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業績要求:1. 投標人在近5年(2019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至少有2項單項業績合同投資額為5億元及以上的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業績。2. 業績證明文件包括:業績合同關鍵頁掃描件(首頁、合同服務范圍、簽署頁、合同中能體現項目投資規模和項目類型的頁等)、服務完成證明文件(如:采購方與供應商簽字的服務報告或等于業績合同總價的結算發票等能夠證明服務完成的材料),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3. 業績認定時間:以采購方與供應商簽字的服務報告簽字時間或結算發票開具時間為準;如各方簽字日期時間不一致,以最晚簽字日期為準。
四.人員要求:
五.財務狀況:投標人須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20-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至少包括財務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財務報表附注(須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印章)。成立時間短于三年的投標人,應提供自成立時起的上述財務資料。
六.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資料表1.4.3
否
聯合體各成員授權牽頭人代表聯合體參加投標活動,簽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關的資料、信息及指示,進行合同談判活動,負責合同實施階段的組織和協調工作,以及處理與本招標項目有關的一切事宜。聯合體投標應當由牽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