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信財公開招標-2024-20
2、項目名稱:河南省信陽市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綜合治理工程建設項目
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4、預算金額(人民幣):49014018.11元 最高限價:49014018.11元
序號 |
包號 |
招標內容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1 |
一標段 |
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設 |
14332819.78 |
14332819.78 |
2 |
二標段 |
地面巡護 |
1928900.00 |
1928900.00 |
3 |
三標段 |
撲火機具裝備 |
7247100.00 |
7247100.00 |
4 |
四標段 |
基礎設施建設及林火阻隔系統 |
24905198.33 |
24905198.33 |
5 |
五標段 |
本項目施工及保修期間全過程監理服務 |
600000.00 |
600000.00 |
5、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1)采購內容:主要包括火情瞭望監測系統、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設、撲火機具裝備、森林防火專業隊伍營房及森林防火其他基礎設施建設。(詳細參數見招標文件)。
(2)工期:一標段:合同簽訂之日起180日歷天內完成
二標段:合同簽訂之日起180日歷天內完成
三標段:合同簽訂之日起180日歷天內完成
四標段:合同簽訂之日起240日歷天內完成
五標段:同本項目施工期及質量缺陷階段;
(3)實施地點:項目位于信陽市2區5縣,即浉河區、平橋區、羅山縣、光山縣、商城縣、新縣、固始縣;
(4)質量要求:施工標:達到國家相關行業質量合格標準,滿足采購人要求。
監理標:合格。
(5)標段劃分:本次招標項目共劃分為五個標段;
第一標段: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設
第二標段:地面巡護
第三標段:撲火機具裝備
第四標段:基礎設施建設及林火阻隔系統
第五標段:監理
6、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7、是否接受進口產品:否
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一、二、三標段: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該項目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第六條第3款之規定:按照本辦法規定預留采購份額無法確保充分供應、充分競爭,或者存在可能影響政府采購目標實現的情形】。本項目落實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及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等政府采購政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自行承諾),并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三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開戶行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書);
3.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供應商自行承諾),并提供2023年1月1日以來連續3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按實際月份提供),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3.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書);
3.6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 號)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轉發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豫財購〔2016〕15 號)的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的投標;【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3.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需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東及投資人信息等查詢網頁截圖,要求加蓋單位公章。
4、本標段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四標段: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該項目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第六條第3款之規定:按照本辦法規定預留采購份額無法確保充分供應、充分競爭,或者存在可能影響政府采購目標實現的情形】。本項目落實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及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等政府采購政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2、供應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鋼結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3.3、項目經理具有在本公司注冊的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不含臨時)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不含臨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無其它在建工程項目(提供聲明函,格式自擬);
3.4、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 號)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轉發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豫財購〔2016〕15 號)的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的投標;【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3.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需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東及投資人信息等查詢網頁截圖,要求加蓋單位公章。
4、本標段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標段: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該項目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第六條第3款之規定:按照本辦法規定預留采購份額無法確保充分供應、充分競爭,或者存在可能影響政府采購目標實現的情形】。本項目落實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及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等政府采購政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 供應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2供應商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3.3 總監理工程師要求:供應商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專業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注冊于供應商單位),并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4、其他說明:
4.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提供加蓋供應商公章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公示的公司基礎信息包含股東及出資信息,查詢截止時點要求為: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之日止。)
4.2本項目適用信用承諾:根據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 125 號)和豫財購[2016]15 號的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視為無效投標。供應商需提供“信用中國”網站的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網站截圖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網站截圖;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4.3 本標段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獲取招標文件
1、時間: 2024 年 3 月 12 日00時00分至 2024年3 月 18 日23時59分(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