側裝機容量為320.0028MWp,擬主要采用柔性支架。本項目擬以15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對應新建的220kV升壓站,再以一回出線接至莊上變電站220kV母線側。最終接入系統方案以當地電網的批復意見為準。
2.2 招標范圍
本項目名稱為枝花市仁和區太平320MW光伏發電項目主體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范圍如下:
(1)勘察設計:包含220kV升壓站、光伏區、35kV集電線路、場內外道路等的勘察設計工作。
(2)設備和材料的采購供應、到貨驗收及保管:包含與本項目有關的除組件、逆變器以外的全部設備和材料的采購供應,全部設備(含組件、逆變器)材料的到貨驗收及保管。
(3)建筑(設備)安裝工程:
①包含本項目施工前的“三通一平”施工【包括通水、通電、通路(含進場道路和各光伏廠區連接道路及地方改擴建道路等)、場地平整、渣場、料場等】,以及場區內涉及的電力、通信、輸水管線的遷改和復建;
②220kV升壓站的全部建筑、裝飾裝修、安裝及調試、試運行、消缺、驗收(含各項專題、階段驗收、竣工等驗收)、培訓、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等工程施工和項目管理任務;
③光伏場區(組件、逆變器、集電線路等)的全部建筑、設備安裝及調試、試運行、消缺、驗收(含各項專題、階段驗收、竣工等驗收)、培訓、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等工程施工和項目管理任務。
(4)其他:包含本項目的水保工程、環保工程、輔助工程、建設期視頻監控系統;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通過服務;配合業主辦理建設手續、用地手續、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征租地、地方關系等協調工作,并承擔全部協調費用。
本項目的組件、逆變器均由招標人負責采購。
2.3工期要求
2023年12月31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書面通知為準),2024年6月30日前首批150MW并網發電,2024年9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發電。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
①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和工程勘察綜合甲級;
③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并應具有電力工程承裝承修承試二級及以上資質;
④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應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需同時滿足業績要求①和②):
①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具有至少2項已完工或竣工的100MW及以上地面光伏項目工程EPC總承包業績(須提供合同、完工或竣工證明);
②除滿足條件①的業績之外,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還應至少具有1項50MW及以上使用柔性支架的光伏項目工程EPC總承包合同業績(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柔性支架規模的關鍵信息頁)。
(3)項目管理人員要求:
①擬任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筑或機電工程專業)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并擔任過3個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發電工程EPC總承包項目的項目經理(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②擬任本項目的項目技術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并擔任過1個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發電工程EPC總承包項目技術負責人(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4)財務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應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且無連續2年虧損。
(5)信譽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組成聯合體的獨立法人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資質按照聯合體協議書約定的分工認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參與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3年12月7日08時30分到2023年12月11日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 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版,售價人民幣1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標項攀枝花市仁和區太平320MW光伏發電項目已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招標人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攀枝花市仁和區太平320MW光伏發電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攀枝花市仁和區太平320MW光伏發電項目場址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區太平鄉,海拔位于1100~1900m之間。場址中心坐標約為N26°32′24.38″,E101°30′32.44″。場地覆蓋范圍廣,區域相對分散,地形以山地為主,坡度主要在10°~35°左右,局部地方較陡可達35°~40°。場址距攀枝花市區直線距離20km,工程場區附近有攀大高速、蓉麗高速、省道S217及鄉鎮道路,交通便利。
攀枝花市仁和區太平320MW光伏發電項目擬規劃交流側裝機容量320MW,直流側裝機容量為320.0028MWp,擬主要采用柔性支架。本項目擬以15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對應新建的220kV升壓站,再以一回出線接至莊上變電站220kV母線側。最終接入系統方案以當地電網的批復意見為準。
2.2 招標范圍
本項目名稱為枝花市仁和區太平320MW光伏發電項目主體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范圍如下:
(1)勘察設計:包含220kV升壓站、光伏區、35kV集電線路、場內外道路等的勘察設計工作。
(2)設備和材料的采購供應、到貨驗收及保管:包含與本項目有關的除組件、逆變器以外的全部設備和材料的采購供應,全部設備(含組件、逆變器)材料的到貨驗收及保管。
(3)建筑(設備)安裝工程:
①包含本項目施工前的“三通一平”施工【包括通水、通電、通路(含進場道路和各光伏廠區連接道路及地方改擴建道路等)、場地平整、渣場、料場等】,以及場區內涉及的電力、通信、輸水管線的遷改和復建;
②220kV升壓站的全部建筑、裝飾裝修、安裝及調試、試運行、消缺、驗收(含各項專題、階段驗收、竣工等驗收)、培訓、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等工程施工和項目管理任務;
③光伏場區(組件、逆變器、集電線路等)的全部建筑、設備安裝及調試、試運行、消缺、驗收(含各項專題、階段驗收、竣工等驗收)、培訓、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等工程施工和項目管理任務。
(4)其他:包含本項目的水保工程、環保工程、輔助工程、建設期視頻監控系統;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通過服務;配合業主辦理建設手續、用地手續、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征租地、地方關系等協調工作,并承擔全部協調費用。
本項目的組件、逆變器均由招標人負責采購。
2.3工期要求
2023年12月31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書面通知為準),2024年6月30日前首批150MW并網發電,2024年9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發電。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
①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和工程勘察綜合甲級;
③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并應具有電力工程承裝承修承試二級及以上資質;
④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應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需同時滿足業績要求①和②):
①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具有至少2項已完工或竣工的100MW及以上地面光伏項目工程EPC總承包業績(須提供合同、完工或竣工證明);
②除滿足條件①的業績之外,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還應至少具有1項50MW及以上使用柔性支架的光伏項目工程EPC總承包合同業績(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柔性支架規模的關鍵信息頁)。
(3)項目管理人員要求:
①擬任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筑或機電工程專業)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并擔任過3個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發電工程EPC總承包項目的項目經理(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②擬任本項目的項目技術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并擔任過1個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發電工程EPC總承包項目技術負責人(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4)財務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應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且無連續2年虧損。
(5)信譽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組成聯合體的獨立法人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資質按照聯合體協議書約定的分工認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參與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3年12月7日08時30分到2023年12月11日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 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版,售價人民幣1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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