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為進一步爭取新能源資源,加快推進新能源項目前期工作,公司現需開展光伏項目機會研究、可研設計相關工作,預計8個項目,分別為:
2.1.1機會研究至可研階段項目
(1)雙江口水電站水光互補(預計200萬千瓦)光伏項目。
(2)瀑布溝水風光一體化甘洛二期(預計44萬千瓦)光伏項目。
(3)金川一體化1+N(預計40萬千瓦)光伏項目。
2.1.2機會研究階段項目
預計2024-2025年開展機會研究項目5個。
2.1.2 招標范圍主要包括:
(1)項目機會研究階段
①項目機會研究相關工作,包括開展項目現場踏勘、編制項目預(初)可研報告或項目初步實施方案,按委托方要求通過第三方機構評審,并取得評審意見。
②項目投標或配置申報工作,包括按照項目競爭性配置或激勵配置工作要求,編制項目投標技術方案或項目實施方案、1+N產業方案等,按委托方要求通過第三方機構咨詢/評審,并取得咨詢/評審意見,協助委托方完成項目投標或激勵配置申報。
③項目備案工作,包括按項目備案要求完成項目備案材料及所需支撐性文件編制,協助委托方完成項目備案。
(2)項目可研階段
①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不含接入系統設計),按委托方要求通過第三方機構咨詢/評審,并取得咨詢/評審意見。
②編制項目前期所需專題(不含林、草地征占用手續),按委托方要求組織第三方咨詢/評審及報批,取得各專題行政許可批復文件或評審意見。
(3)詳細要求見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2.1.3 其他:服務期自合同簽訂日起,服務期24個月。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巖土工程勘察)甲級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00MW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設計服務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若投標人提供業績為聯合體業績,則投標人還需提供聯合體協議書)。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的勘察設計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擔任200MW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設計服務的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的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1-05 11: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1-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