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風電場場區位于湖南省永州市雙牌縣打鼓坪鄉鎮境內,安裝12臺單機容量5.0MW的風電機組,總容量為60MW。場內山體海拔高度在800~1050m之間, 主要由三條東北-西南走向的山脊組成。場址東側有國道G207經過,對外交通條件較好,場址中心距雙牌縣公里距離約30km,距永州市約 66km。場址附近現有的公路交通條件,廈蓉高速風電場南側部穿過,進場 道路與國道G207連接,本風電場道路擬利用打鼓坪一期已修道路進場,機位間無可 用道路,需要修建。風電場設計安裝12臺單機容量5.0MW機型的風力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60MW。本項目擬以租賃形式配置儲能,儲能容量為10MW/20MWh。
2.2招標范圍和內容
包括雙牌縣南家沖風電場項目的全部從初設收口(不含)至竣工圖(含)階段的設計,全部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協助業主辦理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消缺,培訓,驗收(含竣工驗收),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同時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提供服務等。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全部EPC設計,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風機平臺及基礎、場內外道路、35kV集電線路、設備技術規范書、材料清單、工程量清單、從初設收口(不含)至竣工圖(含)階段的設計、計算書、竣工圖編制;安全、消防設施設計專篇編制;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施工設計;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完成湖南省建設相關部門施工圖審查工作及現場設計技術服務;
(2)風電場場區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場外道路改造、場內外風機檢修道路,35kV集電線路土建,風機平臺、各類設備基礎(風機基礎、箱變基礎等),防洪設施,接地,線纜溝,護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環境保護工程(擋墻、排水溝、植被恢復、綠化等)等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土建工作;交通運輸條件中鄉村道路改造問題,由投標人現場考察確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擔相關費用。
(3)風電場場區全部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風機、塔筒、儲能成套設備、箱變、35kV集電線路、電纜及光纜等所有設備材料由EPC總承包人采購、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監造、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滿足大部件風機成套設備及塔筒的高速道路到機位運輸道路通信、管網等設施清障及路橋加固改造和維護措施費,鄉鎮鋪裝道路押金等,負責對塔筒、風機各規格批次的錨栓、連接螺栓進行現場抽檢,并取得合格試驗報告等。
(4)施工供電、供水費用施工期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5)按照發包人要求完成施工期、運行期施工場區內所需標識標牌、宣傳標語、工器具、備品備件等,詳見技術規范書附件。
(6)相關手續辦理詳見后附手續辦理劃分表,承包人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表格中所列條目,必須滿足發包人工程項目手續的完整性,承包人承擔缺失條目的相關完成辦理費用,承包人投標時應充分考慮手續的齊全完整性。
(7)本項目的工程移交生產驗收節點是風電場全部風電機組具備并網發電的條件并實現安全無故障連續并網運行240h(發生異常或故障設備運行時間重新計算),同時應滿足《風力發電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GB/T51121-2015)》的試運行規定中關于工程移交生產驗收應具備的條件。如建設期頒布最新標準、規范、規定等,按最新文件政策執行。
承包人于工程內使用的所有設備、材料應保證滿足當地電網的技術標準及要求。
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對于本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也應由承包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風電場內所有材料、設備、備品備件及土建、驗收等均在本招標范圍內,并做好相關配合服務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續協調、地方協調等)。
2.3計劃工期
建設里程碑目標擬計劃2024年4月30日開工,2024年7月31日項目風機首吊完成,2025年3月31日具備項目全容量并網條件,具體項目一級進度節點見下表,2024年3月底在取得所有前期手續批復文件前,合同實施內容投入不超過2941萬元。
序號 |
內容 |
計劃完成時間 |
完成標志 |
1 |
項目正式開工 |
2024年4月30日 |
首臺風機基礎或開關站第一罐混泥土澆筑完成 |
2 |
首臺風機吊裝完成 |
2024年7月31日 |
首臺風機葉輪吊裝到位 |
3 |
風機基礎澆筑完工 |
2024年9月30日 |
風機基礎澆筑全部完成 |
4 |
送出及對端工程完工 |
2024年11月30日 |
送出線路及對端工程安裝調試完成;質監驗收完成,具備倒送電條件 |
5 |
集電線路工程完工 |
2025年2月25日 |
集電線路全程具備倒送電條件 |
6 |
生產準備完成 |
2024年11月10日 |
場長專工運檢人員到位、三大規程和“二票三制"建立、生產物資到位 |
7 |
購售電合同簽訂 |
2025年3月15日 |
項目供用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購售電合同均簽訂完成 |
8 |
首臺風機并網發電 |
2025年3月20日 |
首臺風機并網發電 |
9 |
項目全場投運 |
2025年3月31日 |
全容量并網發電 |
2.4招標控制價
本標段不設置招標控制價。
2.5工程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為:合格,遵照現有國家及電力行業標準、規范執行,同時還執行本合同文件、設備供貨合同及有關技術規定,滿足達標投產驗收要求。
本項目的工程移交生產驗收節點是風電場全部風電機組具備并網發電的條件并實現安全無故障連續并網運行240h(發生異常或故障設備運行時間重新計算),同時應滿足《風力發電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GB/T51121-2015)中關于工程移交生產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投標人于工程內使用的所有設備、材料應保證滿足當地電網的技術標準及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條件(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①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為一般納稅人;
②投標人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投標人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④施工單位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標報價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50MW風EPC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業績(須提供合同復印件等證明材料,且材料中須包含裝機容量等信息);
(3)項目經理要求:投標人擬任的項目經理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專業為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具有至少1個20MW或以上新能源工程施工擔任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及以上的經歷。
(4)信譽要求:具有良好的企業信譽,無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合同中止、糾紛、爭議、仲裁和訴訟記錄,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和重組狀態;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未因投標人原因出現過重大工程缺陷與質量及安全事故。
(5)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
(6)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北京時間2024年1 月26日至2月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