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標公告
招標編號:POWERCHINA-0103011-240001
一、競標條件
受中國水利水電第三工程局 勘測設計研究院(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中國水利水電第三工程局 設備物資集中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機構”)以公開競標方式采購工程所需的商品混凝土,本次采購計劃使用自有資金用于本次競標后所簽訂合同的支付。
二、項目概況、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
都江堰灌區(qū)位于四川盆地西部,介于東經103°29'~105°24',北緯29°24°~31°29'之間,地跨岷江、沱江、涪江三個流域,總幅員面積2.86萬km2,其中平原面積約0.67萬km2,占總面積的23.4%;丘陵面積約2.05萬km2,占總面積的71.7%;山區(qū)面積約0.14萬km2,占總面積的4.9%。
整個水利工程由渠首樞紐、灌區(qū)各級引水渠道,各類工程建筑物、大中小型水庫和塘堰等構成,擔負著四川盆地中西部地區(qū)7市(地)37縣(市、區(qū))68.30萬hm2的灌溉、成都市50多家重點企業(yè)和城市生活供水,以及防洪、發(fā)電、漂水、水產、養(yǎng)殖、林果、旅游、環(huán)保等綜合服務。
2、競標范圍:水電三局都江堰灌區(qū)項目商品混凝土一批。
3.采購數量:商品混凝土一批,詳見下表。
序號 | 名稱 | 型號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17208 |
注:以上數量為暫估數量,最終結算量以實際供貨并經驗收合格的數量為準,如果實際供貨數量與暫估數量發(fā)生較大偏差時,報價人應予充分理解并接受,不得以此作為調價和索賠依據。
4、交貨時間: 2024 年 02 月至工程結束(預計工期 2024 年 09 月),以實際訂單交貨時間為準。
5、交貨
6、質量要求:
6.1 依據標準規(guī)范
(1)《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12;
(2)《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2021 ;
(3)《混凝土強度驗收評定標準》GBJ50107-2010;
(4)混凝土的生產和原材料的質量均應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規(guī)范》(SL6177-2014);
(5)混凝土的水灰比,應通過試驗確定,并滿足相關規(guī)范規(guī)定;
(4)水泥:應從規(guī)模較大的水泥生產廠家生產的水泥品牌中選用經過復試檢測合格,且質量符合 GB175-2007《通用硅酸鹽水泥》的產品。
(5)砂石:混凝土所有的粗細骨料的質量必須符合 JGJ53《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GJ52-2006《混凝土用砂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的規(guī)定。
(6)拌制砼的水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JGJ63-2006 的規(guī)定。
(7)粉煤灰的應用應符合《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漿中應用技術規(guī)定》和有關規(guī)定。
(8)礦粉的應用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爐礦渣粉》GB/T 18046-2008 和有關規(guī)定。
(9)外加劑的質量必須符合《混凝土外加劑》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guī)范》GB50119-2013、《聚羧酸系高性能減水劑》JG/T223-2017 的規(guī)定。
(10)滿足《都江堰灌區(qū)標準化“量水秤”建設技術指南》(T/DFZX001-2023)要求。
(11)水利工程施工驗收規(guī)范及相關的線性國家規(guī)范、行業(yè)標準與檢測方法。
6.2 質量要求
賣方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環(huán)保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及買方《都江堰灌區(qū)標準化“量水秤”建設技術指南》(T/DFZX001-2023)體系要求,不能對施工環(huán)境造成污染;同時,該貨物還應該符合國家有關職業(yè)健康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的要求,不能對接觸貨物的有關人員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員的健康造成危害。對于重大安全、環(huán)境因素在技術文件中列明并在貨物交接和技術培訓時進行交底說明。
6.3 現場驗收
(1)混凝土運抵交貨地點后,買方現場物資接收人員應認真辨別運輸車輛的標識、《混凝土送貨單》的真?zhèn)危匆?guī)定在監(jiān)理、第三方檢測單位見證下進行混凝土抽檢,主要檢測坍落度,合格后制作混凝土試件,進行強度及耐久性檢測。若發(fā)現運輸車標識與廠家不符、 送貨單系偽造的,或者坍落度不合格的買方不予接收,一律做退場處理。
(2)如果被檢測或測試的混凝土不能滿足技術要求(不合格),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混凝土的材料費、已澆筑混凝土鑿除費用、重新支模、澆筑、工期延誤損失等費用,造成后果嚴重的解除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經權威機構鑒定非賣方原因的情況除外。
(3)混凝土供應期間,賣方應派專業(yè)的技術人員到買方現場進行質量監(jiān)控。
(4)貨物運送到工地現場卸車后,商品混凝土抽檢過磅驗收:每個倉號均應抽查且抽查方量占比不得低于該倉號總方量的30%,同時每個倉號抽查車輛數量不得少于 3 車(倉號總方量不足 3 車的應全部過磅),取平均值。若在抽查中發(fā)現賣方存在負偏差超過允許誤差 1%,但不超過 2%時,則該結算期內賣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均按本結算期內所有抽查批次中的最低值進行統(tǒng)計結算;若在抽查中發(fā)現賣方存在負偏差超過 2%時,則該結算期內賣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均按本結算期內所有2抽查批次中的最低值進行統(tǒng)計結算,并就負偏差超過 2%的該批混凝土對賣方處以 200 元/方的罰款,賣方須在 5 日內提出整改方案報買方同意后實施,否則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買賣雙方對地磅磅單數量有爭議的,均可選擇雙方認可的第三方地磅進行復磅,最終過磅數量以復磅磅單數量為準。
7、質保期
(1)質量保證期: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12個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開始計算)。自雙方最終驗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質量監(jiān)督部門及其它檢驗部門檢驗的產品,還需政府相關部門檢驗合格)起計算。
質量保證期不能低于國家標準。
(2)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故障或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
在24小時內提供處理方案或指派專業(yè)人員到現場處理。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
的協(xié)助。
乙方未按上述約定提供質保服務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處理,相關費
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的故障,若屬于乙方責任的,其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甲方根據合同規(guī)定對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若屬于甲方責任的,甲方承擔全部維修費用。
(4)貨物存在質量問題的,維修后質量保證期相應順延;如需更換的,質量保證期自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
8、其它
(1)須在投標文件中注明品牌及各種投標產品的詳細技術參數。
(2)商品混凝土需提供出廠質量證明書、原材材料進廠檢驗報告,混凝土出廠檢驗報告、混凝土配合比、28天混凝土抗壓強度報告等相關檢驗資料;
三、競標響應人資格要求
1、競標響應人為生產廠家的,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yè)法人,企業(yè)注冊資本金 3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內的《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證書》(預拌混凝土專業(yè)承包不分等級)。
2、競標響應人為代理商的,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yè)法人,企業(yè)注冊資本金 2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其代理的生產廠家須滿足第 1 條生產廠家資格條件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必須具有生產廠家針對本采購項目的授權代理書。
3、競標響應人的混凝土攪拌站至交貨地點(都江堰灌區(qū)工程涉及的八灌區(qū))的運輸距離不得超過 35 公里(請各競標響應人在競標響應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導航圖(百度、高德等電子地圖)),起點為各競標響應人的混凝土攪拌站(攪拌站位置需標識明確),終點為交貨地點。(提供商品混凝土攪拌站至都江堰灌區(qū)工程涉及的八灌區(qū)的運距截圖,該項目自掛網之日起,凡參與競標的競標響應人與項目現場人員雙方確認運距,并進行實測實量,最終將雙方確認簽字的文件作為響應文件的一部分進行上傳)。
4、競標響應人在近三年內具有相關供貨業(yè)績。供貨合同不少于3個,且簽訂單項合同金額最少在500萬元以上(附合同掃描件,金額明晰可辨)。
5、競標響應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近三年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有近3年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報告掃描件,資產負債結構合理,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企業(yè)的現金流表現正常,資金周轉不存在困難。
6、具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能力。
7、本次競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8、競標響應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9、本次公開競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