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德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已由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浙發改項字〔2022〕335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 100% ,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35千伏施工用電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鎮建德林場
2.2項目建設規模:電站安裝6臺單機容量400MW的可逆式水輪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2400MW,為日調節純抽水蓄能電站。電站建成后主要承擔華東電網調峰、填谷、儲能、調頻、調相和緊急事故備用等任務,提高電力系統調峰能力,促進電網內風電光伏等新能源消納,改善電網供電質量。本工程為一等大(1)型工程,樞紐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庫、輸水系統、地下廠房及地面開關站組成,下水庫利用已建的富春江水庫。
2.3工期要求:自進場之日起至35千伏施工用電EPC工程工作結束(計劃工程開工日期為2024年5月1日,計劃工程完工日期為2024年10月31日)。
2.4招標范圍:
浙江建德抽水蓄能電站35千伏施工用電EPC總承包工程:南峰變至浙江建德抽水蓄能電站35kV中心變范圍內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及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工程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①35kV中心變場外供電線路(架空)、35kV電纜輸電線路(地埋)工程的建設,以及為完成上述工作(含資料驗收歸檔)所需的全部臨時或輔助工作。
②35kV中心變電站除場地平整及圍墻1.0m外的道路、排水由發包人負責,其余站內的所有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給排水、消防、接地網、道路、管溝、場地硬化、綠化等)。
③35kV中心變電站電氣部分以10kV出線柜出線端為分界點,分界點以上所有內容(包括電氣一次部分、電氣二次部分等)。
2.5.合同工程總承包內容:
①地質勘察:南峰變至浙江建德抽水蓄能電站35kV中心變供(輸)電線路(含35kV中心變)的地質勘察,滿足工程設計需求,包含但不限于平面測量、管線測量、地勘資料。
②工程設計: 南峰變至浙江建德抽水蓄能電站35kV中心變供(輸)電線路(含35kV中心變)的施工圖設計和竣工圖。
③工程采購:南峰變至浙江建德抽水蓄能電站35kV中心變供(輸)電線路(含35kV中心變)的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設備等采購工作。
④工程施工:南峰變至浙江建德抽水蓄能電站35kV中心變供(輸)電線路(含35kV中心變)的建筑安裝施工。包括但不限于35kV側的一次設備、二次設備、電力電纜、電纜中間接頭、保護接地裝置、光纜、電纜井、電纜排管及其混凝土包封、頂管施工和道路修復等設備的安裝、調試、保修、技術培訓等。
⑤其他:除35kV輸電線路涉風景名勝區選址論證和輸電線路跨江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報告以外的,為實施浙江建德抽水蓄能電站35kV中心變及場外供(輸)電線路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青苗賠補、政策處理費、征地補償費、施工措施、臨建設施、臨時征地賠補、永久占地賠補施工及生活區用水用電、線路驗收移交發包人前的成品保護及保管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其中,35kV中心變紅線范圍內的征地及相關補償由發包人負責。
⑥負責接入電網及開通送電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不限于:定值計算及整定、驗收、檢驗檢測與協調費用。
⑦承包人自行勘察施工場地,如因實際地址條件與勘察報告不符,投標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增加的工程費用。
2.6工程質量要求:
設計質量要求:滿足現行的國家、地方、行業技術標準、設計規范及發包人要求。
施工質量要求:滿足設計要求及達到國家、行業現行驗收規程要求的合格標準。
2.7本招標項目標段劃分:共分1個標段。
2.8中標人數量:1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有圓滿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必須具備以下資質條件:
3.1.1投標人(聯合體各成員)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有法人資格和經營許可的公司,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3.1.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的資質、業績等滿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員、業績、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
3.1.2.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滿足以下全部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進行投標的,聯合體成員應至少具有以下資質之一,聯合體組成后應具有以下全部資質):
1)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其以上資質;
2)電力行業(變電工程、送電工程)專業乙級設計資質及其以上資質;
3)具有國家能源局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投標人須提供上述資質證書復印件。
3.1.2.2業績要求:獨立投標人須同時滿足如下(1)、(2),如果是聯合體投標,聯合體須滿足如下(1)、(2):
(1)近5年至少獨立承擔過至少3個35 kV及以上變電站及場外供(輸)電線路的施工圖設計業績(須提供業績證明合同原件掃描件);
(2)近5年至少獨立承擔過至少1個單項合同金額2500萬(含)以上的35kV(含)以上輸變電工程施工業績。
具有與本工程相同或類似工程的設計、設備供貨、土建、安裝、施工的能力,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及竣工驗收報告;同時在工程設計、設備供貨、土建、安裝、施工等方面未發現重大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投標人應提供成熟可靠、技術先進的服務和產品;
3.1.2.3近三年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報表(2020年—2022年)和開標前6個月內投標人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1.2.4人員資質及業績要求
(1)項目經理: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具有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機電工程專業)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且近5年至少具有一個類似工程經驗,須提供證書復印件及投標人為該項目經理依法繳納的近6個月社保證明。
(2)設計負責人: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設計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技術職稱,且具有 10年及以上類似工程設計工作經歷;
(3)技術負責人:擬委派的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5年及以上類似工程的現場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驗。
(4)安全負責人:擬委派的安全負責人須持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5年及以上類似工程的現場安全管理工作經驗;
3.1.3投標人在專業技術、人員組織、業績經驗、資金等方面必須具有設計、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資格和能力。
3.1.4應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和環保體系等三大體系及其相應的有效的認證證書。
3.1.5投標人(聯合體各成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2021年1月1日至開標當日)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騙取中標和重大違法記錄(無重大違法記錄是指在經營活動中未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投標人須提供相應承諾。
3.1.6投標人在近3年內必須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違約或屬投標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終止或解除;近3年在電力行業或其它行業所供設備及分包的工程無責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發生。
3.1.7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同時投標。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除滿足上述有關聯合體的要求外,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成員方的財務狀況應滿足3.1.2.3的規定;
(2)聯合體項目管理機構的人員安排應符合3.1.2.4的所有規定;
(3)聯合體成員總數(含牽頭人)不超過2個;
(4)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約定牽頭方及各方擬承擔的權力和義務,并將聯合體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擬派項目經理由牽頭人單位派遣;
(5)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各成員負責獲取本項目的招標文件及投標工作;
(6)聯合體各方需具備與所承擔工作內容相適應的資質,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標段投標(組建聯合體投標除外);
(8)組成聯合體后,聯合體各方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者加入其它聯合體參加本標段投標的,均以無效投標處理。
3.3投標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3.4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被否決處理。
3.5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6)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7)財產被接管,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8)在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的;
(9)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10)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3)不是禁入承包商;
(14)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者,請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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