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資金已落實。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公司概況
湖南中水投資有限公司(含湖南星凌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根據五凌電力授權,主要負責湖南及周邊省份的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投 資、建設和經營管理, 負責為五凌電力其他區域事業部新能源發展建設提供技術 支持,目前代管湖南省內及省外投產場站 64 個。
本項目為新能源項目 2024 年 4 月-2027 年 3 月期間辦公文印服務框架采購, 項目適用于公司本部及各代管單位。
2.2 采購范圍:
2.2.1 辦公文件印刷、裝訂;
2.2.2 寫真、噴繪、橫幅、展板制作。 具體詳見第七章技術標準與要求。
2.3 框架采購有效期: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簽,分三年執行。 計劃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0 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部門注冊滿 2 年。
3.2 資質條件
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營業范圍中應具備圖文及廣告制作等相關內容,具備相 關資質。
3.3 相關業績:報價人必須提供近 2 年來實施過類似電力系統文印或印刷 3 個及以上的業績證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及發票,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 否則所提供的業績不予采納)。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 3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 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 3 個會計年度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 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 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
3.5 服務項目所需的設備、材料
3.5.1 設備、材料:投標人應能保證及時提供本項目所需的設備、材料,其 數量和品種應能滿足本項目工作開展要求。
3.5.2 若中標,擬投入本招標項目的所需的設備、材料清單中的關鍵設備和 數量應及時到場,并保證完好。
3.6 項目負責人
3.6.1 必須與投標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 2 年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 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6.2 至少有 1 個及以上相同或類似工程的工作經驗。
3.7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8 其他
3.8.1 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 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 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2 投標人沒有處于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 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五凌電力有限公司 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
3.8.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或單位;
(2)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 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在國家權威機構或部門信息管理平臺【《人民法院公告網》、《中國執行 信息公開網》等】被曝光為失信執行人或存在嚴重不良行為的單位;
(4)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5)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
(6)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
(7)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8)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9)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的。
(10)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 信企業名單;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 ”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3)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 罪行為的;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3 月 27 日至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