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廣東粵電惠來電廠5、6號機組擴建工程(2×1000MW)貯灰場工程
(2)建設規(guī)模:廣東粵電惠來電廠規(guī)劃容量為2×600MW+6×1000MW,一共8臺機組。按2×600MW+2×1000MW+4×1000MW模式建設,1~4號機組工程建設2×600MW+2×1000MW機組。一期工程1、2號機組和3、4號機組己分別于2007年上半年和2012年12月投入商業(yè)運行。本項目為惠來電廠二期工程5,6號機組擴建工程(2×1000MW)。
(3)工期要求:本項目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合同約定的所有內容,并具備向自然資源部申請驗收的條件。(具體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并以技術規(guī)范書描述為準)
(4)承包方式:本項目采用包工包料、固定總價包干招標,招標方所提供的是暫定參考工程量。招標人提供的初步設計階段的工程量清單僅作為投標人的“參考工程量”,投標人根據自身承擔同類項目的經驗和實踐自行核定工程的分項子目及工程量,充分考慮可能投標工程量與最終發(fā)生的實際工程量差的風險。工程結算時,除另有約定外(單份單項設計變更按調價原則進行計價,單份單項設計變更費用變化±30萬元以內(含±30萬元)不作調整,單份單項設計變更費用變化±30萬元以外的,只調整超出±30萬元以外部分,±30萬元以內的部分不作調整),不再因最終發(fā)生的實際工程量與投標工程量不符而進行調整。投標人的投標綜合單價和合價將被認為已經包括直接費、企業(yè)管理費、規(guī)費、利潤、稅金,以及包括招標文件規(guī)定內容和風險的所有費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即為完成本工程的施工、維護、保修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因此投標人應對本工程的風險進行充分評估。
2.2招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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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包名稱 |
數(shù)量/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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貯灰場工程 |
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
投標人必須對招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部分內容投標;如有重大缺漏,將導致投標被否決。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并以其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狀態(tài),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在法律上、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投標人需提供承諾函或其他證明材料)。
(3)投標人必須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應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
(5)項目經理需同時滿足如下要求:
(1)具備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yè)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
(2)具有建設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即B證);
(3)具備港口與航道專業(yè)類中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
(4)中國境內擔任過1個類似項目的項目經理職務的工作經驗;
(5)承諾擬派項目經理在本項目建設期內不得擔任其他在建項目任何職務。
注1:類似項目是指:沿海長度1000米及以上的“圍堤護岸或防波堤或防浪堤”工程;或面積大于10萬平米的陸域形成工程或回填海工程。
注2:“承諾擬派項目經理在本項目建設期內不得擔任其他在建項目任何職務”以投標人提供的《承諾函》為準。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
3.2業(yè)績要求
投標人必須同時滿足以下①和②要求:
①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完成過一項沿海長度1000米及以上的“圍堤護岸或防波堤或防浪堤”工程的業(yè)績;
②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完成過一項面積大于10萬平米的陸域形成工程或回填海工程的業(yè)績。
注:投標人所提供的業(yè)績是投標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的。以上業(yè)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及相關驗收證明文件復印件。
4、遞交投標登記資料及招標文件獲取
招標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2日起-2023年12月2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