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市清水河農業光伏電站項目現對該項目的送 出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貴州省黔西南州興義市
2.2 建設規模:本期工程以清水河農業光伏電站升壓站送出端新建 1 回 220kV 輸 電線路接入香書塘 220kV 變電站,新建線路長度暫定 32km,導線截面為 2×500mm²,香書 塘變電站擴建至 220kV 清水河升壓站 220kV 出線間隔 1 個。
2.3 建設容量說明:根據貴州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關于興義市清水河農業光伏電 站、興義市洛萬鄉田堡光伏電站(160+50)MW 項目接入系統設計報告的專家評審意見》
(黔電網研新能源〔2023〕146 號)要求:為考慮后期新能源項目容量,原則同意設計提 出的清水河升壓站 220kV 升壓變最終容量為(1×210+1×100+1×340)MVA,本工程送出 容量為 650MVAMW。本工程與貴州義龍新能源有限公司興義市清水河農業光伏電站項 目主體工程施工總承包的界限劃分:以興義市清水河農業光伏電站項目 220kV 清水河升 壓站 220kV 出線門形構架為界。本標段涉及的光纖熔纖、通信裝置、網絡監控、視頻監控、 二次接線等需要接至清水河 220kV 變電站配電室、控制室內和接入貴州發電有限公司集 控中心的所有設備的采購和安裝、調試等,由本標段負責。
2.4 計劃工期:暫定 2024 年 05 月 0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163 日歷天。(具體開工 工期以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時間為準)。
2.5 招標范圍:
包括但不限于:含初步設計(代可研)方案、開展本工程項目的塔基、線路勘察并優化 設計,施工、采購、立項核準及合規性相關手續辦理。
2.5.1興義市清水河農業光伏電站項目220kV送出工程立項及合規性相關手續辦理, 包含但不限于:送出工程立項所需核準文件,負責完成相關電氣交接試驗(試驗單位需具備相 應試驗資質),質量監督手續辦理和安全管理備案,水保、壓礦、林地、環評、地災、社穩、 建設用地等合規性手續辦理。
2.5.2 興義市清水河農業光伏電站項目 220kV 送出工程設計,應包含但不限于此: 工程采購范圍內線路塔基勘察并出具勘察報告、220kV 清水河升壓站送至香書塘 220kV 變電 站 220kV 進線間隔(含電氣一、二次及遠動、繼電保護、通信、計量、安全穩定控制系統 等)、線路工程、OPGW 光纜、220kV 清水河升壓站安全穩定控制系統等的施工圖設計及評審(所 有設計需按貴州電網公司入網標準和要求執行)。
2.5.3 興義市清水河農業光伏電站項目 220kV 送出工程所需設備采購供貨,供貨范 圍應包含但不限于此:220kV 送出線路涉及主輔用材、標識、設備(包含通訊系統)的供貨; 涉及 220kV 清水河升壓站 220kV 線路工程和香書塘 220kV 變電站內間隔擴建所需的設備和材 料的供貨、貴州電網公司要求增加或改建的所有涉及接入的設備;220kV 清水河升壓站安全 穩定控制系統的設備及材料供貨。 (所有供貨設備(含材料)需按貴州電網公司入網標準和 要求執行)。
2.5.4 線路工程、香書塘 220kV 變電站間隔涉網范圍內電氣、土建、安裝、通訊工程施 工及其相關調試、試驗、驗收工作。應包含但不限于此:所有設計、供貨范圍內涉及的土建、 安裝工程施工及其相關調試、試驗、驗收工作;與貴州電網公司側所有調試及工作協調,負 責二次設備通信室配線架至送出工程光纜的熔纖,配合通信通道開通調試、上傳調度數據網、 遠動信息的業務通道開通及調試。
2.5.5 本項目所需的手續及相關費用范圍應包含但不限于此:220kV 送出線路地面附著 物的賠償以及征(租)地賠償等;建設期與地方村民的關系協調;與地方林業、國土、環保、 公安(涉及基坑爆破時)等相關職能部門關系協調及發生的費用;香書塘 220kV 變電站內涉 及線路接入所需的所有費用;與貴州電網公司及地方供電局、縣局直屬職能部門的關系協調 以及線路驗收整改協調(含對側間隔),停送電資料報備及停電相關手續辦理,協助招標人 辦理并網協議、購售電協議、調度協議等相關工作;負責設計成果的所有評審;負責征地手 續的辦理。
2.5.6 若 220kV 送出線路及本工程涉及遷改部分穿越(跨越)公路(含高速)、鐵路(高 鐵)、橋涵、水源保護區等重點部位需取得相關專項報告,若線路通道需進行樹木砍伐需取 得林業部門的批復報告,并承擔相關費用。
2.5.7 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項目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計、設備、材料、施工、調 試及協調等均屬于本招標范圍。對本項目招標范圍內, 如果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 及,但它對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這些建筑、設備或服務, 也應由投標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2.5.8 送出工程投運 120 天內按規范移交調試報告、工程檔案、竣工驗收等資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 投標人資質業績要求:
3.2.1 投標人須具有以下勘察資質:
(1)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
3.2.2 投標人須具有以下設計資質:
(1)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2.3 投標人須具有以下至少一項施工資質:
(1)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2.4 投標人應具備承裝二級和承試二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 電力 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5 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6 投標人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220kV 及以上新建輸電線路工程 EPC 總承包投運 業績(業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材料、竣(完)工類證明 材料等,國外業績證明需提供對應的中文譯本。)
3.3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需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 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 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2)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 B 證;
(3)在合同實施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4)有從事類似項目工作經歷并擔任 1 個及以上 220kV 及以上新建輸電線路工程施工 總承包投運的項目經理業績(業績范圍至少包括光伏場站部分,業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材料、竣(完)工類證明材料等,與擬派項目經理的關聯性文 件;國外業績證明需提供對應的中文譯本)。
3.4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 聯合體各成 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 加或者與其他 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 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 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 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1)聯合體中的勘察設計單位應滿足 3.2.1 和 3.2.2 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220kV 及以上新建輸電線路工程設計業績(業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 主要內容頁,國外業績證明需提供對應的中文譯本)。
(2)聯合體中的施工單位的應滿足 3.2.3 至 3.2.5 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220kV 及以上新建輸電線路工程施工業績(業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 主要內容頁,竣(完)工類證明材料等,國外業績證明需提供對應的中文譯本)。
3.5 財務要求:近三年每年凈資產大于 0(聯合體均需滿足)。
3.6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內 被 列 入 國 家 應 急 管 理 部認定的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且有 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應答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嚴重 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應答截止日的。
3.6.3.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 與資格,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應答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 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 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7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 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 2024 年 4 月 2 日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 17:00 時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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