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包頭能源“四定”(定崗 定編 定員 定額) 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1個標段
為進一步理順二級單位、公司機關部門管理職能,優化機構設置及人員配置,規范勞動定額,提升精益化管理水平和生產運營效率,在公司內部完善人力資源規劃與配置體系,強化公司提質增效效果。按照 “三項制度”改革指導原則及集團公司要求,通過對國能包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現狀進行診斷,對現有組織機構、崗位設置、人員編制及配置進行梳理并完善,建立以業務需求和公司規模為基礎的崗位管理體系和人力資源配置體系,完成“四定”(定崗、定編、定員、定額)項目。
本次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標人下列項目咨詢業務:編制包頭能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診斷報告;編制組織機構優化方案;編制定崗定編定員優化方案;編制定額優化方案,定額體系文件;編制勞動用工優化方案;最終方案的輔導實施、服務支持及售后咨詢,并提供現場宣貫、培訓,以及推進過程中的現場或在線答疑。
2.1.1 服務期:簽訂合同之日起 6 個月內完成以上全部規劃及優化方案,最終方案落地 24個月內提供輔導實施、服務支持及售后咨詢。
2.1.2 項目服務地點: 包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份合同金額不低于 50 萬元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服務(服務范圍含人力資源規劃、組織機構、績效管理、崗位職責、編制管理、定員管理、定額管理中的至少兩項)項目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服務范圍等信息。同時另須提供每份業績合同對應的至少一張增值稅發票掃描件,發票掃描件的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不含稅金額須清晰可查。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擬委派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擔任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服務項目負責人的經歷 1 項,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未體現項目負責人,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中須至少含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3-2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3-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