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風電集電線路覆冰監測、預警及防冰、除冰研究應用 ,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風電集電線路覆冰監測、預警及防冰、除冰研究應用。
2.2項目地點: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鹽池運維區域
2.3招標范圍:
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風電集電線路覆冰監測、預警及防冰、除冰研究應用。(詳見招標文件)
2.6質量要求:滿足招標人的使用要求。
2.7 交貨要求
(1)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80日內完成。
(2)項目地點:鹽池運維區域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
3.3 業績要求:
(1)投標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一項及以上新能源風電智能監測診斷類或機器人研發科研類項目業績;
(2)業績證明材料:提供相應合同證明,包括證明業績的合同封面、簽字頁、供貨范圍部分的掃描件、最終用戶證明、聯系人、有效電話等,(投標人提供的有效業績必須是本單位業績,提供的合同證明中供貨單位與此次投標人名稱一致,由于變更、更名,必須提供相關證明);
3.4信譽要求:
(1) 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 工程建設項目承包商負面清單》 。
(2)投標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發生重大質量、環境、安全事故。
(3)投標人在項目評審期間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3.5人員要求:
(1)項目負責人須具有高級及以上職稱,且須是本單位正式員工,需提供項目負責人連續6個月在本單位社保繳納證明材料;
(2)項目負責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一項及以上負責新能源類科研項目的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項目負責人業績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1-2 14:00——2024-1-12 17:00(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